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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我溫暖你的眼
2017.12.23 GOOD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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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城酒肆新書《假如未曾遇見你》已在各大電商全面上架 讓我陪你度過那些難熬的夜...
01
晴子談了一場只有一個月的戀愛,從認識到上床再到分手,總共一個月。
晴子第一眼就喜歡那個男孩了,加上微信之後,兩個人又聊了個通宵。晴子覺得自己已經陷入愛情了,馬上給閨蜜發,「我有喜歡的人了,我想跟他談戀愛。」
才第一天,晴子就說了喜歡。之後晴子每天就想著怎麼跟他聊微信,怎麼找藉口約他見面。每次晴子找的理由都很爛俗,但是男孩也都全部接受。
晴子說過的話,男孩都記得。
晴子說想看這個電影,男孩立馬帶她去看。
晴子說想穿情侶裝,男孩說好。
三天,就在一起了。一周,就開房了。
本來以為可以愛的越久情越濃的,但是在他們這裡不是這樣的。從一開始的天天見面,到後來的一周兩次。聊微信從一開始的從早聊到晚,到後來的早安和晚安,中間的時間都是斷帶。
晴子覺得不爽,但是也沒轍,一個人根本沒辦法挽回兩個人的關係。他們在一起很快,相愛很快,分開也很快。
一個月的時候,兩個人已經默契到誰都不理誰,自然而然就分開了。
晴子不難過嗎?不是的。
宿醉三天三夜,也沒辦法,愛情的遊戲規則就是這麼殘酷。
02
很多女孩都跟晴子一樣,太容易喜歡上一個人,太容易把自己的心交付出去了。剛開始愛的轟轟烈烈,熱血沸騰,激情褪去之後,什麼都不剩了。
一開始就把要說的話都說完了,之後就沒話說了。
一開始就把所有的愛付出了,之後就沒有愛了。
一開始就把傾注了所有的熱情,之後就只能冷淡了。
像@許靈子說的那段話:
愛情突然給生活打了一針興奮劑,讓人熱血沸騰無所不能,激情褪去後還會留下一大堆難以收拾的爛攤子。所以不要愛得太猛,傷身體。
不能愛得太猛,不僅傷身體,還傷心。
《志明與春嬌》裡的那句經典對白說的太對了:有些事情不用一個晚上做完,我們又不趕時間。
是啊,沒必要一下子做完,做完之後就只能分開了。養成一個習慣都需要三個月,可你卻用了三天就愛上了一個人,真的太快了。即使心裡再喜歡,也要慢慢來,慢慢來。
愛的太快沒有什麼好下場。
03
小文就是一個比較機智的女孩了,她雖然沒有什麼戀愛經驗,但是早已經參透了這個道理,最大的優點就能抻著。
小文跟男朋友是從朋友做起的,兩個人已經非常了解之後,才開始談戀愛的。戀愛之後的小文也沒有激動道像偶像劇裡的女主角一樣,一言不合各種甜甜甜甜甜,讓男朋友馬上陪自己做一百件戀愛要做的事。
仍然是很正常的相處模式,偶有激情但不頻繁,時而撒嬌但不天天,生氣的頻率也不是很高,這個節奏被小文拿捏的非常好。
我說小文真的是太厲害了,理智到不像戀愛中的女孩。
小文說,我其實也跟大多數女孩一樣的,我心裡也是愛慘了他,但我不能說。我怕我過分熱情換來他的不珍惜,我怕我對他太好了,他覺得我的愛來的太容易。一百件事情可以用一輩子來慢慢做,不急於這一時,溫柔也可以慢慢給,我怕給完了,我們就散了。
不得不服,真的是這樣了。只有慢一點,所有的事情都有所保留,才會讓愛細水長流。
不想一下子把幸福透支完,不想讓我的熱情灼傷你,我們不急,慢慢來。
04
現在的愛情都很速食,女孩很容易喜歡一個人,很容易付出所有。男生很容易說喜歡,也很容易不喜歡。
見過很多愛情故事都是男生一開始很熾熱,追求得很熱烈。激情來的快,褪去的也很快。當女孩在愛情裡越來越喜歡的時候,男生已經厭倦了。開始嫌她煩,開始沒有新鮮感,開始想著怎麼逼她分手。
所以面對剛認識沒幾天就瘋狂追求自己的男生,很多女孩都不敢接受。誰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喜歡自己呀,他是不是就是一時的新鮮感?他都還不知道我的脾氣性格就說喜歡我,這樣的喜歡真的讓人覺得懵逼,不敢接受。
愛情來得太快就像龍捲風,愛情去的也快。以前喜歡轟轟烈烈的愛情,希望很快和你在一起,喜歡把所有的愛一次給你,可是現在不想了,那樣的愛情大都不長久。
我會好好克制自己,一點一點來愛你。
我也希望你愛我慢一點,愛我久一點。
真的希望細水長流,不想再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