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外國人「打工」不丟人,阿里巴巴和騰訊背後的大股東確實都是外國人,但這種現象普遍存在於國際科技公司中,阿里和騰訊依然是國內偉大的科技企業。
軟銀集團的孫正義,持有阿里巴巴20%的股份;南非的米拉德控股集團,持有騰訊50%的股份。馬雲和馬化騰分別作為阿里和騰訊的創始人,分別持有阿里和騰訊約4.8%和8%股份,按持股比例,這兩家企業的大股東都是外國人。
根據股權投資計劃,阿里和騰訊的利潤會被股東分走,但並不意味著馬化騰和馬雲就在為外國人打工,頭部企業被國外資本機構或個人持股,並不只存在於阿里和騰訊。在國際市場經濟環境下,實力強大的投資機構利用自己的資本優勢,幫助企業發展,是一種普遍現象。
肥水不流外人田,馬雲和馬化騰也沒有指定讓外國人投資阿里和騰訊,為了讓企業走得更遠,只能犧牲股權。
01、國外資本實力強大,對諸多科技企業都有投資
如果你認為阿里和騰訊被外國資本控股是個例,那就大錯特錯了,資本擁有選擇權,而企業創始人面對資本的進入,往往別無選擇。三星集團外國資本佔比55%,日本索尼的最大股東是美國預託證券,三菱、阿斯麥爾、奔馳等等,這些科技巨頭都有外國投資者的身影。
馬云為了讓阿里巴巴擁有更持久的發展動力,曾經向多位國內大佬和投資機構求援,包括柳傳志、雷軍和馬化騰等,但當時的國內資本並不看好馬雲的商業模式,要把網際網路流量做到幾百億,簡直就職天方夜譚。但是高盛看到了阿里的大好前景,牽頭投資了500萬美元,隨後日本軟銀也向阿里投資了2000萬美元,有了資本加持,阿里巴巴的路才越走越寬。
馬雲給了國內投資者充分的選擇權,但馬雲並沒有在國內拿到投資,才導致國外資本進入。這些放棄馬雲的大佬們也因此後悔不已,畢竟他們放棄的是成為首富的機會。
馬化騰也一樣,當時甚至有了將QQ出售的計劃,不過最後還是堅持下來,並獲得了MIH投資,並一路發展到今天。阿里和騰訊的大股東被外國人佔據,不能怪馬雲和馬化騰,為了企業發展,他們嘔心瀝血,別無選擇。
02、最大股東有受益權,但對企業管理沒有控制權管理權
阿里巴巴在公司章程中,進行了非常巧妙的管理責任和分權設計,阿里半數的董事需要由合伙人提名,而且合伙人的提名權修改,必須得到超過95%股權持有者的同意才能實施,只要阿里合伙人擁有超過5%的股份,合伙人的特殊權利就能得到保護。除此之外,阿里合伙人還擁有超越股東的董事提名和任免權,只要能控制阿里巴巴的董事會,馬雲就不會對阿里失控。因此,孫正義即使擁有20%的阿里股份,也無法對阿里進行實際控制,更多的是知情權和建議權。
馬化騰在創立騰訊時也一樣,本人可以提名半數董事,MIH在騰訊只有2名董事,很難直接參與到騰訊日常事務的管理和決策中。阿里掌握著國內電商經濟的半壁江山,騰訊擁有用戶數量龐大的社交軟體和生態,每年的利潤千億,這些錢股東享有分紅權,但對企業的管理和發展卻很難有決策權。
03、為外國人打工不丟人,騰訊和阿里巴巴的貢獻值得銘記
雖然最近關於社區團購吵得很熱,但這絲毫不影響阿里巴巴和騰訊對國內網際網路發展、電商生態建設和社會進步的貢獻。
教師出身的馬雲,在1999年創建阿里巴巴,18羅漢白手起家,將阿里巴巴做成市值超過萬億的國際網際網路巨頭。當年馬雲的目標是讓阿里可以做到每天納稅100萬,如今阿里平均每天納稅1.4億,為社會創造了3200萬個就業崗位,帶動上下遊產業進入網際網路經濟的快車道。
騰訊從初期的QQ開始,逐步到微信、騰訊視頻、行動支付等領域,讓網絡通信大範圍普及,是國內移動網際網路企業的標杆。與此同時,騰訊也為國內培養了大量的移動網際網路人才,這些優秀的人才回流到社會,又促進了其他行業的發展。
總結分析
總之,阿里巴巴和騰訊的大股東是外國人,一點也不意外,這是全球市場經濟發展的結果,而馬化騰和馬雲利用各自的平臺,不僅實現了個人財富積累,也為國內的經濟發展、網際網路變革做出了很大貢獻,國外股東賺取利潤,也是理所應當的投資回報。
吉利汽車收購沃爾沃,萬達收購美國的AMC,國內實力強大的企業,也在開始向國外知名企業投資和併購。阿里巴巴和騰訊的股權已成定局,短期內無法改變,但國內的很多企業依然發展動力強勁,時機成熟,仍然有很多機會向國外發展。
馬雲和馬化騰是國內網際網路企業家的代表,他們的成就我們應該銘記,如果經營和管理有問題,需要國內用戶更多的包容和理解。騰訊的遊戲產業也好,阿里的螞蟻金服、相互保、社區團購也罷,任何領域的發展都需要乘風破浪,也需要激流勇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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