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Douglas Heaven)凱爾·古德溫(Kyle Goodwin)想要回他的東西。有一天,他決定在美國的俄亥俄州開一家公司,拍攝當地的體育賽事。生意一度紅紅火火,但隨後,他就遭受了一次打擊。
為了保護那些寶貴的視頻素材,古德溫將它們放置在了一家頗受歡迎的存儲機構。2012年1月19日,所有這些資產全部毫無預警地消失了。一同消失的,還有其他1.5億用戶存儲在那裡的一切。他要求索回自己賴以謀生之物,卻遭到了拒絕。於是,他決定告上法庭。
古德溫的遭遇反映了一個深刻得多的問題,正處於當今我們對科技利用之道的核心。電子前哨基金會(EFF)的科琳·麥克謝裡(Corynne McSherry)正在為古德溫提供法律援助,她說:「此事關係到了網際網路用戶和網際網路使用的未來。」為什麼這麼說呢?古德溫的視頻素材是數位化的,存儲在「雲」中的一臺計算機伺服器上。沒收這些資料的美國政府實際上是在宣稱,在古德溫上傳這些素材的那一刻,他便已經喪失了對這些財產的所有權。
在這個緊要關頭,任何人都做不到獨善其身,因為幾乎每一個上網的人都在以某種方式使用雲計算,不管是為了登錄網頁郵件和社交媒體,還是為了閱讀電子書。如今,我們愛聽的音樂、承載記憶的照片,以及至關重要的聯繫人,都存儲在上千公裡外的伺服器集群中。我們正邁向一個全部數字生活都發生在「雲」中的世界,但是這些進展正打算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改變我們對所有權的基本設想。我們準備好了嗎?
「雲」是計算機技術一次峰迴路轉的結果。幾十年前,計算機用戶通常要在本地終端上,通過辦公或者校園網絡,與很多人共享同一臺機器,也就是主機。那個時候,處理器時間和存儲器都比較昂貴,因此計算資源被統合共享。價格低廉的個人計算機PC的誕生,結束了這種狀況。
現在,風向又變回去了。區別在於,如今被分享的計算機資源集中在亞馬遜、谷歌和微軟之類的巨頭擁有的大型數據中心裏面。不過,「雲」的創造者玩過的最大花招,就是讓人們感覺不到「雲」的存在。在韋克菲爾德研究中心(Wakefield Research)最近開展的一項調查中,大約半數參與者說自己沒有使用「雲」,而實際的使用者比例高達95%。
在我們的數字生活中,「雲」的影響無處不在。僅亞馬遜一家,據信就在全球擁有450000臺伺服器,為數千家網站和商業機構提供存儲及其他服務。對這些網站和機構來說,自己投資伺服器還不如使用亞馬遜的服務更加經濟便捷。根據2012年的一項研究,每天美國有1/3的網際網路用戶會訪問依賴亞馬遜伺服器的網站。
「雲」還支撐著我們的很大一部分個人生活,讓我們能夠通過任何設備,方便地獲取在線服務和數字財產,包括我們張貼在社交媒體網站上的照片和視頻,以及Gmail或者微軟Outlook.com等網頁服務中的附件。我們還在越來越多地使用Google Drive、微軟Skydrive和蘋果iCloud之類的數字文件櫃(參見 你的生活有多依賴「雲」?)。
很多人認為,到2020年,「雲」將不可避免地主宰全部數字生活。在那樣的情況下,我們的很多設備會變成沒有靈性的空盒子,它們的唯一作用就是連接網際網路,所有的計算和存儲都由網線的另一端來搞定。
這一前景讓很多人心神不寧。計算機技術先驅兼活動家理察·斯託曼(Richard Stallman)便是其中之一。他把雲計算稱為「漫不經心的計算」,道出了很多人的憂慮。
將個人財產存儲在由亞馬遜、谷歌和微軟之類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務中,就如同把你所有的物品一股腦搬到別人的倉庫裡。然而問題在於:對傳統倉庫而言無法接受的服務協議,卻成了雲存儲的標準配置。儘管從理論上講,如果你上傳的照片、視頻或者文本是你本人原創的,你就應該擁有版權,然而現實是,只要接受那些服務條款,通常就意味著你放棄了很多你也許認為自己理應擁有的權利——而且老實講,那些服務條款你大概根本就沒有讀過。比如,Instagram這款流行的照片分享應用在被Facebook收購後,最近就修改了服務條款,允許它自己將人們上傳的照片用於廣告宣傳。
更有甚者,基於雲端的服務還會蓄意刪除文件——比如他們的文本抓取算法認為可能包含非法或者色情內容的郵件。他們可以丟掉你的東西,卻不受任何懲罰。反過來,如果你想刪除自己的文件,卻無法保證那些文件在雲伺服器上真的會被刪除。「只要你把自己擁有的資料交給第三方,就會有風險,」麥克謝裡說,「但人們甚至意識不到有什麼風險。他們這麼做,只是為了圖方便。」
基於雲端的服務還會蓄意刪除文件,他們可以丟掉你的東西,卻不受任何懲罰。圖片來自網絡。
古德溫一案爭執的焦點便是這些問題。他和其他幾百萬人一樣,將自己的文件存儲在了一家名為Megaupload的網絡數字文件柜上。對於這些誠實守法的用戶而言很不幸的是,Megaupload作為盜版電影、遊戲和軟體集散地的名聲變得更加響亮。於是美國聯邦調查局查封了它。
古德溫向法庭要求索回他的視頻素材。法庭還沒有做出裁定,但美國政府的回應是,在雲端,古德溫喪失了他的財產權。
儘管美國政府的抗辯聽起來似乎很荒唐,但它有著相當堅實的法律基礎,英國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的克裡斯·裡德(Chris Reed)如是說。他的研究領域正是雲計算相關的法律問題。他說:「這個案子跟所有權無關,因為所有權的全部意義就在於財產。」問題在於,我們對所有權的理解是基於實物的。「然而當我們審視所有這些數字信息時,卻發現它們並不具備可被我們觸摸的物理存在。」
畢竟,數位化文件的存在形式是物質的狀態(比如不同的磁性),而不是物質本身(比如磁性所依附的碟片)。如果雲服務提供商給了你實際的所有權,那麼伺服器裡存儲你信息的碟片就將擁有成百上千萬個主人。
不管怎樣,你在「雲」中的財產很少會只存在一個位置。舉例來說,如果你將某個文件上傳到數字文件櫃Dropbox(使用的是亞馬遜的伺服器),這個文件就會通過你的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ISP),經由多個被稱為路由器的中途節點,傳輸到亞馬遜的某一個數據中心,而亞馬遜的大多數數據中心都位於北美洲。一旦到達數據中心,你的文件將被複製到不同的伺服器上,甚至可能被分成多塊,以平衡負載並保持人們數據的流動。你根本無從知曉這個文件最終去向何處。
不止如此,如果你的文件已經被別人上傳過,比如Radiohead樂隊某張專輯的數字版本,那麼Dropbox會把你的文件與已有的文件關聯起來,而不是浪費帶寬和空間上傳一個副本。別人上傳的那些文件就變成你的了嗎?顯然沒有。你在「雲」中的財產一旦梳理起關係,很快就會讓人頭疼不已。英國微軟劍橋研究院的理察·哈珀(Richard Harper)說:「這是一團抽象概念構成的亂麻。」
我們對所有權的直覺看法與這項技術創造的現實之間,關係正因此變得越來越緊張。我們的解決之道又是什麼呢?
Megaupload因為涉嫌盜版電影、遊戲和軟體,被美國聯邦調查局查封。這一事件導致凱爾·古德溫丟失了存儲在那裡的全部視頻素材。圖片來源:tecnoark.com
有人提議提議重建「雲」的基本結構,讓它能夠更加貼近所有權的傳統概念。曾經擔任EFF董事會主席直到2010年的布拉德·坦普爾頓(Brad Templeton)相信,我們能夠在使用「雲」的同時,保留我們在個人計算中的一些控制權。他說:「我希望能夠在兩者之間找到一個皆大歡喜的平衡點。」
坦普爾頓倡導的一個想法,被稱為「數據保險箱模型」。舉例來說,一張被張貼到Facebook的照片會被存放到你擁有一定控制權的一臺網絡伺服器上。它可以是你家裡的一臺小型伺服器,也可以是一臺合作運營的社區伺服器。這個想法的好處在於,由於照片並未存放在Facebook的第三方伺服器上,而是存放在某個類似於租賃的公寓或者保險箱的地方,所以你是否合法擁有那張照片並不存在爭議。Facebook頁面上的圖片將在需要的時候,由你當地的存儲設備提供。
坦普爾頓認為,這樣的設施可以成為ISP服務套餐的一部分。現在已經出現了一些項目,提供了容易使用的軟體,讓個人也能夠運行數據保險箱,比如Diaspora和FreedomBox。Diaspora的用戶群甚至已經成長到擁有自己的社交網絡,如同一個自立的小型Facebook。問題在於,除非ISP或者Facebook之類的網站參與進來,坦普爾頓希望中的平衡就不太可能實現。
還有替代方案嗎?或許有,但這些方案並不是要重新設計「雲」,而是著眼於讓「雲」更容易被我們操控和理解。
哈珀主張,為了更好地處理這些問題,理解人們在「雲」的使用體驗中缺失了什麼感受,這一點很重要。因此,他和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的威爾·奧多姆(Will Odom)一直在從社會學的角度,研究人們對「雲」中所有權問題的看法。
比如,一名受訪者對他們說,上傳到某個網站的那些照片是他們最重要財產的一部分,「但同時,我不知道怎麼能夠得到它們……就好像我擁有它們只是一個幻覺……這是種非常奇怪的感覺,我不知道如何才能解決。」
這種感覺似乎不分年齡。在一項類似的調查中,同在微軟研究院的蒂姆·裡根(Tim Regan)就Facebook的使用情況,採訪了一些20歲以下的青少年。對於把個人照片上傳至網絡,這些青少年一開始覺得無關緊要,但在裡根的不斷追問之下,「他們內心深處對於這些東西位於何處以及被誰擁有,還是有一種真實存在的不安,」他說,「這種不安幾乎強大到了人們不願面對的程度,這有點可怕。」
很多人認為,到2020年,我們的很多設備會變成沒有靈性的空盒子,它們的唯一作用就是連接網際網路,所有的計算和存儲都由網線的另一端來搞定。圖片來源:webdesignlists.com
這些報告對於解決問題有什麼實際應用呢?哈珀認為,設計一種能夠提供雲端「地理」感的計算機界面,在我們翻查自己的數字物品時,給我們提供一種辨別方向的手段,或許會很有幫助。他說:「人們喜歡知道某個東西在什麼地方的感覺。」
2012年上線的一款名為Found的應用,或許是一個開始。利用這款軟體,你可以在計算機上查看和搜索你在Gmail、Dropbox和類似服務中的所有在線文件,讓你了解你在「雲」中到底放了些什麼。
奧多姆說,我們最終可能需要從根本上,對數字世界中我們用來導向的可視界面,做一次重新設計。幸運的是,這有先例可循。在個人計算機上還沒有出現窗口和圖標之類的桌面界面之前,普通的計算機用戶無法對他們存放在硬碟上的所有數字文件有一個形象化的認識。理論上說,設計者能夠對「雲」做同樣的事情。
在假想的「雲」界面出現之前,許多人預言未來幾年內會出現一場雲端的「末日事件」——比如大範圍的大量數據丟失。裡德說:「到了那時,人們才會注意到問題。」
我們現在面臨一個選擇:是依照物質財產的模式重新打造「雲」財產,還是放棄一部分關於財產的核心觀念。儘管裡德認為解決方案可能存在,但法律和社會問題的塵埃落定可能還要再等20年。「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他說,「我們正處在一個萬事皆在變化的混亂年代。」
書籍
購買電子書與購買實體書是不一樣的。在亞馬遜上購買電子書,相當於買到了一份授權,能夠在電子閱讀器上閱讀一本存儲在雲端的書。這意味著,亞馬遜保留了收回這本書的權力。2009年,亞馬遜意識到它無權在美國出售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的《1984》和《動物農莊》,便在所有購買了這兩本書的美國讀者的Kindle上刪除了它們。2012年,一名挪威婦女發現亞馬遜刪除了她的整個書庫,因為,據亞馬遜公司稱,她違反了服務協議。
照片和視頻
大約45%的網際網路用戶在使用社交網絡和影集網站時,會將他們的照片上傳到雲端。1/5的用戶會上傳視頻。理論上講,你擁有版權,但服務協議往往會暗中蠶食這些權利。比如說,Facebook可以在不向你付費的情況下,對你的照片做幾乎任何事情。
電子郵件
如果你使用Gmail、Hotmail或Yahoo Mail之類的服務,這些服務全部位於雲端。這意味著,你可能成為你的電子郵件所在國家的法律的管轄對象。比如說,美國的執法者不經許可就能夠翻查你的收件箱,只要郵件存儲在美國境內的伺服器上,而且時間早於6個月之前。這要「歸功」於25年前,時任美國總統隆納·雷根(Ronald Reagan)籤署的一項老掉牙的法律。
音樂和電影
Netflix和Spotify之類的訂閱服務是基於雲技術的,Google Play和蘋果的iCloud也是。這種服務允許你從任何設備上以流媒體形式獲取你的娛樂內容。很少有人知道的一件事情是,購買過的下載內容,命運仍舊與「雲」息息相關,哪怕付出的金錢早已轉手。如果你購買了帶有數字版權管理的mp3文件,後來又更換了計算機,往往就必須到銷售者的伺服器上進行更新才行。微軟和雅虎都曾經推出過這種重新授權服務,這等於是給它們的商店售出的音樂加上了一個過期日期。
文件存儲
大約1/3的商業機構在「雲」中存儲信息。預計到2017年,微軟Skydrive、Google Drive和Dropbox等在線文件柜上的個人訂購數將達13億之巨。然而,如果你的文件丟失或者被刪除,你將很難再找回來(參見正文)。
編譯自:《新科學家》,Lost in the cloud: How safe are your online posse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