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擋號牌是一項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它既擾亂交通秩序
又增加了交通安全隱患
是交警一直以來重點打擊的交通違法行為
但是,總會有個別司機
抱著「不會被發現」的僥倖心理
甚至還「別出心裁」的用上了許多花樣
就在前幾日,縉雲就上演了一出遮擋號牌的戲碼
12月2日上午,縉雲交警大隊舒洪中隊的民警到胡源鄉開展「12.2」全國交通宣傳日進農村宣傳活動。返程途中,在坦五線上的黃壇村路口,民警發現前方一輛小貨車後車牌被兩塊白色紙巾遮擋住,於是立即上前將其攔停進行檢查。
民警發現這輛小貨車不僅後面的車牌上貼了兩張紙巾,前面的車牌也貼著一張紙巾。如此「樸實無華」的遮擋號牌方式讓民警也是「大開眼界」,而敢開著這車大搖大擺地上路行駛的司機,也不愧是「藝高人膽大」。
原來,駕駛員潘某的車子經常停放在章村村,因為這個路段有違法停車監控抓拍設施,為了不被監控拍攝,他平時停車的時候就用幾張紙巾將前後車牌部分字體遮擋住。
在12月2日早上,潘某買了一個床墊需要用車,就匆匆忙地駕駛著車輛出發,結果忘了把遮擋號牌的紙巾拿下來,還在半道上被交警逮個正著。真可謂古有「掩耳盜鈴」、今有「遮牌躲罰」,結果還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出來擋的,遲早是要還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現場給予駕駛人潘某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並扣留駕駛證的處罰。
交警提醒
遮擋號牌大多是駕駛人為了在發生交通違法行為以後逃避處罰、逃避責任。駕駛遮擋號牌的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往往會心存僥倖,實施超速、闖紅燈、壓實線、逆行、隨意超車等違法行為,無視法律法規,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安全和秩序。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選擇逃逸,還會給案件偵破帶來極大的困難,這樣的舉動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於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
文明守法駕車!
切莫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