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婚姻,大家最大的感受就是現在的女孩子跟以前有所不同。曾經的人們結婚只是分分鐘的事情,只要男女雙方真心相愛,他們就可以去民政局將結婚證領出來,從此以後他們便是合法夫妻。
在那個年代裸婚的人相當多,因為大部分人都比較貧窮。
可如今不一樣了,如今很多女孩子在結婚之時都會要求男方買房買車,甚至給一大筆彩禮。而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很多男人自然覺得壓力山大,他們不知道該如何來面對這件事情。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還有女孩子願意嫁給一個一無所有的男人,並且陪著他一起打拼嗎?大家一起來看看以下幾個未婚女孩的想法。
張小姐,24歲
只要我喜歡他,我就會陪他一起打拼,哪怕他一無所有我也無所謂。但有一個前提條件,我們得在三年之內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為了這個目標我可以陪他一起奮鬥,但在買到房子之前,我不願意步入婚姻的殿堂。大家都知道婚姻跟談戀愛不一樣,人一旦結了婚就要面臨生小孩。
如果沒有房子,將來各種事情都不方便,比如說懷孕生子在出租屋裡面就會遭到房東的嫌棄。
孩子出生以後喜歡在房間裡面寫寫畫畫也會遭到房東的嫌棄,所以買一套房子是必備的,但我不會把這種責任強加給男人,我會跟他一起奮鬥,一起承擔。
方小姐,25歲
我願意,但對方不能太弱了,我今年25歲,大學畢業三年雖然買不起房子,但手裡面也有一點小小的存款。
如果對方同樣如此,我們就再奮鬥個一兩年,爭取能夠過上更好的日子,到了那個時候我們再結婚也不遲,反正我覺得先立業後成家才是正確的順序。
如果在沒有物質基礎的情況之下,就貿然結婚,將來只會面臨吵架的危機,貧賤夫妻百事哀,這個道理想必人人都懂。
汪小姐,22歲
我不願意,因為我爸媽挺有錢的,我雖然不是富二代,但從小衣食無憂,沒有吃過苦。既然我從小就生活在這樣的家庭,我為什麼要為了一個男人去吃苦呢?
最討厭道德綁架,我想找的另一半一定是門當戶對的,我並不認為這樣的想法有什麼不對,畢竟沒有誰規定誰就應該扶貧。
我只找我圈子之內的人,因為我覺得這樣的婚姻才是長長久久的,如果我是一個窮丫頭,我一定願意陪著窮小子一起奮鬥。
情感結語:
看來現在的女孩子也並不像大家所想像的那麼現實,她們也願意陪著自己所愛的人一起奮鬥,尤其是家境不是特別好的女孩子,她們從小吃苦更加懂得奮鬥的重要性。
在現實生活當中,的確有一些經濟條件一般的男人早早就結了婚,想必他們所遇到的都是好女孩,所以大家不要戴著有色眼鏡看女人了。
你沒有找到這樣的女孩子,只能證明你運氣比較差,但不能因此而產生性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