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揚州市教育局發布了
2020年揚州秋學期學校收費標準
其中有一些項目免費啦!
快來看看吧!
關於2020年秋學期學校收費工作的通知
揚發改價格發〔2020〕266號
各區發改委、財政局、教育局,開發區城鄉管理局、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社會事業局、市生態科技新城社會事業局,市直各學校:
根據國家、省學校收費有關規定,現就2020年秋學期學校收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包括在公辦學校及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提供作業本。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費按批准的民辦學校原收費標準減去省定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後收取,即小學減收700元/生.年,初中減收1000元/生.年;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代辦費中必須扣除政府免費提供教科書、作業本的費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收取體檢費、城市小學困難班費和借讀費。農村(包括省轄市所屬農村鄉鎮、縣及縣級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費,對極少數不在校園範圍內且產權(指土地證、產權證)明晰為社會力量舉辦的學生公寓,可繼續收取住宿費。(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一)
二、公辦普通高中按評估確認的星級收費,不得收取擇校費。普通高中教材費(含磁帶)、作業本費、社會實踐活動費按核定的標準執行。普通高中必須在市教育局根據省定目錄確定 的教材目錄範圍內選用教材。高一、高二年級可收取校服費(農村中學不作要求)。高一年級可收取軍訓服裝費,軍訓服裝採取租借的辦法,按實際租金收取,每生收費不得超過30元/套。普通高中不得向學生收取補課費、體檢費。(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二)
三、公辦中等職業教育一、二、三年級學生免收學費。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準參照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確定,學校招生簡章公布的學費標準高於免學費財政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職業高中、綜合高中和中等專業學校不得收取體檢費,學生體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職業高中、綜合高中、中等專業學校課本費、作業本費由學校報當地物價部門備案同意後按實收取。(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二、附件三)
四、幼兒園收費應嚴格按照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關於轉發<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揚價費〔2018〕58號)文件要求執行。市區公辦幼兒園根據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僅限寄宿制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五、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中電教教材費(小學6元/生.學期、初中8元/生.學期)和高中階段學校電教教材費(8元/生.學期)應專款專用,按規定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政府採購要求集中統一採購電教教材。
六、學校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校服應遵循學生自願購買的原則,各學校校服採購必須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具體收費標準按實際招標採購價格執行。市區中小學校服採購應嚴格按照《揚州市市區公辦中小學校服採購管理辦法》(揚教發〔2017〕94號)規定流程執行。學校服務性收費應遵循「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住宿費按標準執行。嚴禁將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用於學校其它支出。學校代辦費的結算、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教育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規範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0〕336號)文件要求,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分班分項核算,學期末按實結算。學生夥食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關於調整揚州市區中小學食堂夥食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揚價費〔2016〕90號)文件標準執行。
七、各地要繼續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確保每一個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失學。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公辦幼兒園保育費、夥食費,公辦小學和初中學雜費、夥食費、書本費、作業本費,公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書本費、住宿費和夥食費實施全額免費。各學校要繼續加強收費管理,認真做好開學收費公示工作,嚴禁自立項目收費,嚴禁超標準收費。
揚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揚州市財政局
揚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6日
邗江區教育局27日發布
《關於全區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2020年
秋學期收費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自2020年秋學期始,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收費執行政府指導價,按區發改委核定的標準執行。經區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將我區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2020年秋學期收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經完成非營利性民辦普惠園登記換證,並經區發改委核定收費標準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邗江區海德幼兒園等8所,名單附後),需嚴格按照核定的標準,按實依規收費;各有關幼兒園需將發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在幼兒園大門口顯著位置公示,增加收費工作的透明度。
二、尚未完成收費標準核定和尚未完成非營利性民辦普惠性幼兒園登記換證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邗江區月亮城幼兒園等13所,名單附後),秋學期開學時,向幼兒家長說明情況,暫時按每生5000元收取保教費。如在開學前完成收費標準核定的,按核定標準收取。各相關幼兒園在2020年10月底前,必須完成換證、收費標準核定等相關工作。收費標準核定後,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補收或退款。
三、全區公辦幼兒園和其它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按市、區相關規定執行。
四、《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蘇價規[2017]9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幼兒園提高保教費標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幼兒園降低收費標準的,所有在園幼兒均按照降低後的收費標準執行。」
五、全區幼兒園違規收費舉報電話:12315。2020年秋學期開學後,區發改、市場監督、教育等部門將聯合對幼兒園擅自收費、超標準收費、巧立名目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開展專項檢查,並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以上通知,請各幼兒園遵照執行。
邗江區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27日
已經核定保價費收費標準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名單(計8所)
1、邗江區西湖東苑幼兒園
2、邗江區新港才藝幼兒園
3、邗江區海德幼兒園
4、邗江區翠崗幼兒園
5、邗江區康樂幼兒園
6、邗江區伊頓林溪幼兒園
7、邗江區金蘋果鴻福藝術幼兒園
8、邗江區金蘋果尚城藝術幼兒園
已經遞交換證手續但尚未核定收費標準的幼兒園名單(計9所)
1、邗江區凱萊幼兒園
2、邗江區碧水棲庭幼兒園
3、邗江區華鼎星城幼兒園
4、邗江區水印西堤幼兒園
5、邗江區東方劍橋東方百合園幼兒園
6、邗江區東方劍橋石油山莊幼兒園
7、邗江區東方劍橋揚州天下幼兒園
8、邗江區東方劍橋蜀景幼兒園
9、邗江區美琪幼兒園
尚未完成非營利性民辦普惠園登記換證的幼兒園名單(計4所)
1、揚州市機關三幼京華城幼兒園
2、邗江區翰林奧都幼兒園
3、邗江區翰林英才幼兒園
4、邗江區月亮城幼兒園
還有幾天就要開學啦
祝願每個學生都能學業進步
天天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