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車前或者開車中都會看一下油表,估算還能開多遠的路。但是,常臺高速台州段就有位馬虎司機因為沒看油表,結果把自己困在了高速上。
12月7日凌晨2時45分,台州高速交警一大隊民警陳達齊巡邏至G1522常臺高速台州方向過白鶴出口2公裡時發現一輛小車打著雙跳燈停在硬路肩內。陳警官馬上將警車停在後方進行預警。
過了一會,小車駕駛員梁師傅才從車裡出來,告訴陳警官車輛沒有了,之前聽保險公司說能送油,便打了保險的電話。保險卻告訴他要報警,正要打報警電話,警車就到後面了。陳警官是又好氣又好笑,馬上對梁師傅進行了批評教育:高速公路上車輛拋錨,第一時間要做的是在車輛後方150米外設置好三角警示牌,人員撤離到護欄外。高速公路上發生意外情況應該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12122,而不是去找什麼保險公司,在高速公路路面上多逗留一秒鐘,危險就多一分。
陳警官了解到梁師傅與朋友從紹興柯橋上的高速,準備前往台州黃巖,上高速前,朋友說有點累,就把車交給梁師傅開。然而粗心的梁師傅一路上也沒有看油表,當車輛開過白鶴出口2公裡左右時,梁師傅發現車輛開始沒有動力了這才看了一眼油表發現有沒了。
最終陳警官對梁師傅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後,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的行為作出罰款200元,記3分。
台州高速交警提醒,司機朋友們在出門時務必仔細檢查車輛,確保油料充足。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等緊急情況時,應及時轉移至應急車道,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150米以上處放置警示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