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這項業務不再辦理!_政務_澎湃新聞-The Paper

2020-12-20 澎湃新聞

下月起,這項業務不再辦理!

2020-09-07 09:5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電動車車主注意啦!

距離電動自行車

過渡期號牌(藍牌和黃牌)上牌

截止時間已不足一個月

明仔了解到,目前高明各上牌點號源充足,並採取「隨到隨辦」的辦法,電動自行車車主無需網上預約,到現場即可直接辦理上牌業務。

工作人員正為一輛電動自行車安裝過渡期號牌。

據統計,自電動自行車上牌業務啟動以來,高明至今合共為53140輛電動自行車上牌,其中銀色的正式號牌34366個,藍色和黃色的臨時過渡期號牌18774個。

9月是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註冊上牌的最後階段,10月1日起,佛山將不再辦理電動自行車的黃牌和藍牌登記業務。

從10月1日起,未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佛山市轄區內通行,公安交警部門將對未懸掛號牌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進行查處。

市公安局目前正公開徵求《佛山市公安局關於延長我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使用期限的通知 (徵求意見稿)》意見。

意見提出,獲發過渡期號牌(藍色或黃色)和行駛證的電動自行車,在市內通行的截止日期將由2022年1月31日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

高明交警提醒, 如需辦理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的市民,應在本月內儘快到高明各上牌網點辦理上牌業務。與此同時,交警將繼續加強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

高明電動自行車上牌網點

高明交警車管所上牌點:荷香路202號

荷城郵政網點:文昌路309號

躍華路郵政網點:躍華路443號6座4、5、6號鋪

宜家郵政網點:宜家路美延街明輝花園地下鋪位

三洲郵政網點:三洲三清路53號

西安郵政網點:西安昇平街郵政大樓

楊梅郵政網點:楊梅河東路12號

人和郵政網點:對川高明大道中496號金源廣場1座10-15鋪位

明城郵政網點:明七路292號

合水郵政網點:合水南水路52號

文閣郵政網點:白石開發區文閣路40號

現場上牌需帶的資料

1.車主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非佛山戶籍的新市民還需攜帶有效期內居住證;

2.電動自行車購車發票(需與身份證姓名一致);

3.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書。

如需代辦,需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填寫委託書。

上牌所需費用

1.牌證工本費。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每輛收取牌證費30元/套。

2.行駛證快遞費。電動自行車號牌現場安裝,行駛證需要後臺審核、資料歸檔後製作,市民可選擇到指定的郵政網點領取(與現場工作人員聯繫),也可以選擇快捷方式直接郵寄到家,快遞費15元/筆。

3.自願購買保險費用。

電動自行車駕車違法行為處罰標準

《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禁止下列行為:

(一)駕駛未經本市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懸掛號牌、號牌已經註銷的電動自行車;

(二)不隨車攜帶本車行駛證;

(三)逆向行駛;

(四)醉酒後駕駛;

(五)在城市市區道路上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1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

(六)在城市市區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載人超過1人;

(七)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速超過15公裡;

(八)橫過機動車道時不下車推行;

(九)在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按照規定車道行駛;

(十)進入高速公路。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五條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指示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罰款。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不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罰款。

明仔話你知

高明發布微信編輯部

來源:高明融媒體中心陳志業

原標題:《下月起,這項業務不再辦理!》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