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領導」電話,歐先生被騙5萬元……
熟人「黎鄉長」來電,周女士被騙65000元……
丈夫的朋友「張哥」來電急需周轉,彭女士被騙2萬元……
「老表」有難,杜先生輕信電話被騙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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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9時,營山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特大刑事案件,涉嫌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危險駕駛罪,盜竊罪,李某海等18名被告人出庭受審,庭審歷時2天。
案情回顧
涉嫌電信詐騙罪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9月-12月間,被告人李某海組織、指揮被告人葉某生、鄭某超等5人使用「猜猜我是誰」的電信詐騙劇本通過打電話的方式實施詐騙,同時約定按照比例分贓。期間,各被告人通過冒充受害人領導、親屬等方式多次實施詐騙,共計騙得69餘萬元。詐騙成功後,被告人銷毀作案工具、消除作案痕跡,妄圖逃脫法律的制裁。
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危險駕駛罪
2018年10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程某恆、盧某鵬等10人相互勾結,通過為上遊詐騙等犯罪提供套現取款服務獲取非法權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總金額363萬餘元,並分別獲取相應的利益。2019年2月3日,被告人程某恆在廣州市番禺區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交通警察查獲,經查,其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68.2毫克。
涉嫌盜竊罪
歐先生被騙後,兩次轉帳給被告人鄭某超,在歐先生將其中3萬元轉入鄭某超用於詐騙的銀行卡時,被非法出售該銀行卡及綁定手機卡的被告人李某春通過微信查詢,得知該卡有3萬元轉款,遂夥同被告人師某虎掛失該銀行卡後補辦該卡盜取該款,該款被二人瓜分。
庭審現場
庭審中,合議庭準確把握庭審節奏和重點,有序引導控辯雙方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在合議庭主持下就該案的事實、適用法律問題等充分發表了意見,依法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整個庭審過程莊重嚴謹、秩序井然。
此次案件重大複雜,為了審理好該案,合議庭進行了大量前期工作及周密準備,召開了庭前會議,就證據確認、非法證據排除等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為保障庭審安全、維護庭審秩序, 40餘名法警參加庭審警務保障,被告人親屬、社會公眾等30餘人旁聽了庭審。
由於該案的被告人多達18名,根據刑事辯護全覆蓋的要求,法院通過法律援助中心為7名未聘請律師的被告人都指派了辯護律師,充分保障被告人權利。
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法官提醒
隨著金融、通信業的快速發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頻繁發生,犯罪嫌疑人主要通過電話、網絡進行犯罪,詐騙組織呈職業化、團體化發展,其詐騙手段不斷翻新、層出不窮、屢打不絕。
法官提醒廣大民眾要切實增強預防詐騙意識,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電話和簡訊,也不輕易透露自己的個人信息,對犯罪分子的各種「套路」保持清醒頭腦和理性思考,避免受騙上當。
來源:營山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