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妃,又稱皇太妃,和太嬪(亦稱皇太嬪)一樣,是一種中國古代皇帝用來尊封給先朝嬪御的位號。
太妃的政治地位幾乎等於零。除了南明時期幾位太妃,溥儀的四位太妃(原同治帝的瑜妃、瑨妃、珣妃和原光緒帝的瑾妃)之外,其他的都無從控制皇帝、親王或郡王。也無權利管轄後宮。
被尊封為皇貴太妃、貴太妃的先朝嬪御,位在皇后之上、皇太后和太皇太后之下,同時她們也有資格享有皇帝的孝敬和奉養,但充其量只能算是皇太后和太皇太后的陪襯。在明朝曾有過因宮中無皇太后及太皇太后,而將皇太后印璽交由皇太妃掌管的紀錄,當時的皇太妃是萬曆皇帝的劉昭妃。而尊封為太妃、太嬪等地位卻在當朝皇后、皇貴妃之下,應向兩者行禮。
通常會被尊封為太妃、太嬪,大多是以下情形;
1、妃嬪在皇帝駕崩後,嗣皇帝給前朝妃嬪的封號。
2、先朝嬪御之子以庶出身分繼承帝位,且該先朝嬪御的地位和出身也不算太低,那她就有可能被尊為皇太后,但要是出身或地位過低,就只能被尊為太妃、太嬪而非皇太后。 在歷經多代皇朝後,這些隨侍在皇太后或太皇太后一旁的先朝嬪御,會有可能被皇帝以年高德邵為由進行尊封。
3、 皇帝在即位前生母已去世,且有某位嬪妃對即位前的皇帝盡了撫育之恩,那麼在皇帝即位後,該嬪妃就極有可能被尊封。但若是當朝無皇太后存在,則該嬪妃甚至能升等成為皇太后(如孝靜成皇后)。 從上述的情況看的出來,先朝嬪御是否被尊封為太妃、太嬪,幾乎完全依照皇帝本人的意思,歷代以來幾乎沒有任何宮規和典制曾詳細記載有關尊封太妃、太嬪的條件和援例。
另外,即使本身不是皇帝生母或養母,若所生的兒子封王,亦會被稱為太妃(王太妃),例如曹操的侍妾杜夫人,其子曹林封沛王,她就被稱為沛王太妃。或封作國太妃,例唐太宗韋妃被唐高宗封為紀國太妃,隨兒紀王李慎遷居藩地;唐高祖楊嬪生江安王李元祥,後封江國太妃;唐太宗德妃燕氏生越王李貞,永徽元年拜為越國太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