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檢為公 執法為民 強化未檢工作 維護公平正義(圖)

2020-12-23 網易新聞

  2014年,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嚴格按照曹建明檢察長「堅持嚴格執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要求,不斷強化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以下簡稱「未檢工作」),嚴格執行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新刑訴法」)關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規定,正確理解、嚴格落實「捕訴監防」一體化工作模式,認真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竭力服務儋州維穩工作大局,未檢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認真落實未成年人特別保護制度與程序,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訴訟權利

  為了體現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政策,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嚴格執行新刑訴法中的各項程序規定,2014年全年向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發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書》91份,依法為每位涉罪未成年人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派律師,保障其及時得到法律幫助與辯護。發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場通知書》138份,發出《未成年人其他成年親屬、有關組織代表到場通知書》7份,確保在訊問時均有相關人員在場,充分保障其訴訟權益。

  同時,為了幫助失足未成年人順利回歸社會,儋州市人民檢察院貫徹落實新刑訴法中規定的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已按相關規定對其犯罪記錄設專櫃予以封存,嚴禁向社會公開,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均要通過嚴格的審批程序,以防止對涉罪未成年人的復學、升學與就業產生不良影響,真正保障其合法權益。

  二、法制進校園,深入開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

  為了充分履行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職能,根據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規律,儋州市人民檢察院進一步加大了對未成年人的犯罪預防工作力度,先後組織開展了「法制進校園」、送發法制宣傳彩頁、「家長課堂」等一系列生動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以案釋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4年6月3日上午,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張玉萍副檢察長帶領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以下簡稱「未檢處」)檢察官,主動送法到儋州市峨蔓鎮峨蔓小學,為峨蔓中學和小學的200餘名中小學生,送上了一節以「法律護航,健康成長」為主題的法制教育課。課後,張玉萍副檢察長帶領未檢處檢察官與峨蔓鎮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峨蔓中學與峨蔓小學的校長及部分教師進行了座談交流,對學校教育狀況及在校學生犯罪情況進行了調查,徵求對校園法制宣傳的意見、建議,制定了定期到學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2014年8月31日上午,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到儋州市第三中學學生報到處,為新學期的學生及家長送去法制宣傳彩頁近1000份。該彩頁涵蓋了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未檢工作情況,圖文並茂刊載了未成年人常涉及到的搶劫、盜竊、故意傷害、毒品、性侵害類犯罪的表現、刑法規定以及判處刑罰情況,還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表現,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範以及免受不法侵害的方式與方法,作了內容全面的生動詮釋。

  2014年11月18日晚上,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張玉萍副檢察長帶領未檢處檢察官,走進儋州市第二中學,首次開展家長課堂活動,為該校100餘名學生家長,送去了一節以「關心孩子成長,預防未成年犯罪」為主題的法制講座。

  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在每一次法制進校園活動開展前,均做到與上級領導、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領導進行充分的溝通與徵求意見,制定活動方案,嚴格、反覆審定活動內容,精選課程主講人,活動前期準備工作充分。在活動開展過程中,院分管副檢察長及未檢處檢察官均全程參與、指導,確保活動有序圓滿開展。活動結束後,及時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開會總結經驗,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見、建議,不斷提升法制宣傳教育的能力、水平和效果。

  儋州市人民檢察院2014年開展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受教育人員多、影響大,共有4800餘名中小學生、200餘名老師、110餘名學生家長參與,接受法制教育。這些活動既給未成年學生和家長普及了法律知識,又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敲了警鐘,為校園營造了濃厚的法治氛圍,增強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起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三、嚴格審查逮捕條件,慎重適用逮捕措施,對未成年人儘可能不批准逮捕

  2014年,儋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新刑訴法中對涉罪未成年人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的規定,進一步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在審查批准逮捕工作中,更側重對未成年人權利的保護,對未成年人儘可能依法做到少捕慎捕。全年共不予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4人,其中,不構成犯罪不批准逮捕4人,無社會危險性不批准逮捕7人,證據不足不批准逮捕3人,不捕率為16.5%。受理審查逮捕案件後,未檢處檢察官重點審查案件的性質、情節,未成年人的主觀惡性、悔罪表現、社會危險性、監護條件等方面,對罪行較輕,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沒有社會危險性的未成年人,均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同時,對於一些罪行比較嚴重,但主觀惡性不大,有悔罪表現,具備有效監護條件的未成年人,如屬初次犯罪,或者犯罪後如實交待罪行,真誠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或者屬於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屬於在校學生等情況,一般也均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以便他們重返社會、重返校園。

  審查批准逮捕決定作出時,積極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全年共向公安機關發出《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39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補充偵查提綱》4份,以進一步提升案件質量。對於不批准逮捕案件,均向公安機關、被害人、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屬進行相關法律的解釋和道理的說明,全年共發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說明書》12份。

  四、及時開展批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對沒有社會危險性的未成年人及時變更強制措施,充分尊重和保障其人權

  為了充分尊重和保障已逮捕未成年人的人權,減輕羈押對未成年人的不良影響,儋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據新刑訴法規定,及時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對於沒有社會危險性、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沒有繼續羈押必要的未成年人,及時變更為取保候審。2014年,分別對涉嫌故意傷害罪和涉嫌搶奪罪兩名未成年人,依職權主動開展了逮捕後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對已經逮捕的未成年人依法變更為取保候審,切實維護了已逮捕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幫助其回歸社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案例1:

  2014年4月某日23時許,時年17歲的男子梁某騎一輛助力車載成年男子楊某(同案起訴)、「國」(基本情況不清,在逃),竄到儋州市那大鎮某路段,當看到鄭某騎一輛電動車載許某經過後,梁某騎助力車靠近,乘二人不注意,由坐在車尾的「國」伸手將許某的一個手提包搶走,包內有人民幣約150元、一條黃金項鍊、兩部手機、銀行卡、身份證等物品。得手後,三人騎車逃離現場,所搶財物,三人已分贓花光。後梁某被抓獲歸案。

  2014年9月30日,梁某搶奪案移送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未檢處檢察官審核了案件事實與證據,並對未成年人梁某是否有繼續羈押的必要進行了進一步審查。根據偵查機關的相關證據材料反映,梁某在偵查階段供述的其它五宗犯罪事實均未查清,但偵查機關認定的這宗犯罪事實已查清,證據已經收集固定;梁某的犯罪性質、情節較輕,其能認罪悔罪,表示將籌錢退賠被害人,其家人也表示在訴訟期間不再去樂東縣務工。綜合考慮,梁某在審查起訴階段不具有社會危險性,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便及時對梁某依職權啟動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將梁某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梁某及其家人對檢察機關將梁某取保候審表示出極大的喜悅和感激,同時表示將珍惜機會,配合做好後續工作。隨後,梁某和其家人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做好後續訴訟工作,該案被順利起訴到法院,日前已對梁某作出有罪判決。

  五、充分把握「教育為主、懲罰為輔」方針,準確適用不起訴制度,對未成年人儘可能不起訴

  2014年,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深入貫徹新刑訴法中對涉罪未成年人處理的特別程序和要求,紮實推進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訴工作,竭力做到教育為主,懲罰為輔,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2014年,辦理未成年人不起訴案件12件15人,其中情節輕微不起訴11件13人,附條件不起訴1件2人,與2013年不起訴案件(共4件8人)的數量相比,件數增加200%,人數增加87.5%。主要做法有以下三方面:

  (一)深入開展社會調查、積極化解矛盾

  對於一些罪行較輕的未成年人,深入開展社會調查,向未成年人所在學校、鄰居、村委會、居委會、轄區派出所等相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一貫表現、犯罪原因等相關情況。對於實施一些輕傷害案件,一些盜竊、搶奪等性質不嚴重的侵犯財產型案件的未成年人,未檢處檢察官著重對其進行教育、開導,本著挽救未成年人、公平公正處理、化解矛盾的原則,促使其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積極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為未成年人作不起訴處理提供有益的條件與參考。

  (二)精簡審批程序,提高辦案效率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四百零六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為了體現對未成年人的特別程序和特殊保護,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於一些案情簡單、情節輕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經過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檢察長層層把關,最後經檢察長審核同意,由檢察長直接作出不起訴決定,不再提請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進一步簡化了不起訴案件處理程序,極大提高了辦案效率。

  (三)注重後續考察、幫教

  對未成年人做出不起訴決定後,儋州市人民檢察院繼續做好後續考察、幫教工作。未檢處檢察官採用電話回訪、當面談心、書信交流等方式,對不起訴未成年人進行定期考察、及時幫教,了解其思想、學習、工作等情況,防止其重新犯罪,幫助其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促使不起訴未成年人真正珍惜機會、改過自新、健康成長。

  案例2:

  2014年1月某日,時年均16歲的男子趙某、李某夥同他人在儋州市某鎮菜市場大門口附近對被害人陳某進行毆打,造成陳某右小指中節離斷、左前臂及頭頂部受傷,經鑑定為輕傷。4月1日,儋州市公安局以趙某、李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趙某、李某均系未成年人,其中李某為儋州市某鎮中學初三某班學生,即將參加中招考試。經過未檢處檢察官的耐心教育、講法釋理,二人均認識到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主動提交《悔過書》,對被害人作了相應的賠償,與被害人及其家屬達成調解協議,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被害人及其家屬均要求不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因本案屬於未成年人實施的輕傷害案件,情節輕微、案情簡單,結合對二人的深度社會調查情況,反映二人平時一貫表現良好,儋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趙某、李某作出犯罪情節輕微的不起訴決定。2014年10月份,李某發來喜訊,稱其已考上嚮往已久的高中,並在入學後的考試中名列前茅。

  案例3:

  2013年7月某日23時許,時年17歲的女子羊某和其女性朋友王某(基本情況不清,在逃)在其姐妹陳某的出租屋借宿時,發現屋內布衣柜上有兩枚金戒指(經鑑定,價值人民幣2195元),王某提議把兩枚金戒指盜走,一時起了貪念的羊某表示同意。王某便將金戒指盜出,放在羊某的包裡。次日,兩人共同將金戒指拿到當鋪店銷賣,並將得款1500元平分。事後,陳某報警,民警將羊某抓捕歸案,羊某將金戒指贖回退還給陳某。

  2014年9月5日,羊某盜竊案移送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未檢處檢察官核實了案件事實與證據後,認為該案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便找到了羊某及陳某了解情況,羊某表現得不以為然,陳某對羊某的行為也表示出極大的氣憤,雙方本是關係較好的姐妹,因為此案產生了很大的隔閡。面對這種情況,未檢處檢察官分別做了雙方的思想工作,對羊某講法說理,講明其行為對社會、對陳某帶來的危害以及對其自身人生的影響。同時,對陳某也進行了情緒疏導,雙方的思想及認識也發生了很大的轉變。隨後,羊某主動書寫了一份深刻的《悔過書》,主動找到陳某賠禮道歉,請求其諒解,陳某最終同意諒解羊某,並出具《諒解書》。考慮到本案犯罪情節輕微,贓物也已追回,羊某犯罪時為未成年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矛盾得到了化解,為了最大限度地挽救羊某,儋州市人民檢察院隨後依法對其做出了情節輕微不起訴的決定。羊某表示將珍惜這次機會,以後好好工作,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相關焦點

  • 牢固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思想把各項檢察工作真正落實到基層
    據新華社青島6月18日電 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工作會議16日至18日在青島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羅幹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檢察工作,切實把「立檢為公、執法為民」貫徹到全部執法活動中,始終把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檢察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下大力氣抓好基層檢察院建設,努力提高基層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整體水平。
  • 曹建明:傳承光榮傳統 始終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
    新華網北京5月18日電(記者崔清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18日在此間舉行的高檢院機關光榮傳統教育報告會上指出,目前全國檢察機關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已全面轉入「展開活動階段」,各級檢察機關要始終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根本宗旨,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 【惠州政法人風採錄】劉藝華:立檢為公 執法為民
    【惠州政法人風採錄】劉藝華:立檢為公 執法為民 2020-09-04 16: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堅持執法為民推進檢察工作
    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檢察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檢察工作貫徹執法為民的要求,就是要從人民群眾最關注的地方做起,「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是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強烈要求和殷切期望,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法定職責。
  • 憲法宣傳周丨立檢為公弘揚憲法精神 執法為民捍衛憲法權威
    憲法宣傳周丨立檢為公弘揚憲法精神 執法為民捍衛憲法權威 2020-12-04 15:4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努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原標題: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努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深刻闡述了事關政法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
  • 本報評論員:堅持公正司法 維護公平正義
    在全國法院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專題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堅決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人民法院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 全國檢察機關"檢調對接"工作座談會在江蘇南通召開
    正義網江蘇7月5日電(記者 徐德高)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檢調對接」機制發源地之一的江蘇省南通市,召開全國檢察機關「檢調對接」工作座談會。同時,隨著法治發展和社會進步,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越來越高,各類涉法涉訴問題也隨之增多,有的甚至成為加劇社會矛盾、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導火索。面對司法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方面的新挑戰、新要求,我們需要適應形勢,轉變觀念,努力構建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以實現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而「檢調對接」正是檢察機關結合自身職能在這方面進行的有益探索和機制創新。
  • 牢記檢察為民初心,維護公平正義使命
    牢記檢察為民初心,維護公平正義使命 2019-09-19 17:2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過往皆序章,富檢再出發!今天富陽區檢察院遷址……
    這裡承載著「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寄託著「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的情懷,見證著富檢人的青春和奮鬥,成長和遠方。(點擊右下角全屏觀看效果更佳) 十九年櫛風沐雨 這裡記錄著變遷和發展 歲月更迭,富陽檢察四度遷址 這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擔當 是立檢為公
  • 【檢說·初心】張興、徐志明、牛喜恩、王曉薇、趙歡歡
    為持續深入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開展,由中共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委與省檢察院政治部宣傳處共同組織的《檢說·初心》專欄與您見面了,在此送去由省檢察院機關黨委為每名幹警專門設計的專屬賀卡,送去黨組織的問候與關心,同時回憶入黨初心,牢記檢察使命,展示黨員幹警的檢察為民情懷!
  • 評論員文章:感受公平正義 凝聚法治力量
    自今日起,本報啟動「感受公平正義」大型主題採訪活動,帶領讀者一同去感受檢察機關為實現公平正義所做的不懈努力,去感受檢察人員一言一行中釋放出來的公平正義。    執法捍衛公平,辦案彰顯正義。執法辦案是檢察機關履行職責的基本手段,發揮作用的重要途徑。2013年,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879817人,提起公訴1324404人。
  • 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2020-11-26 19:4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加強檢察隊伍建設 堅持執法為民
    ——訪殷都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劉河泉  本報記者 孫元林  宋站軍    特約記者 司明凱  通訊員 嶽峰 韓金霞/文圖  殷都區檢察院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按照院黨組提出的「抓班子強隊伍、求創新爭亮點、重規範精業務、抓基礎促發展」的工作要求,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
  • 執法為民是檢察機關永恆的歷史使命
    各級檢察機關要高度重視、紮實推進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大力宣傳和弘揚革命傳統,教育引導全體檢察人員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堅持把執法為民作為永恆的歷史使命,貫穿於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和執法辦案的始終,強化執法為民意識、提升執法為民能力、提高執法為民效果,努力造就一支公正執法、一心為民的高素質檢察隊伍,推動檢察工作不斷取得新進步。
  • 西鄉縣檢察院與公安局召開檢察建議辦理工作座談會
    為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進一步促進公安機關規範辦案,提升刑事案件質量,構建更加緊密的「大控方」格局,12月18日下午,西鄉縣人民檢察院在西鄉縣公安局舉行檢察建議公開宣告送達活動,向西鄉縣公安局送達規範補充偵查檢察建議書,西鄉縣公安局各辦案單位負責人、西鄉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全體人員參加活動。
  • 優質服務為民解憂、捍衛正義維護公平
    王小莉在第六屆全國自強模範暨助殘先進表彰大會工作十多年來,王小莉始終以成長為一名讓人民群眾滿意的專家型優秀法官為職業目標,以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實現公平正義為職業理想,堅定不移地追逐著夢想的腳步,踏實做人、公正辦案
  • 河南團審議:堅守公平正義 凸顯為民情懷
    河南團審議:堅守公平正義 凸顯為民情懷 2020-05-30 02:3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林炳康:懷愛民之心盡護民之責護公平正義
    ,要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作為基本任務,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核心價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為根本目標。他的講話,為新時期加強和改進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政法機關處在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必須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首要價值追求,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從實體、程序和時效上充分體現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讓人民群眾感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隊伍建設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前提和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