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媽唉聲嘆氣給我打電話說:「你弟媳抱著孩子回娘家多天沒回來了,你弟也要從家裡搬走,要和我劃清界限了……」
我一聽嚇一跳,趕緊給我弟打電話問情況,沒想到我弟也是滿腹委屈:「姐,你不知道,咱媽啥都攥到自己手裡,啥都防著我們,說手裡有財產以後老了孩子才孝順,她整天這種心態,把我們當成什麼人了?」
這事兒的起因還要從頭說起:
我們農村老家有座老宅,縣城有一套三居室,弟弟談女朋友的時候,爸媽又在市裡給他付了個三居室的首付,房貸由弟弟自己來還,每月兩千多元。
首付款當時一共付了十幾萬,其中有5萬是借款,借款由弟弟負責償還。
兩年後,弟弟結婚,婚後在縣城工作,所以和父母一起住在縣城的房子裡,媽媽怕小兩口新婚不方便,就在同棟樓又租了個小房子住,大房子留給了弟弟和弟媳居住。
本來一家人相安無事,問題就出在市裡的新房裝修上。
新房交房時,弟弟說沒錢交契稅和物業費,媽媽就自己到市裡把錢交了,鑰匙就放在了媽媽手裡。
媽媽是個急性子,一拿到房子就要裝修,催促弟弟說:「房子是你自己裝修還是我給你裝修?」
弟弟說:「你裝吧。」
媽媽就說:「裝房子的錢我手裡不夠,需要找人借一部分,所以房子裝修好後先租出去,房租我收了還帳。」
弟弟同意了,媽媽就開始倒騰著裝修,這時候弟弟和弟媳經過思考後,覺得這樣安排不合適,就又找媽媽商量:「房子還是我們自己裝吧,反正也是要租出去的,全部用最差的材料簡單一裝就行了。」
媽媽一聽不幹了:「好好的學區房,又挨著高鐵站,交通便利,升值空間大,哪能胡亂裝裝?要是這樣,還是我繼續裝好了。」
弟弟和弟媳一合計:他們倆付著房貸,房租卻要媽媽收,這怎麼能行?
就和媽媽商量:「要不,把房子賣了吧,反正咱們也不去住,賣的錢按出資比例分成。」
媽媽聽了,心裡很不是滋味,就說:「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你們這麼年輕,縣城的發展很有限,後面有機會了還是要到市裡發展的,自己有這麼好的房子,多好一件事,為什麼要賣?」
就這樣,因為意見不合,小輩又不方便和長輩多理論,就不歡而散了,弟媳直接抱著孩子回了娘家,多天沒有回來,大有此事解決不好就不過了的意思。
弟弟心中委屈,覺得:縣城的房子我沒掏錢,老媽隨便處置,我都沒有意見,但市裡房子的房貸是我付的,首付款中的5萬欠款也要我來還,憑什麼媽媽裝修了,她就要收房租?這不是讓我竹籃打水一場空嗎?
媽媽覺得:家裡因為兒子結婚,花了不少錢,有些錢本來就是借的,現在他們年齡大了,掙錢能力有限,無力償還借款,所以想用房租還欠款,兒子為什麼非要在這時候和她劃分產權呢?
農村房子、縣城房子、市裡房子,以後不都是他們小兩口的嗎?有必要現在就搞這麼生分嗎?
而且平時家裡的吃喝都是父母花錢,小兩口光跟著吃飯就行了,年輕人掙錢能力也還行,為啥還非要再來爭房租錢?
弟媳覺得:我當初嫁過來的時候,你們說給兒子買的有房子,那麼房子就該是我們小夫妻的,你們憑什麼收我們的房租?你們這不是坑我們嗎?
每個人都是滿肚子委屈,現在互相不見面,已經沒法溝通,弟弟同時面臨著夫妻矛盾、母子矛盾,頭痛的不行。
我的建議是:
這樣,弟弟有收益,媽媽也可以還借款,算是個折中辦法。
但這樣的缺點是:本來能收租金的房子,現在沒有租金收了。
優點是:大家各自清淨了。
各位網友,子女婚後,父母該立即與他們劃分清楚產權嗎?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