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北京海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8名(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中附件1的崗位信息)。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生1990年1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生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 擁護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 以下人員不在招聘範圍內:現役軍人;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1. 報名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19日24時。
2. 報名方式:下載《北京海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中的附件2),按要求認真填寫後,將《北京海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掃描件發送電子郵件到bjhg_rszl@customs.gov.cn,郵件標題為「報考崗位+崗位代碼+姓名+聯繫電話」,並同時報送紙質報名材料。另外,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報名同時需將《考生健康狀況及所在地區疫情情況調查表》(點擊「閱讀原文」可查看附件3)掃描件一併發送電子郵件至上述郵箱。
請考生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郵寄至: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甲10號北京海關人事處事業科(收),郵編:100026,電話:010-85736942。
①《北京海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②身份證複印件;③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複印件;④學生證複印件;⑤在校期間成績單原件(或者複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 報名要求: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對填報的個人信息負責,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客觀。
4.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能參加筆試。筆試人員名單及相關通知在北京海關門戶網站公務員考錄欄目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我關門戶網站通知。
二、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將統一參加筆試,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進入面試人數與所報崗位擬招聘數之比不高於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的筆試成績分數線。在該分數線同分者,一併進入面試環節。
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後按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於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1的比例進入體檢和考察。
筆試時間為2020年8月26日,面試時間為2020年8月30日,地點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通知。
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覆審。請考生帶好報名推薦表(點擊「閱讀原文」可查看附件4,雙面列印,加貼1寸彩色證件照,並加蓋學校公章)、身份證、戶口本、學生證等材料原件。放棄面試人員請填寫並列印《放棄面試資格聲明》(點擊「閱讀原文」可查看附件5)
發送掃描件至bjhg_rszl@customs.gov.cn。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聘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體檢人員出現不合格的,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視情況可依次確定遞補體檢人員,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由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若考察出現不合格的,視情況可依次確定遞補人員,也可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人選確定與公示
按照規定程序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研究後確定擬招聘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北京海關門戶網站公務員考錄欄目進行公示。
五、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筆試、面試人員應自備口罩,按要求測量體溫,提供健康碼,並於參加筆試、面試時提供7日內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招聘過程中將嚴格執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
六、有關要求
(一)報考人員應對所填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報考資格。
(二)筆試、面試開始前30分鐘未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筆試、面試資格。
(三)請報考人員在備考和往返筆試、面試地點期間做好個人防護。
諮詢電話:010-85736961、85736962、85736942
《成功就業》提醒廣大畢業生: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不應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費用。望大家在求職過程中提高警惕,保護好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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