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浙江大學公布2020年面向廣東省和上海市的綜合評價招生簡章。自主選拔在線團隊綜合整理相關內容,供家長和考生報名參考。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於與多所世界一流大學合作開展「一對多」本科教育國際化辦學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選拔機制,經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批准,浙江大學2020年在廣東省開展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模式改革試點工作。
一、選拔對象與報名條件
選拔誠實守信、志存高遠、綜合素質優秀、身心健康、專業意向明確的廣東省優秀理科高中畢業生。申請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2020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2020年廣東省本科錄取批次普通類高分考生優先投檔線。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2020年在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招生30人,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注1:浙江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聯合學院招生的4個專業共用19個招生計劃,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招生的2個專業共用11個招生計劃。
注2:學生入學後進入浙江大學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在規定學習期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學位)要求者,將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學士學位證書或英國愛丁堡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學費標準:12萬元/人•學年。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必須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址:http://bm.chsi.com.cn/)完成網上註冊、登錄報名,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提交信息並列印申請表。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6月10日-6月25日17:00。
2.考生不需要郵寄任何紙質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線提交,並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a.《申請表》要求在線填寫、提交並列印。申請表中「成績信息」必須經中學教務處審核認定、加蓋中學公章,考生本人籤名後掃描(拍照)上傳。
b.《個人陳述》(直接在對話框內填寫)。個人陳述主要闡述高中階段考生的學科特長表現(獲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參與科學研究、創新實踐情況,參與社會服務、社團活動情況,獲省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報考浙江大學理由,對報考專業認識度和個人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字數不超過800字。
c.在「綜合信息」欄內如實填寫獲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獲獎、省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並上傳獲獎證書原件的掃描(拍照)件。
3.初審:我校組織專家對合格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考生可於6月30日後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4.高考志願填報:通過初審的考生參加高考,且必須於高考後在「廣東省普通高考志願填報系統」上的特殊類型招生欄中填報「綜合評價」志願,未填報者視為放棄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考核和錄取。具體填報時間和填報網址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四、選拔程序
1.考核名單確定:依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學院組(即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所在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2.5比例確定考核名單(末位同分同進),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及我校招生網上公示,預計公示時間:8月3日左右。
2.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按招生學院組分別實施,主要考察學生的科學精神、專業意向、跨文化交流和創新能力及綜合素質。
綜合面試時間:8月7日。考生須全程參加綜合面試,未參加我校綜合面試者,將不進入後續選拔和錄取。綜合面試形式將視疫情防控情況確定,面試具體要求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
3.公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我校根據考核結果擇優確定綜合評價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及入選專業(以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為準),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及我校招生網上公示。考生可於8月9日以後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公示無異議後認定資格生效,我校將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報廣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五、錄取辦法
1.獲得綜合評價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不得低於2020年廣東省本科錄取批次普通類高分考生優先投檔線。
2.對進檔考生,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綜合總分),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及第一專業志願(以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為準)錄取。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學校綜合面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綜合總分=高考投檔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85%+學校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10%+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100分)*5%。
理科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政治、歷史、地理。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方法:1A按35分計,2A按70分計,3A按100分計。
3.被我校綜合評價正式錄取考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院校投檔與錄取。
六、其它
1.我校2020年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入選資格名單均須報招生工作小組審定。
2.入選資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及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按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進校後按學校相關規定可以在同一個聯合學院內中外合作專業之間互轉專業,但不能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互轉。
4.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5.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6.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
諮詢電話:0571-87951006(招生辦),0571-87572000(海寧國際校區)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浙江大學紀委(監察處):電話0571-88981497 電子郵箱:jjjc@zju.edu.cn
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學院網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6月10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於與多所世界一流大學合作開展「一對多」本科教育國際化辦學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選拔機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浙江大學2020年繼續在上海市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一、選拔對象和報名條件
誠實守信、志存高遠、綜合素質優秀、身心健康、專業意向明確且通過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無不合格科目),具有上海市2020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2020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招生10人,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注1:Z911專業組的4個專業共用7個招生計劃,Z912專業組的2個專業共用3個招生計劃。
注2:學生入學後進入浙江大學海寧國際校區學習(四年),在規定學習期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學位)要求者,將獲得浙江大學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學士學位證書或英國愛丁堡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學費標準:12萬元/人•學年。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網址:http://bm.chsi.com.cn/),完成網上註冊後登錄報名,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提交信息並列印申請表。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填報的專業志願必須符合選考科目要求。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6月10日-6月25日17:00。
2.考生不需要郵寄任何紙質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線提交,並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a.《申請表》要求在線填寫、提交並列印。申請表中「成績信息」必須經中學教務處審核認定、加蓋中學公章,考生本人籤名後掃描(拍照)上傳。
b.《個人陳述》(直接在對話框內填寫)。個人陳述主要闡述高中階段考生的學科特長表現(獲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參與科學研究、創新實踐情況,參與社會服務、社團活動情況,獲省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報考浙江大學理由,對報考專業認識度和個人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字數不超過800字。
c.在「綜合信息」欄內如實填寫獲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獲獎、省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並上傳獲獎證書原件的掃描(拍照)件。
3.初審:我校組織專家對合格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考生可於6月29日後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4.高考志願填報:通過初審的考生參加高考,且必須於高考後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具體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未填報者視為放棄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考核和錄取。每位考生只需填報一個專業志願,填報的專業志願必須符合選考科目要求。
四、選拔程序
1.考核名單確定:依據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院校專業組(即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所在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確定考核名單(同專業組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檔),並公布入圍我校綜合面試分數線。預計公布時間:8月1日。
2.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按院校專業組分別實施,主要考察學生的科學精神、專業意向、跨文化交流和創新能力及綜合素質。考生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在面試時作為重要參考。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統一向我校提供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綜合面試時間:8月3日。綜合面試形式將視疫情防控情況確定,面試具體要求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
五、錄取辦法
1.高考投檔成績不得低於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
2.根據專業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參加校測,考生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總分)及第一專業志願(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為準)錄取。
綜合總分=高考投檔成績(按滿分100分折算)×85%+學校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15%。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再依次以學校綜合面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排序錄取。
4.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組審定,並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我校將予以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後續各批次志願填報和錄取。
六、其他
1.我校2020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工作方案、實施辦法、資格認定等報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審定。
2.入選資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及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按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進校後按學校相關規定允許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互轉專業,但不能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互轉。
4.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5.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6.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
諮詢電話:0571-87951006(招生辦),0571-87572000(海寧國際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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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招生辦電子郵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學院網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