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逃費
高速路公司報案稱,一汽車運輸公司10輛客運車辦理ETC業務時,54座的大巴登記成39座,39座的則登記成27座。
根據其運營路線:
54座按四類客車標準收費:397元
31~39座按三類收費:298元
20~30座享受二類收費:198元
10輛車合計少繳:79469.01元
根據相關政策,
最高一輛應補繳通行費:28萬餘元
54座的大巴登記成39座、39座的則登記成27座,這樣的改變會有什麼結果?對每天在高速路上往返的客運車輛來說,意味著每次的過路費會少100元。成都商報記者近日從四川成渝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以下簡稱成渝分公司)獲悉,該公司已向警方報案,稱四川省汽車運輸公司成都公司三、六分公司(以下簡稱三、六分公司)10輛客運車輛在ETC使用中涉嫌偷逃費,且數額較大。這也是四川首起立案偵查的客運車輛涉嫌ETC偷逃費事件。
高速路公司
同一公司10輛客運車 座位縮水涉嫌偷逃過路費
成渝分公司向記者介紹,該公司到交管部門和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監控結算中心調取相關資料顯示,三、六分公司所屬10輛客運車辦理ETC登記的座位數與實際不符,54座登記為39座,39座登記為27座。
「座位數直接關係車輛收費類別,」成渝分公司營運安全部副經理馬女士介紹,「54座按四類客車標準收費,31~39座按三類,20~30座本屬三類,但按政策享受二類收費優惠。」
涉嫌偷逃費用的客運車中,5輛基本行駛線路為隆納瀘州至成渝成都,四類車應繳通行費397元,三類車應繳298元,二類車應繳198元。根據成渝分公司的報案材料,少繳費次數最多的車輛為417次,少繳費金額最大的近2萬元,10輛車合計79469.01元。
「根據《四川省高速公路條例》第27條規定,採取其他方式偷逃通行費的,按照車輛出站點距聯網內最遠入站點的最短路徑收取車輛通行費,」馬女士表示,所以這些車應補繳的通行費,最高一輛就達到28萬餘元。
而最令成渝分公司工作人員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這些車為何能變更核定座位數?據統計,這10輛車中,9輛變更2次,1輛變更1次。而首次辦理ETC業務時,除其中1輛降類登記外,其餘9輛車的核定載客座位數都與交管部門登記的相符,在第1次變更時降了類,第2次變更又改成了正確的。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運輸公司
換OBU是因為設備損壞 可能是銀行錄入錯了
「不可能!我們公司就沒有30座以下的車!」三、六分公司法人代表陳先生和財務科長馮女士面對記者均這樣表示。
那為什麼一些客運車會登記成27座呢?他們說,公司只負責提供行駛證等資料,資料都是對的,「可能是銀行錄入錯了。」據了解,該公司所屬車輛有80餘輛,均辦理了ETC業務。
經過收費站時,ETC通道都有一塊屏幕,顯示車牌、類別和費用,公司駕駛員注意到了嗎?對此,馮女士表示,客車都比較高,顯示屏在下方,視線不好,所以駕駛員也沒注意看。
至於為什麼座位數會變更兩次,陳先生和馮女士表示,車輛換過OBU(ETC電子標籤)設備,因為設備上的雙面膠不牢靠,貼在客運車擋風玻璃上容易掉;遇到高速路飛石,還會打碎擋風玻璃,OBU設備也要一併更換。「可能重新激活的時候出的錯。」馮女士說,他們在去年6月,成渝分公司初次告知費用差錯時,將公司80多輛車全部進行了清理,錯的更正回來,「我們不可能冒險」。
四川省汽車運輸公司成都公司現為股份制企業,三、六分公司所屬車輛均為公司所有,駕駛員為公司聘用。「類型錯了,該補錢我們補。」陳先生表示,他承認有費用差錯,願意補錢,公司也已於三四月份把欠費打給12122了。之後,馮女士又解釋稱,相關費用存入的是公司ETC主卡帳戶。
陳先生還對成渝分公司提出了質疑,為什麼不通過12122來解決,「要我們抱現錢到他那兒去?」對此,成渝分公司營運安全部副經理馬女士表示,12122是四川高速服務熱線,沒有稽查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的職責與職能。而高速公路營運路公司負有稽查的職能與職責,對查獲偷逃通行費的車輛有權利追繳費用。追繳的費用按規定存入通行費專戶,用於還貸。對於追繳的通行費,公司會出具稅務局監章的通行費專用發票。
工商銀行
座位數變更須現場核對 還會請客戶籤字
費用出現差錯,原因在於車輛辦理ETC登記的座位數有誤。三、六分公司堅稱提供的資料是對的,那會是銀行錄入問題嗎?
成渝分公司報案材料中顯示,10輛涉嫌逃費的客運車都是在工商銀行二仙橋支行辦理的ETC業務。記者撥打工商銀行客服熱線進行諮詢。客服人員告訴記者,辦理ETC業務必須要用行駛證原件,安裝現場會核對座位數;座位數的變更,則必須要攜帶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和卡到網點去。一般不會出現錄入錯誤,因為最後都會請客戶核對信息、籤字確認。
而三、六分公司辦理業務的客戶經理田先生則表示,自己只負責營銷,其他情況無權告知。
警方
ETC偷逃費按詐騙立案 目前仍在調查取證
成渝分公司營運安全部副經理馬女士告訴記者,去年6月,在發現這10輛車有少扣費的情況後,便與三、六分公司聯繫,該公司稱他們不知道有這種情況,是高速公路自身扣費出了問題。在聯繫無果後,成渝分公司向轄區派出所——十陵派出所報案。
在成渝分公司,記者看到了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分局對於此案的立案決定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決定對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被詐騙案立案偵查。」「這是四川首起立案偵查的客運車輛涉嫌ETC偷逃費事件。」成渝分公司營運安全部副經理馬女士說。
案件主辦民警劉警官表示,案件正在偵查階段,需要進一步調查取證,具體細節不便透露。而ETC偷逃費案件目前是按詐騙立案。ETC是新興事物,他也是第一次經辦此類案件,由於涉及面廣,調查取證程序比較多,耗時較長。
成都商報記者 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