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勵志的「醜小鴨」
小晴出生於一個普通的山村,作為家裡唯一的女孩兒,從小受到父母的嬌寵,兩個哥哥也都很呵護她。雖然她長得其貌不揚,但聰明伶俐,會討人喜歡。上學後,學習也是名列前茅。老師經常表揚她,還委任她做了班長。所以她從小就是個自信陽光的女孩子。從沒在意過自己的相貌。
小學五、六年級,同學們都開始懵懂地對異性多了一些關注,男生們更愛圍著漂亮的女同學轉。一直因為學習好有些傲氣的小晴卻被冷落了。更可氣的是竟然有人給她起了個難聽的綽號——「醜小鴨」。
小晴並不氣餒,她更加努力地學習,堅信自己以後也會變成「白天鵝」。她一路成績優異,後來畢業於一所一本大學。畢業後留在了縣城工作,成了擁有商品糧的城裡人。而她那些女同學,許多都早早退學,一到法定年齡就紛紛嫁人了。對比成了村婦的女同學們,小晴覺得自己更有優越感。
二、戀愛不順利,小晴再次被打擊
上班之後,小晴也開始憧憬美好甜蜜的愛情。她心裡有一個賭氣的願望——一定要嫁一位帥哥。自己聰明,有學歷,又有穩定的工作,她就是要找一個有才有貌的老公,給那些曾經笑話她醜的人看一看。
可惜,女大十八變的定律在小晴這兒沒有實現。她只是個子長高了,比例不協調的五官依然不夠和諧,而且多了一些青春痘。沒有幾個人能透過你並不出眾的顏愛上你有趣的靈魂。許多男孩在跟她相親之後就再無下文。
現實面前,小晴不得不降低了對男友相貌的要求。後來終於有一個相貌平平的男孩和她對了眼,兩個人甜甜蜜蜜地談了半年,即將訂婚的檔口,卻因為彩禮問題出現了分歧。雙方的老人互不相讓,一時賭氣,婚事黃了。小晴失落了她的愛情,傷心了好長時間。
寒來暑往,小晴成了二十七八的大姑娘,家人著急,她心裡也發慌了。同學們的孩子有的都會打醬油了,她還形單影隻。她的白馬王子何時才能出現?
三、丘比特之箭給了她一個驚喜,美夢成真
沒想到,就在她心灰意懶的時候,她的緣分來了。有人給她介紹了一個又帥又高的男人。雖然有短暫婚史,可沒有孩子。家庭條件也好,有房子,也有個大專學歷。雖然比她的大本差一點,但看在他長得不錯的份兒上,這個可以不計較。
顏控的小晴激動不已,難得的是這位帥哥對她也很滿意。小夥子脾氣溫和,不善言辭,看起來很溫柔。小晴不禁暗暗地祈禱「自己真的是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嗎?能跟這樣一個人喜結良緣,上天莫非是聽到了她的心聲吧?」
三個月之後,小晴跟她的白馬王子閃婚了。婚禮很隆重。彩禮、首飾、各種排場,一樣都不少。身穿美麗的婚紗,看他給自己戴上婚戒,小晴激動地落淚。那一刻,她感覺自己就是「白天鵝」,不,是美麗的公主!從此可以跟她的王子一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婚後,夫妻恩愛,公婆也對她照顧有加,簡直像對待女兒一般。小晴很滿足,她的臉上也總帶著笑。三個月後,她懷孕了,公婆家人對她更好了,每天變著花樣給她做吃的,生怕她營養不夠。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一個男孩呱呱墜地。一家人樂開了花,尤其是公婆。她享受的是「皇后」級待遇。看著兒子一天天長大,小晴的心裡安定滿足。
四、晴天霹靂,她被騙了
一個平常的周末,小晴從娘家回來,因為多聽老母絮叨了一會兒,回來時天都快黑了。本以為進家時家裡會有熱粥熱飯菜等著她。結果進門看到的是老公一張冰冷的黑臉。不用問,廚房裡當然也是清鍋冷灶。沒等她解釋,老公一個巴掌呼過來。接下來就是一頓拳打腳踢。原來老公疑心她外面有了人,所以晚歸。簡直是豈有此理!
瘦弱的她自然打不過一個健壯的男人。身上很快就一片片青紫。兒子也被嚇得哇哇大哭。好不容易掙脫出來,她抱著孩子跑到不遠的公婆家哭訴。公婆趕緊好言安慰,並張羅她們母子吃飯。還允諾她一定會好好教訓那個臭小子。
事後,老公給她道了歉,求得了她的原諒。她想,老公可能真的只是因為太在乎她了吧。結果,她想錯了。有一就有二,平時溫柔細心的老公不知哪一會兒不高興,就對她拳腳相加。她是怕了、怵了。公婆的勸慰也捂不暖她逐漸冷掉的心腸了。
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她意外發現,他如此暴力的原因居然是患有精神病,狂躁型的。他第一個老婆就是因此離的婚。她被騙了,悔不當初!怪不得他那麼好的條件卻從沒嫌棄過自己丑。公婆對她格外的好也是因為兒子的短處!
五、幾經波折分道揚鑣
她堅決要求離婚,老公和公婆都不同意。她被逼無奈,只好瞅個空當悄悄帶著兒子離開了那個家,藏在一個很遠的小區租房子住。不過婆家怎麼託人說和,她去意已定。
公婆見實在沒有迴旋的餘地,只能掉著眼淚同意他們離婚了。兒子判給父親,在她身邊撫養。其實,兩位老人也挺可憐的,理解他們愛兒子的心情,可他們的做法欠妥,未治癒的精神病人不該結婚的。
我國婚姻法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為未治癒的重大疾病,禁止結婚。婚後重大疾病未治癒的,那麼可以判定他們的婚姻無效。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小晴的老公顯然就是屬於婚前隱瞞了患有精神病的事實,導致了小晴不幸的婚姻。而且,他的病還會有很大機率遺傳給他的兒子。小晴只要提供他患有不適合結婚的重大疾病的證據,就可以向法院申請他們的婚姻無效。
小晴的遭遇告訴我們,擇偶的標準要著重對方的人品、性格,外貌並不是最重要的。對方的身體及心理健康也很關鍵。婚前多了解,不能倉促決定。否則天上掉的不是餡兒餅,而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