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本沒有理由,分開,也不需要理由,若有一天你被嫌棄,只能證明,愛得不夠。
看到一篇帖子,內容是一位妻子,嫌棄自己的老公好不容易到了國慶假期,沒有帶著家人出去玩,反而一個人在家裡打遊戲、看動畫片。底下是很多人在評論,「好不容易休息,出去幹嘛?」「平時那麼累,你怎麼不說?」
我只是覺得,一個人,一定是有缺點,也有優點的,當初結婚之前,你會看上這個人,一定是因為對方身上有吸引你的地方,你也應該是下定決心,包容對方的缺點,如今一點小事都要抱怨和嫌棄,這是為什麼呢?他喜歡看動畫,喜歡打遊戲,難道以前不知道,以前就不嫌棄?
幾年前流行一句話,當時看著挺感動——愛一個人,就要愛對方的全部,你可能會有缺點,但在我眼裡都是優點。
這讓我想起,曾經初戀,愛上一個女孩,對方的一舉一動,好像都在發著光,是那種讓人看了目不轉睛的感覺,我不覺得她有什麼缺點,或者說,她做什麼都那麼可愛。
初戀,總是那麼美好的,無論結局如何,多年以後回憶,還是覺得那些畫面,帶著彩色的泡泡一樣,讓人覺得純粹、燦爛。
因為愛,所以你想去的地方,就是我想去的地方;
因為愛,所以你想吃的食物,就是我想吃的食物;
因為愛,所以你喜歡的明星,就是我喜歡的明星;
因為愛,所以你說了不喜歡,那麼我就也不喜歡。
因為愛,愛對方所愛。
記得當時,她特別喜歡鄧紫棋,我之前並不了解鄧紫棋,為了更加接近她,我也開始聽鄧紫棋的歌,各種搜索和整理,關於鄧紫棋的一些資訊和新歌,我也會及時分享給她,只是為了有更多的話題能聊,有更多共同的世界,所以我知道鄧紫棋以前的粉絲叫「漁民」,她能夠收穫後來的名氣,離不開一檔節目叫《我是歌手》,我還為她建立了一個粉絲群,在網上找來幾百個「漁民」,讓她開心。
其實,沒人知道,我本身是討厭追星的,更加不喜歡看娛樂新聞,然而愛一個人,可以讓自己改變很多東西,那麼缺點,也可以是優點,畢竟她喜歡鄧紫棋,也是如此執著,她喜歡音樂,好像也沒什麼不好。
因為愛,所以愛她所愛,這大概就是愛情的力量吧!我不知道這種愛算不算理智,雖然後來也沒有結果,我的努力沒有換來回報,可愛過了,我無悔,她一直都在我的心裡。
只喜歡一個人的外貌、性格或者單獨一方面什麼,是經不起考驗的。就像男的總會喜歡看美女,女的也總會喜歡看帥哥,然而這並不代表什麼。你或許會因為一件事、一個動作或者外表喜歡上一個人,但當你真正了解到對方全部的缺點後,未必還會堅持什麼。就比如我朋友當時終於和自己的女神確定了情侶關係,但那女孩得知朋友之前談過一個女朋友,並且有過同居經歷後,便選擇了分手。
當然,之前朋友刻意隱瞞,就是怕女孩知道後不喜歡,這也充分說明了,兩個人並不合適,至少她無法包容男方過去的感情經歷,不過分,也很正常,這份愛並沒有深到那個程度罷了。
當你決定要和一個人相扶到老,就要有心理準備,你能接受對方身上好的方面,也要能夠忍受一些缺陷,尤其是在朝夕相處中,對方的缺點會逐漸全部暴露出來,無論任何時候分開都是自由,但那對兩個人都是損失。
所以如果愛,請深愛,能夠愛一個人的全部,這才是真正的愛情,結局才會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