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廣東石油化工學院西城校區,男生葉某上課的時候將硫酸潑兩個女生頭上,導致三名女生受傷,有幾個疑點和細節探討一下。
第一,這個男生葉某倒硫酸的時候非常的淡定,而且說和她倆有矛盾,你們報警抓我吧!並且那個男的還戴了手套,第二個也透露男生是團支書,他們三個人都是專插本的學生,第一個女生被迫得很嚴重,第二個女生反應過來,只是沾到了一點。
第二,男生是團支書,和兩個女生有矛盾,具體什麼矛盾呢?現在還不知道。
第三,受傷女孩,肯定是被毀容了。
第四,可以初步的判定,葉某應該是犯的是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法律上有具體的規定,參考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那麼葉某應該是屬於第三個,特別殘忍手段致重傷。
第五,需要明確的是,這已經定為刑事案件,觸犯的是刑法。
第六,需要明確的關鍵信息,醫院確認潑的這個化學試劑是硫酸。硫酸是管制的化學物質,一個本科生是怎樣能搞到這個劑量的硫酸,而且是兩瓶,化學試劑都是管控的,比較嚴格,基本上不向個人售賣這種危險性的化學試劑,比如硝酸、濃硫酸。如果機構或學校需要的話,需要拿文件到專門的地方買,按說學校針對學生化驗實際的使用情況也是比較嚴格。
第七.那麼葉某的濃硫酸到底是從哪裡弄來的?有沒有管理上的漏洞?
學校對藥品監察還是管理還是有問題的。
第八,嫌犯葉某的學籍,應該是保不住了,無期徒刑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
第九,輿論上把這兩個性別對立起來的,是錯誤的。哪跟哪啊?
第八.校方一直沒有發表公開的聲明,來表明立場。學生需要真相,學生的心理也需要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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