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制公章備案指南
一、法律依據:
《公安部印章管理辦法》
二、辦理條件:
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應當憑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憑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準刻手續。 辦理準刻手續的經辦人員,需持刻制單位的委託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辦理人名章準刻手續的,同時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證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準刻手續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準刻證明;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需要到外省、市、縣(區)刻制印章的,憑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有關申請材料,到刻制地同級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需要刻制印章的單位應當到公安機關批准的刻制單位刻制;刻制單位將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機關辦理印鑑備案後,方準啟用。
三、準備材料:
1.企、事業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複印件。
2.企、事業單位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4.經辦人委託證明。
5.如印章遺失或更換,需提供登報申明作廢公告。
6.企業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村(居)民委員會和各協調機構及非常設機構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刻制證明和單位成立的批文。
四、辦理流程
1.申請人準備齊全材料到公安機關申請刻制印章備案。
2.公安機關審核備案後出具印章準制證明。
3.申請人攜帶印章準制證明到公安機關指定印章刻制廠刻制印章。
五、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六、其他提醒信息
1.需要更換印章的,須登報公告聲明原印章作廢后重新辦理備案或準刻手續。
2.印章遺失、被搶、被盜的,應當向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報告,並採取登報公告形式聲明作廢后,按照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準刻手續。
3.根據《公安部印章管理辦法》之規定,企、事業單位可以申請刻制多枚財務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行政公章只能申請刻制一枚。
七、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 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八、辦理地點
貴陽市雲巖區北京西路和尚坡169號
九、辦理電話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0851-86831032
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發布)
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治安,保障印鑄刻字業的合法經營,防範不法分子偽造假冒,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凡經營鑄造廠、製版社(製造鋼印、銅版、膠版、石印版、珂羅版、火印、鋅印、證明牌號等)、印刷局(以機械或化學材料印刷簿冊、證券、商標等)、證章店、刻字店、刻字攤(雕刻戳記、印版、印章、膠皮印等)及所有上屬性質之營業者,不論專營、兼營、公營、私營,(國家機關專用不以營業為目的者例外)或屬何國籍,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依本規則管理之。
第三條 凡經營印鑄刻字業者,須先向該管市(縣)人民政府公安局或分局申請登記,辦理以下手續:
一、詳細填寫特種營業登記表兩份,附申請人最近二寸半身免冠像片三張,並覓具可靠非同業鋪保兩家。
二、造具該業股東、職工名冊,建築設備及四鄰平面略圖(露天刻字攤免繳平面略圖)。
三、將填妥之申請登記表,連同像片、略圖、名冊等送公安局或分局,經核准發給許可證後,須另向該管工商機關申請,領得營業執照後始準營業。
第四條 凡在本規則頒布前,已開業之印鑄刻字業,均須補辦第三條規定之手續。
第五條 凡領有許可證之印鑄刻字業者,如有更換字號、經理、股東,或遷移、擴充、轉業、歇業等情時,均須先經公安局或分局許可後,始得辦理其他手續。
第六條 凡經營印鑄刻字業者,均須遵守下列事項:
一、遇有下列各項印刷鑄刻情形之一者,須將底樣及委託印刷刻字之機關證明文件,隨時呈送當地人民公安機關核准備案後方得印製。
1、刻制機關、團體、學校、公營企業之關防、鈐記、官印、公章、膠皮印、負責首長之官印、名章等。
2、印製布告、護照、委任狀、袖章、符號、胸章、證券及文書信件等。
3、鑄造機關、團體、學校、公營企業使用之各種鋼印、火印、號牌、徽章等或仿製該項式樣者。
二、凡經營印鑄刻字業者,均需備制營業登記簿,以備查驗。屬本條第一款規定之各印製品,承制者一律不準留樣,不準仿製,或私自翻印。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迅速報告當地人民公安機關:
1、偽造或仿造布告、護照、委任狀、袖章、符號、胸章、證券及各機關之文件等。
2、私自定製各機關、團體、學校、公營企業之鋼印、火印、徽章、證明、號牌或仿製者。
3、遇有定製非法之團體、機關戳記、印件、徽章或仿製者。
4、印製反對人民民主、生產建設及宣傳封建等各種反動印刷品者。
四、凡印刷鑄刻本條第三款所規定之各項物品者,除沒收其原料及成品外,得按照情節之輕重,予以懲處。
五、對人民公安機關之執行檢查職務人員,應予協助進行。
第七條 營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繳銷其特種營業許可證,停止其營業。
一、假借他人名義者。
二、領取許可證後,無正當理由兩月以上未開業者。
三、無故休業超過一個月以上者。
四、營業者行蹤不明逾兩月者。
第八條 凡遵照本規則各條規定進行報告、檢舉,因而查獲重大罪犯、破獲重大案件者,由公安局酌情予以名譽或物質獎勵。
第九條 省級以上人民公安機關,得依據本規則之精神,制定補充辦法;縣(市)級人民公安機關如有制定補充辦法之必要時,須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條 本規則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批准,由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發布施行。
印章刻制審批-辦理更換印章或損壞的印章
事項名稱:
印章刻制審批-辦理更換印章或損壞的印章
辦理部門:
雲巖區公安分局
辦理對象:
企業單位
受理機構: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09:00- 12:00 下午:13:00-17:00(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貴陽市雲巖區北京西路和尚坡169號
申請材料
1.a.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b.黨、政、事業單位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紅頭文件(b在市公安局辦理)。
2.負責人.法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4.委託書、申請(需法人親筆籤名)。
5.變更企業名稱、法人、舊章因損壞或其他原因作廢的需登報申明作廢(舊章有備案編碼的必須註明原章的編碼)。
6.變更名稱和更換舊章的必須在辦理印章備案手續時交回公安機關銷毀。
制式文書
和格式要求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doc
示範文本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填寫例樣).doc
辦理程序
1、申請人準備齊全材料到雲巖分局治安大隊辦證廳申請刻制印章備案。
2、治安大隊審核備案後出具印章準制證明。
3、申請人攜帶印章準制證明到雲巖分局指定印章刻制廠刻制印章。
承諾期限:
1 個工作日
諮詢方式: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0851-86831032
印章刻制審批-企業變更印章刻制審批
事項名稱:
印章刻制審批-企業變更印章刻制審批
辦理部門:
雲巖區公安分局
辦理對象:
企業單位
受理機構: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 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貴陽市雲巖區北京西路和尚坡169號
申請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法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4.法人或負責人親筆籤名的委託書、申請書。
5.變更企業名稱或法人需登報申明(原印章已有備案編碼的,在報紙上註明清楚印章編碼)
6.出具工商部門的變更通知書或變更查詢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制式文書
和格式要求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doc
示範文本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填寫例樣).doc
辦理程序
1、申請人準備齊全材料到雲巖分局治安大隊申請刻制印章備案。
2、治安大隊審核備案後出具印章準制證明。
3、申請人攜帶印章準制證明到雲巖分局指定印章刻制廠刻制印章。
承諾期限:
1 個工作日
諮詢方式: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0851-86831032
印章刻制審批-企業單位刻制印
事項名稱:
印章刻制審批-企業單位刻制印章
辦理部門:
雲巖區公安分局
辦理對象:
企業單位
受理機構: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 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貴陽市雲巖區北京西路和尚坡169號
申請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法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4. 法人或負責人親筆籤名的申請書及委託書;
制式文書和
格式要求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doc
示範文本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填寫例樣).doc
辦理程序
1、申請人準備齊全材料到雲巖分局治安大隊申請刻制印章備案。
2、治安大隊審核備案後出具印章準制證明。
3、申請人攜帶印章準制證明到雲巖分局指定印章刻制廠刻制印章。
承諾期限:
1 個工作日
諮詢方式: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0851-86831032
印章刻制審批-遺失的印章
事項名稱:
印章刻制審批-遺失的印章
辦理部門:
雲巖區公安分局
辦理對象:
企業
受理機構: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 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貴陽市雲巖區北京西路和尚坡169號
申請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負責人.法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4.法人或負責人親筆籤字的委託書、申請書。
5.登報聲明原印章遺失作廢(原印章已有備案編碼的要註明清楚印章編碼)。
制式文書
和格式要求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doc
示範文本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填寫例樣).doc
辦理程序
1、申請人準備齊全材料到雲巖分局治安大隊申請刻制印章備案。
2、治安大隊審核備案後出具印章準制證明。
3、申請人攜帶印章準制證明到雲巖分局指定印章刻制廠刻制印章。
承諾期限:
1 個工作日
諮詢方式: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0851-86831032
特種行業許可證旅店業酒店
事項名稱
特種行業許可證
事項性質
行業許可審批
設定依據
國務院43號令
申請主體
個體、集體
申請條件
1、申請人無違法犯罪前科;
2、通過派出所消防檢查;
3、必須有固定場所。
辦理流程
在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領取特種行業審批表填寫完整,到管轄派出所籤字,備齊材料到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辦理即可。
辦理材料
一、 新辦證
1、 申請報告
2、 * 《特種行業許可申請表》到派出所籤字蓋章
3、 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4、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5、 *消防安全審查合格證明文件及複印件
6、 *經營場所平面圖,安全防範監控系統安裝示意圖或系統安裝合同書及複印件
7、 營業場所產權證明和租賃協議書及複印件
8、 聯營或承包經營的,提交聯營或承包協議書及複印件
9、 驗證登記、貴重物品寄存、值班巡查等治安安全制度
10、*籤訂治安責任書(派出所辦理)
二、以上所需複印件一律用A4紙複印,帶*號的為旅社年審所需的材料。
辦理地點
貴陽市公安局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辦理時間
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是否發證
由貴陽市公安局發證
是否收費
否
收費標準
及依據
無
法定時限
五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
五個工作日
聯繫電話
0851-86831032
備註
無
委託寄賣
事項名稱:
特種行業委託寄賣
辦理部門:
雲巖區公安分局
辦理對象:
企業單位
受理機構: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 12:00 下午13:00-17:00
辦理地點:
貴陽市雲巖區北京西路和尚坡169號
申請材料
1、 申請報告
2、 在公安分局領取《特種行業許可證申請表》到派出所籤字蓋章
3、 法人代表的身份證複印件
4、 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及複印件
5、 籤訂治安責任書(派出所辦理)
備註:以上所需複印件一律用A4紙複印
制式文書
和格式要求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doc
示範文本
機構印章刻制審批表(填寫例樣).doc
辦理程序
1、申請人準備齊全材料到雲巖分局治安大隊申請刻制印章備案。
2、治安大隊審核備案後出具印章準制證明。
3、申請人攜帶印章準制證明到雲巖分局指定印章刻制廠刻制印章。
承諾期限:
1 個工作日
諮詢方式:
雲巖分局治安管理大隊 0851-8683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