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相親成功,只因男生隱瞞自己的真實收入,訂婚之後便退婚了
每個人的能力都不一樣,能力有大有小是正常的現象。往往有能力的人會得到高工資,而沒有能力的人工資自然也就很低。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女孩都想找一個能力強、薪水高的男人,畢竟嫁給這樣一個男人,自己就不會那麼勞累,就更加能過上自己想要的幸福的生活。
當然,一個男人的薪水很高,那麼他對女性伴侶的要求也很高。小志在相親時,對女孩小琳隱瞞了自己的真實收入,把自己兩萬的月收入說成了只有八千。在他們兩人訂婚後,小琳才知道小志的實際收入。
小琳認為小志欺騙了自己的感情,認為小志並不信任自己。而小琳卻沒有選擇離婚,只是對小志提出了一個要求。
小琳說當初因為小志的工資平平淡淡,並且買了一套房子,所以當初並沒有要太多彩禮。而現在小志月薪兩萬,秋香覺得彩禮少了,於是提議在彩禮上再加15萬,不然覺得小志是在騙她,不信任她。
小志認為,雖然是自己有錯在先,但婚已經是訂好了,這麼能再訂一次,彩禮再給一次?更何況,即使再訂一次婚,彩禮也不能一次加10萬以上啊,這15萬又不是小數目。
小志的家庭條件現如今還算不錯,但是小志小時候生活的非常艱苦,父母都是靠務農才供起小志上大學,而小志為了不讓父母失望,讀書期間一直都很努力,戀愛也沒談過。
大學畢業後小志一直在追求工作上的進步,忘記了自己還沒戀愛。努力的在社會上打拼了數年之後,工資一萬多,家裡也過上了比較好的生活。又在之後的努力下,自己的工資破了兩萬,並在市裡買了套房,然後才因為父母的催婚而去相親。
小志承認是自己錯了,並向小琳道歉,但小琳還是要求小志再給15萬,不然就退婚。小志心想小琳應該是掉錢眼裡了,如果小琳真的想嫁給小志,那麼就不會非要那麼多彩禮,也不會為彩禮而討價還價。
所以小志才跟小琳說,彩禮他最多再給五萬,不然那就退婚,把之前的彩禮退回來,兩人就此別過。
小琳還是覺得小志給的錢少,但是也不能說太多錢,不然兩人感情始終會破裂。於是小琳便要求小志再給十萬彩禮,不能再少了。
小志覺得小琳已經無藥可救,畢竟小琳身上能吸引他的,也只有長得還算漂亮這一點。現在跟自己討價還價,那麼感情上已經出現了裂痕,一旦結婚吵架必定不會少,所以小志便決定和小琳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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