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CTV今日說法(微信號:cctvjrsf)
「
就是我今天6萬塊錢
我不輸完的話
我感覺渾身不自在
」
從2019年春節到4月底,姜波(化名)已經在某境外博彩平臺輸掉了70多萬。對於自己深陷賭博泥潭的事實,他至今不敢相信自己會如此瘋狂……
貼心「美女」告知發財之路
一切就像個美好的夢,直到屏幕那頭的人提出去網上下注。
2019年春節的某天,姜波正閒在家中無所事事,他偶然發現有人想通過微信加他為好友。他看對方的頭像是個美女,姜波就通過了對方的申請。兩人很快熟悉起來,感情也逐漸升溫。
某天,對方向姜波透露自己發現一個境外博彩網站的漏洞,可以在上面下注賺錢並讓姜波用她的帳號試一下。好奇的姜波下載了App並登錄了對方帳號,下注後沒多久,姜波的手機就顯示他贏了幾百塊錢。
嘗到甜頭的姜波有點心動,此時對方告訴姜波:她了解平臺的漏洞,跟著她下注賭博一定能掙到錢。禁不住誘惑的姜波聽從了對方的建議,在對方的指導下玩起了這個博彩平臺。
從充值幾百塊到砸進去幾萬元,姜波越玩越大,他將所有的積蓄和賣車的錢一共70萬都投了進去。回想自己瘋狂賭博的經過,姜波覺得自己就像鬼迷了心竅一樣,「腦子都摽那個勁兒上」完全失去思考能力。
一直到自己登錄不上網站,錢也提不了現,姜波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網絡賭博產業鏈浮出水面
2019年4月,姜波向河南省鄧州市公安局報案。接警後,鄧州警方以涉嫌詐騙罪進行立案偵查。鄧州警方從資金流水進行調查,但並未找到有價值的線索。調查資金流暫時受阻,警方決定將信息流作為調查重點,通過多方努力找到與其關聯的一個微信號。
經查後,警方找到微信號的實際使用人,此人名叫呂夢召,河南省尉氏縣人。通過調取呂夢召的入境信息,偵查員發現他有頻繁的出入境記錄,去往的地點是東南亞的一些國家,而這些區域活躍著一批從事電信詐騙和網絡賭博的人。由此,警方懷疑呂夢召涉案了,2019年7月將其抓獲。
據呂夢召交代,自己是經人介紹後到寮國的一家網絡賭博公司做「上分」的工作。所謂「上分」就是聯繫參賭人員,並讓其往平臺充錢,他則將這些錢兌換成賭博要用的分數,隨後參賭人員用這些分數下注賭博。每天賭博結束後,呂夢召會對賭資進行轉移,如果達到1萬元以上則轉移到公司提供的銀行卡上,不足一萬元時則轉移給對班。
通過呂夢召的供述,鄧州警方意識到這是一起有組織的跨境賭博案。
高薪誘騙多人參與犯罪
有人因為無知踏上犯罪的道路,有人則是貪婪佔了上風。
根據呂夢召提供的資金流向,警方很快查清呂夢召對班的真實身份並將其抓獲。張強(化名),江蘇邳州人,張強說自己最初是被朋友以介紹高薪工作為由騙到寮國來的,等到了地方後才得知是為賭場服務。
到了賭場後,對方就拿走他的護照和身份證,銀行卡也被凍結,張強只好在賭場工作。隨後,警方根據張強提供的信息順藤摸瓜抓獲了周鵬生、趙雲、陳同輝(化名)等犯罪嫌疑人。
高薪誠聘,這是很多犯罪嫌疑人被抓後提及最多的詞。
據犯罪嫌疑人趙雲交代,自己是被熟人以介紹高薪工作為名騙到寮國,最後只得參與賭博的工作。
同樣被人誘騙到寮國的陳同輝則明白這是個違法的行業,他並不願意做賭博工作,但如果離開的話就要賠公司2萬元,根本拿不出錢的他只好參與其中。
犯罪嫌疑人甲芬是看到街邊的高薪誠聘廣告後去的寮國,她在賭場工作了一段時間,賺了不少錢後回國。
回國後,甲芬當過服務員,賣過衣服,還開了個店,但甲芬覺得賺錢少又辛苦。於是,她又折返回寮國繼續在賭場工作,如今得知這個行為觸犯法律,甲芬是後悔不已……
跨境賭博團夥終將覆滅
經過連續作戰,不斷深挖,截止到2020年10月15日,鄧州警方共抓獲43名涉案人員。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同時,警方也摸清了這起跨境網絡賭博案的套路。據陳同輝交代,賭博公司會給他們發新註冊的微信號,以美女的身份更新朋友圈並四處撒網添加陌生人。和陌生人成為好友後,推廣人員會說些曖昧不清的語言拉近關係,同時向對方發博彩網站的連結,暗示自己知道其中漏洞以此誘騙被害人上鉤。
等賭徒上鉤後,利用「贏少輸多,小贏大輸」的操作手段讓其喪失理智。面對賭博網站的層層陷阱,步步誘導,賭徒們最終傾家蕩產負債纍纍。
對此,警方提示:跨境賭博、網絡賭博是騙局,平臺背後往往是不法分子在操控輸贏,請了解網絡賭博的套路,認清賭博的危害和後果,切勿相信陌生人的宣傳,更不要參與其中。
普法時間pufashijian
Q1:開設賭場罪是一個什麼樣的罪名呢?其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呢?A1:開設賭場罪是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它是指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賭資籌碼等組織賭博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開設賭場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Q2:有些犯罪嫌疑人認為他們的賭博公司開在境外,所以他們的犯罪行為是不受我國法律約束的,對這個問題怎麼看待?A2:雖然他犯罪的主要場所是在境外,他的賭博公司也是設在境外,但是這些犯罪嫌疑人是中國公民。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中國公民在本國領域外犯《刑法》所規定的犯罪是可以適用中國《刑法》,但是如果他的法定最高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而本案中的開設賭場罪,其法定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所以公安機關對他進行打擊處理是沒有問題的。Q3:在這起案件中,很多犯罪嫌疑人是受老鄉或朋友的誘惑,說有高薪工作去了境外並走上賭博詐騙的犯罪道路,對於這個問題怎麼看待?A3:首先,防範這類騙局最重要的是增強自我防範的意識和能力,認清自己的條件,不輕信來歷不明的或並未核實清楚的高薪招聘信息。其次,對於國外高薪招聘的單位,它的工作籤證信息裡所從事工作的合法性和真實性應當謹慎核實,可以向有關部門核實或向公安機關求助。
編輯 | 鄒 潔(實習)
維護 | 張子亮
主編 | 王秀敏
案件來源 |《今日說法》節目《「跨境賭博」阻擊戰》
記者 | 劉文臣 孫元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