最近朋友圈裡瘋傳一個視頻,標題幾乎都提到了「齊魯臺已證實」、「山東出現搶孩子團夥」等相關字眼,大家看了不禁產生驚慌之感,視頻如下:
這則視頻上傳到騰訊網的時間是「2015-5-28 8:47,騰訊網的標題是《鄆城小學女生險被陌生人男子搶走》大約從6月14日開始在濰坊人的朋友圈裡開始瘋轉。
其實,該案發生在5月26日下午,鄆城縣楊莊集鎮袁屯村9歲女孩曹某在上學路上險些被一輛麵包車強行拉走。經過連日偵查,5月30日中午,鄆城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抓獲,隨後警方帶著楊某來到事發地,指認了現場。騰訊網上的視頻更新於2015-06-01 10:58,標題是《山東男子當街搶孩子引恐慌 被抓後稱為證明自己》而案件告破時間是5月30日中午,距在朋友圈中大面積轉發大約半個月的時間。半個月的時間足夠我們完整的了解事實真相,所以大家在關注類似新聞的時候一定要儘量保持理性,儘可能核實信息後再進行轉發,或者在轉發的同時對相關信息進行必要的說明,不要為大家帶來不必要的恐慌,更不要為了引起關注而起一些博人眼球的標題。
散布謠言會有怎樣的懲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因此,如果散布謠言,公安機關就會依據上述規定對行為人進行處罰,派出所會依據規定,用傳喚證對行為人進行傳喚、查證、處罰。
當然,還是要提醒各位家長朋友,孩子的安全肯定是第一位的,不能因為此次案件不是所謂的「搶孩子團夥」作案而放鬆警惕。
(來源:齊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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