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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親被兒子打罵申請人身保護令 法官上門執行
為了阻止兒子的這種行為,丁阿婆在當地婦聯和法援律師的幫助下,向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有了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下兒子總算消停了。可好景不長,在保護令快到期時,兒子又故態復萌了。丁阿婆這才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這次,執行法官上門,就是來找丁阿婆的兒子滕某的。可是滕某還賴在被窩裡不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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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正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規定於2016年3月1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應運而生。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由法院以民事裁定的方式作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申請人或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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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護令九成是「妻子」申請
記者當日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6年3月正式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以來,截至今年10月,廣州各基層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170件,絕大多數(90%)為妻子因遭受丈夫家暴而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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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申請人身保護令是一個選擇!
,因此,今天就說說人身保護令的相關規定。 一、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該條很明確的規定,在其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的時候,就可以提出申請。所以在實踐中,如果確實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就可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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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了,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一、人身安全保護令有什麼用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措施,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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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理論與實務
如果不能,什麼情況下才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對此,筆者通過法律規定梳理及案例分析層層深入,明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理論與實務。;5、第二十七條規定了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有明確的被申請人、有具體的請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也就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6、第二十八條規定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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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渝稱李國慶存暴力傾向申請人身保護令,你了解人身保護令嗎?
為此,她第二次向東城法院提起人身保護令申請,「懇請法院用法律武器給我以及眾多與我有類似遭遇的女性最基本的人身安全保護。」你明白什麼是人身保護令嗎?律師解讀:一、人身安全保護令,法律術語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即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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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一女子申請人身保護令!
近日,高州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在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威懾下,丈夫被告明明(化名)認識到自身的錯誤並自願與妻子原告紅紅(化名)達成離婚協議。原告紅紅(化名)與被告明明(化名)經人介紹相識,婚後共生育一兒一女。原告紅紅起訴稱,婚後不久,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而發生爭吵,且被告經常在飲醉和賭輸後對其拳打腳踢,導致原告身上經常有淤青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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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家暴,人身保護令怎麼申請?
申請人身保護令?平臺接到很多關於家暴的諮詢,一,受暴者往往沒證據,二,清官難斷家務事 。不是公安機關不接警,而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做做調解、大事化小。那申請人身保護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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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申請人身保護令不收費
央廣網北京7月12日消息(記者孫瑩)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身保護令申請的有關問題批覆明確,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收取訴訟費用,不需要提供擔保。最高法還就有關適用程序及複議問題作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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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衛人員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河北日報訊(通訊員史風琴 記者崔叢叢)近日,為了預防和制止對醫療衛生人員的不法侵害,及時有效保護其人身安全,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邯鄲市法院出臺並開始實施《關於對醫療衛生人員適用人身保護令措施的實施意見(試行)》,醫療衛生人員在醫療衛生服務中因遭受不法侵害或者面臨不法侵害的現實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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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條件
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2016年3月1日,該法正式施行,標誌著我國首次以國家立法形式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那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條件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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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兩人雙雙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南方日報訊 (記者/盧慧 通訊員/盧思瑩 範洪剛 吳珠喬)夫妻雙方感情破裂訴請離婚,卻雙雙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日前,惠城區法院水口法庭受理了該宗案件,並發出首份雙方當事人「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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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不收訴訟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的一份司法解釋,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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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條件有哪些?
2020-09-17 16:00:31 | 來源:北京法院網 | 作者:施振偉 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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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
2018年4、5月,楊某某開始對吳某某進行跟蹤、騷擾、毆打並強行闖入吳某某的住所和工作場地,限制吳某某的人身自由,搶奪吳某某住所的鑰匙、手機,在吳某某住所地張貼污衊、辱罵、威脅吳某某的材料。吳某某多次向住所地、工作場地所在的派出所報警,楊某某在經警察教育、警告之後仍屢教不改,並且變本加厲騷擾吳某某。吳某某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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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今天普及的內容是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我國首部反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施行,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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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渝申請的人身保護令是什麼?申請了有什麼用
8月14日,俞渝向媒體發布了一封公開信《誰給了李國慶威脅殺妻的底氣》,文中稱,自己已第二次向東城法院提起人身保護令申請。什麼是人身保護令,申請這個有什麼用?【案情回放】申請人任某與被申請人王某是夫妻關係,婚後生育一子一女,都已在外地上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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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渝申請的人身保護令是什麼?申請了有什麼用
8月14日,俞渝向媒體發布了一封公開信《誰給了李國慶威脅殺妻的底氣》,文中稱,自己已第二次向東城法院提起人身保護令申請。什麼是人身保護令,申請這個有什麼用?2017年5月26日,申請人任某以王某長期對其實施家庭暴力為由曾訴至法院要求與王某離婚,2017年7月12日,法院作出判決不準離婚,並於2017年11月17日下達了人身保護令。2018年2月5日,任某再次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立案後曾於2018年4月19日調解未果,2018年5月7日,任某向法院提出申請延長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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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姐姐微普法】| 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今天微普法為大家帶來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一起看看吧!人身安全保護令知識解讀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涵義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保護範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