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曹曦)日前,黑龍江省教育廳印發了《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自2020年9月新學期起實施。旨在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工作,作為該省《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實施方案》的配套文件之一,從學籍管理層面對大校額、大班額進行控制,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行為,保障弱勢群體子女入學的基本權利,積極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實現轉學同等權利。
政策修訂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一是明確同年級互轉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2號)文件要求,進一步明確實行同年級互轉,在不同學制間辦理小學生畢業年級轉學時,按照1-9年級進行對應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二是規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轉學。為防止利用轉學變相擇校、變相掐尖問題,新增「申請轉入民辦學校的學生數超過該學校空餘學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按照隨機的方式確定轉入學生名單,其餘學生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內容。三是加強跳級管理。為防止利用跳級,將不足齡入學合法化的問題,新增了跳級考核方式,明確了流程。防止利用變更出生日期實現不足齡入學的問題,增加了學籍建立時的出生日期,以戶籍和出生證明為依據,學籍建立後對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中與出生日期對應部分不予變更。四是明確控制大校額要求。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教督〔2017〕6號)工作要求,提出學校單體校區達到大校額的,原則上不再接收轉入學生的工作要求,與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消除大校額同頻共振。五是優化學籍辦理流程。積極響應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和省教育廳「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見面」的工作要求,取消了紙質學籍,採用電子學籍辦理業務,做到了讓群眾少跑腿,讓信息多跑路。
通過這次《學籍細則》的修訂,進一步規範了市地、縣區和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實現了學籍管理陽光、公開、透明,方便了百姓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