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鎮域內教育高位優質均衡發展,提升全鎮居民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獲得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合理設置學區、合理控制班額、合理分類入學」的總體思路,根據《2020年諸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諸教體〔2020〕46號)、《關於調整店口鎮中小學學區、幼兒園服務區的通知》(店政發〔2020〕9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對店口鎮2020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制訂如下辦法:
一、招生對象
1.小學: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被各類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
2.初中:2020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具體分以下三類:
第一類:具有店口戶籍的;
第二類:入學對象本人或父(母)在店口相應學區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
第三類:非店口戶籍,但父母在店口務工經商半年及以上的,其中非諸暨籍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按有關規定執行。
雖年滿6周歲但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學區學校辦理延緩入學審批手續。
二、招生計劃和學區劃分
招生班額初中、小學原則上均控制在40人以內。
三、報名及招生辦法
今年諸暨首次實行公辦民辦學校網上同步招生,公民辦學校不能同時兼報。因此申請學校時要慎重選擇公民辦就讀意願。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小學:7月1日9:00至7月7日20:00;
初中:6月22日9:00至6月28日20:00。
預報名有困難的家長可隨帶相關入學材料(原件、複印件)到相關學校諮詢,也可由老師幫助進行網上預報名。現場報名時間地點為:小學:7月4日(周六)、5日(周日)兩天,8:30—16:30,地點為學區小學;初中:6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兩天,8:30—16:30,地點為現就讀小學。
2.報名流程
入學對象監護人在手機中安裝「浙裡辦」APP,打開軟體後將左上角「站點列表」設置為「諸暨市」,搜索欄中輸入「學生入學」,找到「諸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點擊「在線辦理」進行預報名,選擇公民辦不同類別學校進行信息填報。預報名時入學對象監護人須仔細閱讀有關招生要求,確有問題的可諮詢對應學校。
3.網上報名所需材料
(二)審核錄取:
1.第一類入學對象按劃定學區招錄入學,若該類對象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住、戶一致」的優先招錄。若該類入學對象未按時報名,則統籌安排到店口鎮轄區內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入學。
2.第二類入學對象在第一類招錄完畢後,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再進行招錄。若該類對象人數超出學校剩餘學額的,則按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時間先後予以區分,時間早者優先,無法入學的對象調劑到店口鎮內尚有剩餘學額的學校,或回原戶籍學校就讀。
3.第三類入學對象在第二類招錄完畢後,還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再進行招錄。
①符合條件的務工經商人員子女,按對應學區學校和基本養老保險交納年限長短等因素有序招錄。
②對應學區學校學額已滿無法招錄但服從調配的對象則調劑到學額相對寬裕的學校,不服從調配的和轄區內學額已滿無法入學的則回原戶籍所在學校就讀。
4.放棄民辦學校錄取資格或未被民辦學校錄取回店口鎮轄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在招錄完前三類學生後統籌安排到學額未滿的學校。
(三)公布錄取結果
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公布錄取結果,各校在校務公開欄公開錄取名單。家長可通過「浙裡辦APP」查詢進程和錄取結果,7月25日公布一、二、三類錄取名單。第一二類於7月26日上午、第三類於7月26日下午憑戶口簿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8月1日公布從民辦學校回公辦學校就讀學生錄取名單,該類對象於8月1日下午憑戶口簿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
四、有關說明
1.辦理入學申請登記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及時、完整、真實提供各項入學證明材料。原則上按初始登記、審驗的信息為準,無特殊情況,事後提供的證明材料視作無效,其責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負。
2.戶籍、房產權證(或商品房購房合同和不動產全額發票)獲得時間,基本養老保險在店口繳納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0年6月30日。
3.對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外來建設者,其隨遷子女申請入學時,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參保基本養老保險等時限可適當放寬,報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可統籌安排入學;經組織、人社部門批准的引進人才子女、當年軍轉幹部子女、烈士子女、其他政策性安置對象子女等,由對應學區學校現場審核、錄入報名系統,並經中心學校核准後統一調配入學。
4.港澳臺同胞、僑胞子女入學。按照「歡迎就讀、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原則,根據父母(或本人)在學區擁有的家庭產權房或者父母一方在學區經商務工參照第二類、第三類對象優先予以招錄。
5.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根據分類安置原則,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適齡中度智障兒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入學,適齡中度聽障兒童少年到紹興市聾啞學校報名入學,適齡中度視障兒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入學,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實施送教上門服務。
6.無特殊情況,不得跨學區就讀,相關學校不得私自接收跨學區學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鈎的任何費用。
7.關於以房產作為入學依據的說明:
(1)商鋪、倉庫、車庫等非住宅房及「小產權房」等,不作為產權入學依據;
(2)僅以產權作為入學依據的,同一房產(含共有房產),三年內只能接收同一戶家庭子女就讀;
(3)入學對象本人及父母,與他人共同擁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額明確在50%及以上的,或其產權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產權有效證明(需加蓋房管部門證明印章)的,相應房產可作為入學依據;
(4)(外)祖父(母)擁有房產,入學對象的父(母)為獨生子女,且在我鎮無房產的,可參照第三類予以入學,所需材料除第二類入學對象需準備的資料外,還需準備有效的父(母)獨生子女證明和父母雙方在我鎮無房證明;
(5)若房產類學生數超出學校剩餘學額時,則按「住戶一致優先」、「取得房產證優先」、「購房時間早者優先」等原則綜合考慮予以區分。對該類中無法入學的新生,則納入第三類對象一併處理。
8.符合條件的第三類入學對象,中心學校按預報名情況及新學年事業規劃作適當調整,學生須服從中心學校統籌安排。
9.各種上傳材料均需真實有效。凡查實屬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報名資格(如已錄取的則取消錄取資格)。
五、其他事項
1.成立店口鎮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中心學校,規範招生程序,嚴肅招生紀律,協調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2.各校要嚴格執行本辦法規定,加強校內外政策宣傳,服從中心學校統籌調配。要按「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簡化流程、方便群眾,及時公布網上招生政策及程序,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讓家長及社會滿意。
3.各校在招收少量插班生時,也應參照本辦法中的相關政策要求及中心學校規定執行,並報中心學校備案後方可入學。
4.在招生工作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拒不配合的,每例扣除該校集體工作考核分2分,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追責問責;如遇與本《辦法》有交叉或未涵蓋的事例,有同類參照的,原則上參照執行,無同類參照的,則由中心學校召開校務會議集體議決。
5.本《辦法》僅適用於2020年,由鎮中心學校負責解釋並根據招生實際情況予以適應性修正。
附件:
1.「浙裡辦」網上報名流程圖
2.2020年店口鎮中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諮詢服務信息一覽表
3.2020年店口鎮初中七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20年店口鎮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