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爺」二字,是所有影迷對周星馳的尊稱,也是行業對他的認可,論電影界的喜劇之王,周星馳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
可是星爺至今還是孤身一人,一直以為是紫霞仙子的離去,讓至尊寶看破紅塵,沒想到前任竟然上門討債,追討7000萬,這讓曾經的喜劇之王在影迷心目中的地位會不會被打折扣呢?
近日,周星馳被前女友於文鳳告上法庭追討7000萬的事上了熱榜,據於文鳳陳述,兩人曾有過口頭協議,周星馳承諾讓她從投資獲利中抽取10%作為佣金,該項目她應該抽取8000萬,但是周星馳只給了1000萬,剩下的7000萬卻沒有給。
可是周星馳方卻表示:當時兩人處於熱戀,只是情侶中的玩笑而已,不能當真。
這話聽起來有些耍賴的意思,說明周星馳方當時確實說過此話,只是至今不承認罷了。影迷們對星爺的情懷,因為這件事情拿來消遣,這種方式有點欠妥。
相戀13年,分手10年,卻打了8年的官司,難道於文鳳真的是因為缺錢嗎?
早在90年代,他父親的資產就超過了30億,深圳的地王大廈、廣州的中心廣場都被他收入麾下。
虎父無犬子,於文鳳的哥哥姐姐同樣是人中龍鳳,或是公司大股東,或是上市公司的掌門人,甚至自己創立公司。
於文鳳,這位一出生就在「羅馬」的富家千金,並不只是一隻好看的花瓶,她投資精明,眼光獨到,尤其擅長投資理財,有其父親的風範,玩轉房地產8年,淨賺22億,是行業裡公認的炒樓高手。
90年代,周星馳的事業如日中天,《賭聖》《審死官》等票房如火如荼,餘文鳳也就成了他的鐵桿粉絲。
出身名門,經常出席各種舞會酒會交流會,自然就有了於別人更多接近偶像的機會。這一次交流會上,作為香港有名的地產大亨,於文鳳的父親於鏡波對周星馳說:「周先生,我女兒可是你的鐵桿粉絲啊……」。
至此,兩人關係駛入快車道。
從1998年兩人確立戀愛關係開始,到2010年兩人分手結束,這期間,於文鳳不僅讓周星馳的公司其死回生,更是達到了如日中天的地步。
13年的青春年華,13的年默默無聞任勞任怨的付出,不僅出任星爺公司的財務大臣,更是在地產、影視等投資領域為星爺出謀劃策,賺的盆滿缽滿,可她到最後也只是掛名董事。
13年的時間裡,她為星爺做了無數的事情,可她只求星爺為她做一件事:結婚!
很顯然,於文鳳沒有等到這一天,她像周星馳提過無數次這件事情,可每次周星馳都是顧左右而言它,女孩子也到了40歲的年紀,眼見轉正卻遙遙無期,她不得不提出分手。
於文鳳的出名,不是因為她是周星馳的女友,也不是為她替周星馳理財屢屢獲利,而是分手之後對媒體揚言,「我不會放過他」。
相愛10多年的人,如今為了7000萬對簿公堂,與其說是經濟上的糾紛,不如說是情感上的不甘,人生十多年,何止7000萬?可是感情是兩廂情願,卻不能強人所難,所以只能在金錢上表示最後的吶喊,聊以慰藉受傷的心靈。
女孩一直幻想著男孩會跟她結婚,可沒想到人家只是把她當成免費的保姆。經濟上的糾紛外人無從考證,但是情感上的傷害卻不是金錢所能彌補的。如果此事為真,影迷們對至尊寶的情懷,或許會漸行漸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