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最新通知來啦 涉滄州多校

2020-12-13 網易新聞

近日,河北省教育廳發布最新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2021年哪些院校實施高職單招?哪些人可以免試錄取?如何錄取?趕緊一起看一看:

招生對象包括哪些人

2021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對象為已通過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72所招生院校

依據學校申請情況,2021年實施高職單招的院校共計72所

保定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保定理工學院

保定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保定職業技術學院

泊頭職業學院

渤海理工職業學院

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滄州職業技術學院

曹妃甸職業技術學院

承德護理職業學院

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

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邯鄲科技職業學院

邯鄲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邯鄲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傳媒學院

河北地質職工大學

河北東方學院

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

河北工程技術學院

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河北軌道運輸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建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科技學院

河北勞動關係職業學院

河北旅遊職業學院

河北美術學院

河北能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青年管理幹部學院

河北軟體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河北外國語學院

河北藝術職業學院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

衡水職業技術學院

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

冀中職業學院

廊坊衛生職業學院

廊坊燕京職業技術學院

廊坊職業技術學院

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財經職業學院

石家莊城市經濟職業學院

石家莊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工商職業學院

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信息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職業學院

石家莊理工職業學院

石家莊人民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海運職業學院

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唐山職業技術學院

邢臺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邢臺職業技術學院

宣化科技職業學院

燕京理工學院

張家口職業技術學院

超計劃錄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備案

2021年高職單招採取統考計劃和對口計劃分開編列的方式進行。各單招院校單列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低於本校2020年專科(高職)招生總計劃的60%,具體計劃數額由院校自行確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各單招院校計劃總數經審核並向社會公布後,不再做調整變更。要嚴格執行單招計劃,禁止超計劃錄取,對超計劃錄取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一律不予備案。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

對於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高職單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免試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通知全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冀政發〔2019〕2號》要求,加快推進我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現就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院校及計劃編制

(一)招生對象。2021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對象為已通過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依據學校申請情況,2021年實施高職單招的院校共計72所。

(三)招生計劃。2021年高職單招採取統考計劃和對口計劃分開編列的方式進行。各單招院校單列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低於本校2020年專科(高職)招生總計劃的60%,具體計劃數額由院校自行確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各單招院校計劃總數經審核並向社會公布後,不再做調整變更。要嚴格執行單招計劃,禁止超計劃錄取,對超計劃錄取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一律不予備案。

(四)招生簡章。各單招院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制定本校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簡章,明確辦學性質、招生專業、招生總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可在單招報名結束後再行制定並上報省教育廳審核)、成績要求和錄取規則等相關內容。各高校制定的簡章應符合國家和我省相關要求,除國家規定的軍事、國防、公共安全、飛行技術、人民武裝、地質、礦業、航海、輪機等專業外,其餘專業不允許限制男女;除發改委批准的收費項目外,學校和企業不允許另收培養費。

承擔組考任務的牽頭院校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考試實施方案(應包含組織機構、報考繳費、命題、考試時間、考試形式、評卷、成績覆核、違規處理、志願填報、錄取安排、聯繫方式等內容)。各單招院校於2020年12月20日前將招生簡章(一式四份)報至省教育廳,各牽頭院校將考試實施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同時報送電子版,經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方可向社會公布。

二、考試組織

(一)按類實行聯合考試招生。2021年我省高職單招專業劃分為不同的考試類,實行院校聯合考試招生。各牽頭院校負責本考試類的報考繳費、命題、組考和錄取工作,相關招生院校共同參與實施,考試成績供本類別所有單招院校錄取使用。各考試類牽頭院校由本考試類全體高校推選產生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各考試類所涵蓋的具體專業由牽頭院校確定。各考試類牽頭院校應進一步加強組織協調,不斷創新工作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舉措,共同做好高職單招各項工作。

(二)考試內容。

高職單招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總分為750分。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每科150分,滿分300分;職業技能考試可採取專業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滿分450分。為切實選拔符合高等職業教育規律的生源,各牽頭院校應加大對職業技能考試的研究,採取筆試、實際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考核。對涉及到面試的,專家小組成員應不少於5人,並且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半年以上,確保公平公正、有據可查。

具體考試內容按考生類別分為以下兩類:

1.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統考」的考生(以下簡稱「統考考生」),文化成績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學考)中語文、數學科目的成績折算替代。沒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如未參加,則文化考試成績為零。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也可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績為零)。

職業技能考試由專業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滿分100分,由牽頭院校根據各考試類所含專業特點,從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7個科目中指定1科進行筆試。具有相應科目學考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考生,使用該科目學考成績折算替代。沒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專業基礎考試,如未參加,則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成績為零。職業適應性測試部分滿分350分,由牽頭院校負責命題並組織測試,報考藝術類專業且有全省藝術統考成績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對應的專業成績折算替代。

省教育廳中考中心負責向各牽頭院校提供有關考生的學考成績,各科目成績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

2.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對口」的考生(以下簡稱「對口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負責組織。「對口」考生均須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具有2021年全省對口專業考試成績的,可以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總分390分)折算替代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總分450分);沒有全省對口專業考試成績的,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

(三)考試類的選擇。

統考考生可報考統考計劃中的任一考試類,但不得報考對口計劃。

對口考生可報考統考計劃,也可報考對口計劃,二者選擇其一。如報考對口計劃,只能報考本人高考報名時所選專業類相對應的考試類;如報考統考計劃,可任選考試類報考,須與該類考生一起參加考試、錄取。

三、志願填報及錄取方式

2021年高職單招實行成績公布後填報院校及專業志願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選擇考試類參加考試,成績公布後再填報該考試類所包含的院校及專業志願。錄取由各考試類牽頭院校按類分別組織,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工作應於4月10日前完成,錄取結果由各單招院校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備案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確定。

(一)志願填報。一、二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考生可在同一考試類中選報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報6個專業。

(二)錄取。高職單招錄取工作由牽頭院校組織,實行按考試類分類錄取,不允許考生跨考試類填報志願和錄取。鼓勵有條件的考試類試行一檔多投,試行一檔多投的院校應提前向社會公布錄取及退檔規則。已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

對於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高職單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免試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人。各單招院校要成立2021年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校單招工作的統籌研究、協調部署等事宜。單招院校校(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單招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單招工作,加強對考試命題、制卷、評閱、錄取等環節的監管力度,確保考試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拓展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各市教育局要不斷開拓思路,進一步加大高職單招工作宣傳力度,切實加強對轄區內高中段學校師生的政策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各單招院校也要積極配合,主動與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宣傳媒體聯繫,通過多種渠道對招生簡章、招生專業和計劃等內容進行宣傳,為高職單招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加強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安全。各牽頭院校要加強考務管理,健全招生院校共同參與的考務管理組織機構,完善考試實施程序,規範考試流程,落實崗位責任。要樹立安全保密意識,加強試題命制、監印以及保密、運送環節的管理。要進一步完善試卷評閱機制,嚴格評卷老師管理,及時受理考生成績覆核。要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和突發事件處理辦法,確保考試工作安全順利。

(四)嚴格招生紀律,加強監督管理。各高職單招院校要進一步規範考務管理、信息公開等招考行為,嚴格執行教育部「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公開。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要進一步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各單招院校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考試錄取,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對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如考試期間發生考場管理混亂、有組織舞弊等重大違紀違規行為,除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外,還要取消有關院校單招資格一至三年,並縮減統招計劃。

(五)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各院校要擔負起考試信息安全的主體責任,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程序和工作紀律,認真梳理數據管理、設備管理、網絡安全等環節的風險點,有針對性的細化工作流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責任體系,確保信息的規範、完整、準確和安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六)嚴格疫情防控措施。各組考牽頭院校要根據教育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和本校疫情防控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切實做好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設置專用隔離考場和隔離通道,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加強考試招生場所的清潔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考務人員防疫培訓和應急演練,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河北省教育廳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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