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老太入境香港因證件年齡比實際年齡大20歲被控犯罪」案引發網友共鳴
金羊網記者 董柳
1953年出生的徐老太,因身份證、港澳通行證上的出生年份都登記成1933年,她從廣東入境香港時遇到了麻煩(詳見本報昨日A3版《身份證年齡比實際年齡大20歲一老太廣東入境香港被控犯罪》),報導推出後引發不少網友關注和共鳴。有網友表示,自己證件上的出生年月與實際出生日期也不相符,碰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辦?
想改出生年月未成功
香港入境事務處4月3日作出的文書顯示,徐老太涉嫌四項控罪:兩項控罪為「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Ⅱ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助理員作出虛假申述」,時間分別發生於2013年2月5日和2017年4月2日;另兩項控罪是「為施行入境條例第Ⅱ部而使用虛假的旅行證件」,時間分別發生於2013年2月5日和2017年4月2日。
香港入境事務處傳訊與公共事務組昨日向羊城晚報記者提供的信息顯示,徐老太違反的是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2條關於「虛假陳述、偽造文件、使用及管有偽造文件」的規定。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一個人的姓名有多個可以理解,但出生日期有兩個,說明是有問題的。
據徐老太女兒介紹,2013年母親曾到過香港,當時內地與香港的出入境工作人員都對她的實際年齡與證件年齡表示過懷疑,但母親解釋後對方都放行了。
徐老太女兒稱,母親曾與戶籍所在地山西公安機關聯繫過,希望將身份證上的出生年份更改過來,但對方提出必須拿出有效的證明,而母親出生於1953年,當時沒有出生證明等檔案資料,因此未能改成。
出生信息錯了該咋改
徐老太的遭遇經報導後,引發眾多網友的關注與共鳴。有網友表示,自己的實際出生信息就與證件上的信息不符。
網友「陌上開花緩緩歸」留言稱:「我的身份證也比實際年齡大一歲咋辦?血型也是錯的,求助!」
居民身份證上的出生信息有誤,該怎麼解決?
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公安局網上辦事大廳戶政業務欄看到,「出生日期」的變更被列為「主要項目變更」欄下。
該網的公開信息顯示,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規範化建設彙編大全(2007年1月)和廣東省公安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戶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公通字〔2009〕209號),居民更改出生日期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或居(村)委同意證明、申請人的出生證或以前的戶口證件等權威原始依據。」
同時,變更出生日期等主要戶口登記項目,需到戶口所在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
更改出生日期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請人填寫的變更申請表
戶口簿
身份證
工作單位同意證明
申請人出生證
申請人可到戶口所在區的公安分局辦證中心申請辦理
手機訪問 廣州本地寶首頁
本地寶鄭重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地寶無關。其原創性及文中陳述內容未經本站證實,本地寶對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和承諾,請網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