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誇張的是甘肅平涼慶陽地區把彩禮要了多少,說法是你家女子賣了多錢?根本不管男方條件,更有一些父母,只要彩禮給夠,傻子都嫁!
少嗎?三年前友女結婚兩萬,這錢給了女方,女方就買家電之類的和剩餘的錢當嫁妝陪回去了。不是很那什麼的家庭,我們這邊的彩禮基本都是給女方當嫁妝陪回去的,有條件的自己還多給點。很少有父母真的拿了就自己抓著不放的。
現在民法典,彩禮都違法,什麼叫有點少?要麼直接說,自己說隨便又怪人。我們這,你給多少女方雙倍帶回,女方家都是叫你少給點。
也不是說彩禮多不多的意思,我當時嫁,最多給兩萬八還是一萬八,我父母還還一點回去,我沒有嫁妝因為他們家說不要買,有可能是暗示彩禮都拿回去吧!我帶一萬多回去,原因是我兩個哥哥還沒結婚,父母可能沒有這麼多再貼給我吧!但是我父母也沒有吃多少彩禮,生孩子的時候也給我花了好幾千,我覺得我父母把彩禮的錢也都還回給男方了,還倒貼給了。
如果連這點經濟基礎都沒有,還談什麼結婚,在這個現實的社會生活裡面沒有經濟作為支撐的愛情全都是空談。不管有多少人信這句話,但是這是真理……
彩禮我覺得應該具體到家庭而不是習俗,如果他家只有4萬給你3萬3,我覺得值得嫁,當然前提是有真愛,如果他家有一百萬給你八萬八,我覺得你也該慎重,就是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愛情還是個奢侈品~很稀罕的。
你可以說要門當戶對,不門當戶對的婚姻比較艱難,這都沒有問題。但你說什麼放低身價、沒好果子吃、不是一路人、趕緊放手的說法就是不對。老話說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抬水抬兩頭,第一種情況:男方家窮,給的少,但這不是兩個人過不到一起,或者幸福不了的原因。第二種情況:男方那邊的習俗彩禮較輕,按一般情況,彩禮習俗大致是一個標準,當地默認的一個數值,有錢沒錢都向這個標準上靠,高低相差不大,但女方家鄉彩禮習俗較男方高,但不一定男方家庭經濟條件就低於女方,而且,3萬的標準與8萬的標準相差較大,這種情況下,如果要多少就得給多少,是不是不合適?
這個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說了,女方說隨男方,人家也是客氣了,免得日後尷尬,而那男方也太不客氣了,至少得按女方當地最低的去走啊,這樣女孩子也不至於那麼丟人,女方也應該說清楚點,我們這邊最低是8萬8,你不好意思,人家可好意思了,所以說嫁女兒就應該把話說清楚,不要覺得日後怎麼滴,只要合情合理,沒人會說什麼的,像男方這種家庭,很明顯就是吃定女方家了,如果男的自己因為這事不結婚,那這樣的男人不能嫁,太自私,以後不會對老婆好的,所以你要感謝他不娶之恩,個人觀點,不接受任何反駁,不接受任何噴子!
彩禮我覺得應該具體到家庭而不是習俗,如果他家只有4萬給你3萬3,我覺得值得嫁,當然前提是有真愛,如果他家有一百萬給你八萬八,我覺得你也該慎重,就是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愛情還是個奢侈品。
如果女兒外嫁以後,也和兒子一塊承擔養老責任,男方父母該有的東西,女方父母一樣有,可以不要嫁妝。如果以後父母老了,每個月不給贍養費,8.8萬彩禮算什麼,自己家有兒女的知道,養大一個孩子吃穿住行,教育,還有付出的各種心血等等需要多少錢。不要說賣女兒,如果是賣180萬都不夠。
彩禮只是冠姓權和對女性生孩子的補償。生孩子對身體傷害極大,鬼門關走一遭。僅此而已。彩禮只要不超過當地平均水平都可以,如果當地彩禮很貴,那說明他們那裡已經沒有女孩了,說明女孩都被打掉或者他們那裡極度重男輕女,那彩禮貴沒毛病。
其實男方出個十萬八萬的彩禮,也是應該的,從小到達養育幾十年也不容易。嫁到男方如果過得好,大家心裡都高興,如過得不好,或者男方不思進取,結果不是還的娘後貼補,再加上男方如有點渣,女方的過渡期還不是的回娘後。所以說彩禮必須有。記得九幾年我們那兒的結婚彩禮是六千到一天,我有個朋友是三千,因為兩家大小是朋友,結果一生氣男方就說女方,不就是三千塊娶你的。說的意思是你不值錢,離婚吧還可以娶。
我覺得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不是兩個家族的事。 就現在而言,起碼城市,誰還有養兒防老的觀念? 就我而言,我有兒子,他以後結不結婚,要不要孩子,我都不會很在意。 我也不需要他養老,以後我病了,他能來看下也就夠了。 我現在父母也老了,我也沒和我父母住一塊,也只是節假日去看看父母,他們有退休金,也不需要我來養他們。 總覺得彩禮是鄉下的習俗,大城市沒彩禮的說法,因為現在大城市的人都沒有養兒防老的觀念了。
現在絕大部分人對彩禮的理解扭曲了。根據傳統,男方給女方彩禮,女方用彩禮置辦家電、生活用品作為陪嫁,女方甚至還貼點錢進去。 現在大家對彩禮的理解是純粹男方給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