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2020年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委託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對省內企業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0家企業生產、經營的20批次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對車速限值、制動性能(幹態)、整車質量、結構、車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電氣裝置、充電器與蓄電池、防火性能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測,共發現3家企業的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淋水涉水性能和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
建議消費者在選購電動自行車時要注意:
1、電動自行車必須帶有腳蹬——即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2、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安裝有前燈和後尾燈。
3、查看是否有「CCC認證」標誌。
4、產品合格證應當採用A4專用紙,用中文清晰標明產品名稱、型號、製造商或商標、生產廠及地址、製造日期、整車編碼、電動機編碼、驅動方式(電驅動和/或電助動)、最高設計車速、整車質量、電動機功率和額定電壓、電池種類等。上述信息還應當具有可識讀的二維碼等信息碼。消費者應當通過掃描二維碼識別上述產品信息和企業認證信息。
5、仔細檢查整車編碼(15為數字編碼)有無修改、打磨、挖補現象。
6、查看生產日期---必須為2019年4月15日以後生產的。
7、消費者應根據自己的年齡和騎車習慣合理選購適合自己型號的電動自行車,特別是老年人應選擇小輪徑電動自行車。
在使用電動自行車時應注意:
1、使用前必須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2、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佔用機動車道等行為。
3、嚴禁私自改裝和篡改電動自行車。
4、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應及時辦理掛牌。
5、傍晚及夜間騎行時應打開前後照明燈,以提示對面及後面車輛您的位置。
6、雨雪天騎行時應適當增加制動距離。
7、不要隨意更換充電器,按電動自行車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選配和使用充電器。充電時要關閉電動車上的電源鎖,先將充電器輸出插頭插入充電插座,再將充電器輸入電源插頭插入AC220V 電源插座。充電完成,先拔掉交流電源插頭,然後再斷開充電器和電池的連接。
8、起步時適當的腳踏助力有利於控制器、電機和電池的養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