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發生交通事故後私了是一種很常見的解決手段,私了是基於雙方對責任的劃分都認同的情況下共同達成賠償協議下進行的。這種方法可以解決不少的麻煩,因為這樣既不影響道路上其他車輛通行,又能節省自己的時間,何樂而不為呢。但是私了也存在一定風險,如口頭私了事後不認帳那麻煩可就大了!而且私了不當還會造成很大的損失!
但並不是所有事故都可以私了的,如當事司機酒駕、手續不全的車輛、雙方對事故責任歸屬有爭議的、損壞公共設施的、無證駕駛及車輛無牌照、造成人員傷亡的,以上情況那就需要保護現場,立即報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撤離現場,恢復交通,並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2、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駕駛機動車碰撞行人、騎車人、即使對方提出私了,但只要稱自己身體哪裡不舒服,我們就要放棄私了的念頭勸說對方去醫療機構檢查並及時報警,畢竟現在碰瓷的人不在少數。這樣一來只要是碰瓷者就會漏出醜惡的嘴臉,如果這個時候選擇私了會讓你傾家蕩產。
這類可以私了的情況,要切記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查看財產損失情況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籤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拍照或標劃位置後撤離現場保險報案、協商賠償事宜,籤訂書面賠償協議。
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一定要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不超速行駛、不酒駕、不闖紅燈、不超載。行駛行駛到事故多發地帶時,更應謹慎駕駛。俗話說的好身正不怕影子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