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倪偉)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今天(5月21日)通報5起假記者敲詐勒索典型案件案情。
據介紹,在開展「秋風2018」專項行動中,「掃黃打非」辦公室加大打擊「三假」(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及新聞敲詐行為力度,多地查辦了一批假記者敲詐勒索案。其中,山東濱州假記者犯罪團夥涉案金額達300餘萬元,陝西榆林真記者夥同假記者敲詐勒索2.1萬元,4人均獲刑3年至1年不等。
5起典型案件案情:
1. 山東濱州查辦「4•15」假冒記者案。2018年4月,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濱州市「掃黃打非」部門成功摧毀以張某為首的假記者犯罪團夥。經查,自2015年以來,張某假借「某某報濱州部主任」「某某網記者」等身份,糾集趙某對、呂某華(曾因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刑),組織多人到濱州、德州、濰坊等地以「採訪」為名敲詐相關企業、單位錢財,共作案60餘起,涉案金額300餘萬元。目前,公安部門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5人已被批准逮捕。
2. 河北邢臺破獲王某某等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2018年1月,邢臺市隆堯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以王某某為首的犯罪團夥,自2010年以來,搜集並以媒體曝光環境汙染、徵地拆遷、行政執法等負面消息為要挾,對一些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實施敲詐勒索。已查實敲詐勒索案件18起,涉案金額20餘萬元,涉及山東、河北等地。目前,王某某等7人已被批准逮捕。
3. 陝西渭南判決「6•08」新聞敲詐勒索案。2018年3月,臨渭區人民法院以田某犯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5000元。2015年3月以來,田某在手機百度貼吧上搜集負面題材,自稱民生周刊記者,以渭南城區遊藝廳等場所存在賭博行為,聲稱要新聞曝光並向公安機關舉報為由敲詐勒索,涉案3起,非法獲利73000元。
4. 陝西榆林判決「4•14」真假記者敲詐勒索案。2018年4月,榆林市靖邊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決吳某、薛某某、閆某某、許某某有期徒刑3年至1年不等,並處罰金20000元至5000元不等。2017年4月,靖邊縣公安局接群眾報案稱,2月份以來,薛某某、閆某某、吳某、許某某等人自稱消費時報社記者進行敲詐勒索。經查,除薛某為記者外,閆某、許某、吳某均不是記者。四人先後以訂報、拉贊助、不發表負面報導等方式敲詐勒索賈某某等人4次,敲詐金額21000元。
5. 陝西鹹陽查辦「3•08」假記者敲詐勒索案。2017年3月8日,吳某等4人持英才網「新聞採編證」「新聞調查證」到灃西新城公安協調辦公室辦公區,聲稱要調查關於鹹陽市秦都區某村土方車被公安機關扣押一事並要求公安機關賠償損失。工作人員發現4人所持證件並非國家新聞出版部門頒發的正式記者證,並存在以記者身份索要錢財情況,於是報請秦都分局刑偵大隊展開偵察。經查,2016年10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吳某等8人多次在多地敲詐勒索單位及個人錢財,共查實案件11件,涉案金額數十萬元。8人已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查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