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讓離婚更難了嗎?

2020-10-13 楊志崢律師

微信上的「撤回」功能很實用,特別是在說錯話、發錯了消息時。如果有一天離婚也能「撤回」,會怎麼樣?

近幾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提出了「離婚冷靜期」:

草案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該草案現在還未正式實施,但是網友們炸了鍋。


有人表示反對



有人擔憂婚姻自由


有人覺得應該考慮到特殊情況


還有網友表示,其實更該設立「結婚冷靜期」,從根源上減少衝動離婚。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
一是協議離婚—— 雙方同意離婚,協商一致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二是訴訟離婚—— 一方不同意離婚,起訴至法院申請離婚。

從草案中可以看出,「離婚冷靜期」是針對協議離婚的情況。自雙方申請離婚後的一個月內,一方有權提出撤回離婚申請。這個時間設置,目的是為了防止雙方因一時衝動提出離婚。
但是,離婚冷靜期並不適用於所有情形。如一方遭受家暴,冷靜期給了對方再次施暴的可能。另外,還存在一方假意同意離婚,但在冷靜期內轉移財產、藏匿孩子、惡意舉債等行為。

所以,離婚冷靜期,還應基於不同情況,對離婚冷靜期的法律適用做出更靈活、細緻的規定。

對於訴訟離婚來說,設置「離婚冷靜期」就很多餘了。

在司法實踐中,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必須先行調解。並且,絕大多數離婚訴訟一審都是不判離。第二次再起訴離婚,需要等到第一次判決書生效6個月後。

我們粗略的算下,訴訟離婚的周期:

一審:3-6個月

中間等待:至少6個月

二審:3-6個月

在如此長達一年左右的時間,這個「冷靜期」想必足夠了。

言而總之,結婚有風險,離婚需謹慎。對此, 你又有什麼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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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1月1日起民法典實施後,離婚沒有那麼容易了。想要離婚的夫妻必須在冷靜期後30日內雙方共同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如果兩人沒有到齊,那麼意味著放棄離婚。然而這也意味著,不僅離婚的時間被拉長,而且到了期限如果一方臨時選擇不到場,那麼離婚是不可能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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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爭執了好久的「離婚冷靜期」,定了。從2021年1月1日起,離婚冷靜期正式開始執行。具體大家的反對管沒管用呢?現在的情況是,如果協議離婚第一個30天:申請離婚後,有30天「冷靜期」,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第二個30天:冷靜期過了,還有30天「抉擇期」,任何一方不同意、不到場,離婚還是不作數。好好地一個婚姻法,弄的跟鬥地主一樣,整個冷靜期被反對一番還加倍了,搶地主啊?
  • 離婚冷靜期內的夫妻權利義務關係
    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取消離婚審查期的規定,協議離婚的,當場辦理。 2017年,四川安嶽縣人民法院與民政部門開始試點離婚冷靜期制度。 二、 離婚冷靜期的立法初衷 全國人大法工委於2020年5月回應民法典草案熱點問題中講到,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對於這一規定,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絕大多數是贊成的,認為有利於解決衝動離婚的問題,維護婚姻家庭關係的穩定。
  • 如何看待民法典「離婚冷靜期」通過?
    我看有人說,對付離婚冷靜期的部分就是不結婚。這就是太不了解我國很多女性的真實情感狀況了。網絡上的女性大多數文化素質家境都還可以(能追星天天討論各種化妝品的家境肯定不差)。然而你仍然可以戀愛腦滿天飛,各種奇葩毀三觀的女德言論,以及海量的被男友老公算計欺負跑來提問的可憐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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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離婚冷靜期的推出,勢必能起到壓低離婚率的作用。然而這真的只是因為女人在離婚冷靜期實現了冷靜的緣故嗎?不妨試想這樣的場面,女人提出離婚,隨著制度的生效進入離婚冷靜期,而這段期間,雙方的親戚本著勸和不勸離的想法,一個個接二連三地上場,若是再有一個孩子,孩子一句哭腔喊要爸爸,還有幾個女人坐得住。愛嗎?必然不愛了。還離嗎?算了,累了。
  • 離婚冷靜期今天正式實施,離婚冷靜期,能挽救瀕臨死亡的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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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辯論|離婚冷靜期是對婚姻的物化嗎?
    作者│必加思索用戶來源│必加思索平臺辯題:離婚冷靜期是對婚姻的物化嗎?離婚冷靜期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離婚冷靜期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抑或說,婚姻是愛情的歸宿嗎?
  • 比「離婚冷靜期」更重要的,是「結婚冷靜期」
    說的是,四川安嶽自今年3月起,在當地試行「登記離婚冷靜期」。具體操作方式是,對擬辦理登記離婚的夫妻,如果在調解中發現屬於衝動型離婚的,可以發出《離婚冷靜提示書》,給他們1個月的「離婚冷靜期」。當地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庭長表示,在登記離婚中,衝動型離婚的可能性更多,因此,他們才有了設立冷靜期的想法。
  • 2021年後,離婚更難了
    明年1月1號以後,離婚就更難了,因為我們的民法典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就是說以後離婚不是說離就離的,離婚即將比結婚還要麻煩。首先雙方要到民政局申請離婚,然後又等過了這30天的冷靜期之後才能離婚。如果冷靜期內有一方不願意離婚,這個婚就離不了了。
  • 「離婚冷靜期」於2021年實施!60萬人反對:結婚更需要冷靜期...
    第二:申請離婚以後,有30天的冷靜期,30天到期後,才可以去領離婚證。冷靜期內,有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申請。第三:最後,還有30天的領證期,領證期內如若有一方不去領,就當撤回離婚申請了。注意,只要有一方不去領離婚證,申請就作廢!想離婚,又得重新來兩個月。因此,離婚冷靜期,不只是30天,其實是60天。
  • 離婚冷靜期的弊端
    離婚冷靜期有好處也有弊端,對於一些想要馬上離婚的夫妻來說,離婚冷靜期就是一種折磨,想要馬上解脫婚姻關係,卻還要等30天才能去拿離婚證,增加了夫妻雙方離婚的成本。有的夫妻已經到了恨不得馬上就離婚的地步了,多等幾天對他們來說就是相互在折磨對方,破鏡難圓了,好不容易到了離婚這一步,又要多等一段時間,也害怕對方有什麼變故,以前決定好的離婚條件又反悔了,兩人又要為離婚的事大吵大鬧,傷神又費力。如果有一方後悔了,又不想去離婚,離婚就更麻煩了,還要去法院起訴離婚,又要各種審核,等法院判決下來不知道要等多久了,也是一種煎熬。
  • 在「離婚冷靜期」後就不離婚了嗎?又能降低多少離婚率?
    設立「離婚冷靜期」的目的是讓當事人慎重地、考慮成熟後再行使自己的離婚權利。但是「離婚冷靜期」真的會降低離婚率嗎?生活中,沒有人結婚是為了去離婚的,但隨著時間流逝,出現各種矛盾導致婚姻無法繼續下去,選擇離婚的夫妻肯也是經過了掙扎與努力的。離婚冷靜期是為了降低離婚率,但其實也是人們對婚姻自由的一種束縛。相反,在離婚冷靜期期間,人們可能會因為等待結果而放棄對感情的努力,只致力於離婚,有可能會婚姻感情更不利!
  • 比起離婚冷靜期,結婚冷靜期更有必要
    張阿姨女兒小春前兩天離婚了。讓人驚訝的是,小春從何男友相識到結婚到離婚僅僅用了半年的時間。小春初中畢業後進了一家工廠上班,認識了同事阿偉,很快兩家父母見面,結婚,一氣呵成。今年剛剛20歲的小春哪裡懂得結婚意味著什麼。婚後的日子就像婚前那樣,可是,他的婆婆不幹了。結婚後第一件事情,就是上交工資卡。婆婆說,你們還年輕,需要攢錢生孩子,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