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住院只要交850元就可以,這次怎麼讓我交3000元?是住院門檻費提高了嗎?」最近,患有高血壓的市民王女士在我市一家醫院辦理住院手續時發現,這次交費金額不僅較以前多,而且數額較大。無獨有偶。在另外一家醫院進行手術的張小姐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辦理住院時被要求交了5000元錢。
另外,心細的張小姐還發現,這次住院,醫院沒有收她的醫保卡作抵押。醫保患者多交的部分費用究竟是什麼錢?是住院門檻費嗎?醫保卡為何不作抵押了?二者有什麼聯繫嗎?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採訪。
多交的錢
原來是住院押金
王女士告訴記者,辦理住院那天,她像以往一樣帶著醫療保險證去醫院。與以前不同的是,這次是她第一次用社保卡住院。
「辦住院手續時,醫院告訴我新換的社保卡不能抵押,要我交押金。」王女士說,幸虧金額不是很多,她把隨時帶的錢湊夠數額就交上了,但和她同時辦理住院的一位患者要交10000元錢的押金,因為沒帶那麼多錢,只能等家屬回家取錢後才能辦理。
記者了解到,王女士和張小姐交給醫院的錢,其實是醫院收取的住院押金。根據國家人社部的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將使用全國統一標準的社保卡。去年4月開始,我市開始發放社保卡,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已有180多萬市民領到了社保卡。社保卡是勞動保障信息系統的電子身份證明,也是醫保就醫時個人帳戶的支付憑證,等同於原醫保卡,可辦理就醫、購藥等。同時,社保卡還可具有銀聯卡的跨行結算功能。國家人社部明確提出,社保卡不能進行抵押。
住院押金
是為了預防逃費
據了解,我市從2003年起全面取消醫保患者住院押金。參保住院患者在醫保定點醫院住院時,只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等級醫院起付標準,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門檻費」,出示醫療保險證和醫保IC卡就可住院治療。在社保卡發放之前,醫保參保職工住院時除了交門檻費,還要把自己的醫保卡押在醫院。此舉其實是醫院為了防止患者逃費而採取的一種辦法,並無法律依據。由於社保卡不能做抵押,去年起,我市各醫院陸續將這一做法改為收取住院押金。
據悉,目前我市大多數醫院向住院患者收取的押金主要分兩種,一般性住院治療預收3000至5000元,大手術預收10000元。對此,一家三級醫院的負責人表示,住院押金承擔著醫院的周轉金和防範道德風險兩種功能,收取押金實際上是一種契約關係。個別患者逃費現象讓醫院十分苦惱,事後追討醫療費不僅成本高,而且往往追討無果,讓醫院陷入兩難境地。「我們不能什麼約束都沒用,但在實際中還是會以治病為先。」
說法
門檻費
未做出任何調整
「住院押金只是預交治療費,並不是白白交給醫院的,出院時還是會返還給患者。」另外一家醫院的負責人說,對患者來說,其實只是交費的時間問題,住院治療費是最後以出院結算為準,押金部分多退少補。
根據市醫保中心對各定點醫療機構提出的要求:住院押金的收取要按照醫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使用社保卡或醫保卡的參保人住院押金收取要標準一致同等對待。
由於我國醫保制度的基本原則是「醫保基金與參保人個人共同負擔住院醫療費」,參保人在醫保定點醫院發生的屬於醫保目錄範圍的住院費,本人要先承擔一部分後,醫保基金才按規定比例報銷。而門檻費,其實就是治療費中的個人承擔的自費基礎部分。
我市在1998年實施醫保制度時設定的起付標準為:三級醫院850元、二級醫院500元、一級醫院300元。目前,我市仍在執行這一標準。
記者黃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