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日由最好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督導組聯合發布通告鮑某案的調查結果。
案件塵埃落定。
事實如下。
鮑某與韓某是同居戀愛關係。
韓某隱瞞實際年齡,與鮑某發生關係時已滿18歲。
鮑某屬美國籍,有嚴重的道德問題。
所以,本案沒有性侵。
鮑某韓某案,經歷近十個月的調查取證,最終查明的結果完全反轉過來。
當初這起案件受到關注的原因,在於「未成年人性侵」。然而事實上,卻是韓某與韓父更改了實際年齡,並且是在社交軟體上主動「求包養」。
鮑某在收養韓某被相關單位拒絕之後,仍舊選擇與韓某同居且發生關係,而且是在他並不知道韓某已成年的情況下。
關於案件的起末,聯合公告已經說得非常明白。
而對美國籍鮑某的最終處理結果是驅逐出境,但驅逐他的原因是他違反律師職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他也因此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銷律師執照。
所以,在「鮑某韓某性侵案中」,鮑某隻存在了嚴重的道德問題,而沒有性侵犯罪事實。
更所以,網上炸鍋了。
僅僅在通告發布的一小時以內,你就可以在各種網絡平臺,被參與其中。
各界人士,各種聲音,鋪天蓋地地表達出來,其實都不能用「表達」來形容。
他們爭吵、撕咬、罵街……
窩頭也是很關心鮑某案的,但對於這樣不符合大多數人期盼的結果。
說實話……沒什麼特殊的感覺,哪怕外界洪水滔天。
在事實面前,他們爭執的已經不是事件本身,舉例以下幾個窩頭自己聽到的、看到的聲音。
聲音一
「我猜得沒錯」
這些人現在很亢奮,他們用此生所有社會經驗預測了鮑某沒有犯罪的事實。像是一個賭徒,終於在賭桌上翻盤。而如今,終於可以自豪地說出來,你看「我一開始就知道是這樣的結果」。
聲音二
「要不是美國籍……」
鮑某如果不是美國籍,肯定得牢底坐穿。總是有人特別喜歡用國籍說事,而忽略案件調查結果。法律在這一問題上是冰冷的,鮑某事實上沒有犯罪,他就算是中國籍也不會被判刑的。
聲音三
「這是一個很巧妙的通告」
首先說明韓某年齡問題,然後強調自願發生關係,最後蓋官韓某瞞騙屬性。這更像是站在公信對立面的代表為女性發聲。當然,這也是長期已久引發的民眾普遍疑慮,價值觀的引導是否真正的尊重了女性,是否平權。
聲音四
「被打臉了吧」
為什麼要被形容打臉呢?只因為當初猜測韓某確實被性侵?大眾不是調查機關,受騙也並不是大眾的錯。合理猜測以及監督督促案件調查進程,不就是這些靠這些「打臉」網友的輿論壓力嗎?
聲音五
「十三億中國人被騙一次,也好過一個未成年人被性侵」
這是一個很難判斷對錯的聲音,縱然我們被韓某的謊言騙了,但也好過一個無辜的未成年人被真正強迫強姦。這也應該是此次案件中,唯一一個讓人欣慰的事實。
……
還有更多更多的聲音,每個聲音都有對鮑某案的獨立看法。真正上升到罵娘程度的話題,其實更多的是人品問題。
他們持有自己的觀點,極度渴求認同感。
「你不認同我,你就是傻X。」這裡面不乏有法律法規相對專業的人對業餘網友的鄙視。
如果每一個人都知道戀童癖只是道德問題而不是犯罪,那鮑毓明也不會被叫作「有文化的流氓」了。
其實在案件反轉之後,大眾對於案件最核心的觀點,普遍是「噁心」兩個字。
「戀童癖遇見了詐騙團夥」
確實,我們以為的未成年性侵,最終是一場荒誕可笑的「戲劇」。
作為事件主角的韓某,主動聯繫鮑某,她的錯其實也是我們這麼些年面臨過很多次的未成年人問題之一。
謊言與暴力,充斥著校園。我們一邊無奈,一邊憤恨,一邊等待真正的未成年人安全保護法。
可怕的是,韓某的父母在這場案件中扮演的角色。他們篡改女兒的真實年齡,圖謀更多的利益,這就是親生父母所幹的事。
而關於鮑某,網上還有認為他很可憐。當然,這也是純粹的個人觀點,但也恰恰說明了人與人之間巨大的差異,在思想觀念價值觀上限與下限,不存在統一的標準。
這一切,其實在電影中早就無數次展現出來。只不過,熒幕效果終究沒有新聞紀實給人強烈的真實感。
哪怕是真實改編的影片,那種觸動也僅僅是一時且虛幻的。
針對鮑某這次案件,窩頭可以聯想到很多部或虛構或真實的電影作品。它們呈現著美好或醜陋的世界,而它們也源於現實生活。
比如《狩獵》中滿嘴謊言的小女孩。
比如《熔爐》中趴在廁所隔板上方的校長。
比如《嘉年華》裡妥協讓步的父母。
……
不要說什麼「電影裡都是假的」。
它們只是用人類能夠承受的藝術手段,來呈現真實世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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