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登記」政策延續!
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在年底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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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小微企業平穩渡過疫情,現行政策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僅可以享受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政策,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還可以享受復工復業減徵、免徵增值稅政策。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一般納稅人業務萎縮,銷售收入有所減少,希望能夠延續一般納稅人轉登記政策。對此,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復工復業,扶持企業渡過經營難關,今年我們再將轉登記政策延續一年。一般納稅人如果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可以在2020年年底前選擇辦理轉登記。
這項政策是延續政策,具體徵管事宜,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2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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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辦理轉登記的一般納稅人,需要滿足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條件,具體是指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納稅人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累計應稅銷售額。
另外,轉登記政策不限制納稅人所屬行業,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均可以辦理轉登記,但明確規定必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情形除外。例如,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今年選擇「轉登記」有幾次申請機會?
如何辦理?
相關解讀
如果納稅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選擇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允許在今年再次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但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選擇轉登記的次數只有1次,也就是說今年選擇轉登記後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今年不能夠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符合規定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具體表樣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有關附件。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