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是不會介意的,相信大多數人也是不會介意的吧。其實這個也是很小的一件事我感覺。畢竟在這麼開放的年代,只要是真愛就行,不用管那麼多。畢竟遇到對的人也不容易,如果因為對方有過婚史就放棄的話,真的是太不值得了。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的就是,對方是因為什麼問題離婚的。如果是女方的錯,那她是否又認識到了錯誤,並且得到了改正。我想這一點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對方始終都覺得是另一方的錯。那我感覺就沒必要繼續下去了。雖說相親對象有沒有過婚史我不在意,但是我在意她的性格是不是和我合得來。畢竟是要過一輩子的人。在一段婚姻中要考慮的問題有很多,也許在婚姻中並不是相親對象的錯,可能她也是受害者,我們不要一概而論,認為離過婚的就是不好的。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苦衷。只要是在相處的過程中合得來比什麼都重要。當然有很多人在相親的過程中,會尊聽父母的意見,父母覺得不行就是不行。但偏偏很多父母就是對離過婚的有偏見。這個時候,如果我們認為相親對象是自己對的人的話,我們自己就要給父母做做思想工作,畢竟遇到對的人不容易,哪能輕易放手。餘生不能將就。一生和對的人走在一起真的很重要,以後很多事情都要相互面對,如果動不動就意見不合的話,我想很多事都找不到解決辦法,生活也許會很累吧。這樣的話還不如分開的好。說了這麼多,我的主要意思就是結沒結婚我不介意,但是性格我很看重。兩個人合不合得來我很看重。相愛是兩個人的事,不要有太多雜念,是對的人我們就不放手,不要想的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