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路很長很長,一眼看不到頭。愛情跟婚姻不一樣,後者沒有那麼簡單也沒那麼容易,要經得起兩個家庭的磨合與折騰。婚姻本來只是選擇一個自己喜歡、想過一生的人。我現在想跟自己老公說的一句話就是:有個人陪伴你餘生,別讓他或她走散了。就是不知他是不是真的能聽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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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2歲了,目前是一個兒子一個女兒的母親,自打生下第一個孩子之後,我就辭職在家當全職媽媽,同時也是一位全職的家庭主婦。
那時候我25歲,現在這種生活已經過了有7年了。當初跟老公也應該算是自由戀愛,兩個人在朋友聚會上面認識的,兩個人感情很好,不過說到家境方面,都是那種不太好的那種。
我娘家父母就是普通工人,還有個妹妹,大學還沒畢業。而老公有個弟弟,當時也才畢業,將來他們家還得準備一大筆錢用來為他娶媳婦,公公又已經去世了,壓力也大。
不過我們大致情況也差不多,誰也沒有權利嫌誰,我也不是那麼勢利想要找個有錢人,後來就是自己存錢結的婚。
婚後我們跟婆婆一起生活,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我娘家負擔重沒辦法陪嫁房子,婆家也沒法買婚房,我們沒在那種情況之下只好跟婆婆一起生活。這也是迫於現實之下的一種無奈之舉,完全沒得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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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弟弟的情況又不太一樣,婆家準備給女方的彩禮就比我們多,再加上弟媳婦娘家經濟條件也不是我娘家可以比的,當時結婚的時候,她家給買了房子,以此為交換條件的前提就是讓她可以不跟婆婆一起生活。
現在回想起來,人家的父母算是比較有先見之明吧,知道這種事情時間一長,總是會存在許多不可預見的風險與矛盾的。而後來我在跟婆婆生活的這些年之中,也親身感受過了其中的艱難與痛苦,真的可以整理成冊,開班授課的那種。
打從孩子出生之後,婆婆明白說我們住在家裡就是在蹭她,她已經沒那個義務幫我們帶孩子了。這種情況之下沒辦法,我只能辭職,又要照顧兒女,又要照顧老公,人生的全部意義就是洗衣服、做飯,圍著灶臺轉,活脫脫地活成了一個傭人,還是不要薪水、沒有功勞受盡嫌棄的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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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家務方面是絕對不會再插手的,平時最多就是幫我照看下孩子。她大多時間就是樓下的棋牌室,那裡是她晚年的一個根據地,丟了家也不會丟了那裡。
最離譜的是有一次,她帶我兒子吃完飯說是下去散步消化一下,結果被人一喊,自己打牌去了,當時是帶著我兒子一起進去的,可是後來她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牌桌上去了,完全沒注意到我只有三歲的兒子一個人出門走丟了,還好沒出多遠被街坊發現給送回來了。
從那之後,我再也不敢讓她管孩子了,我怕後果無法讓人承受。
拿我當傭人使、帶孩子不上心也就算了,可我呆在家還要遭受婆婆的白眼跟嫌棄。她一跟街坊鄰居們鬧嗑,開口就說我們買不起房子,沒出息,我懶惰貪圖舒服不上班,啃老是寄生蟲,賺不進一分錢也就算了,平時還愛亂花錢,說得我一無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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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鄰居們也都是明眼人,他們知道我們家的真實情況,也知道我婆婆平時是個什麼樣的性格,除了一些愛看人笑話、愛亂嚼舌根的之外,其餘大多數人都不予理會,私下討論也只是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人在矮簷下,不得不低頭。
以我為反面典型教育自己家的女兒,以後嫁人找婆家,千萬不能找這種家庭。就算不確定人家的真實情況無法取捨,至少也不要跟婆婆同住,後患無窮。
熬了整整七年,現在我想離婚了,這種苦日子仿佛看不到頭一樣,物質上的欠缺我可以忍耐,可精神上的壓抑簡直快讓我要瘋了,這在我看來,屬於非人的折磨。
前天,我終於跟老公說:「老公,這種日子太累了,我想離婚。你行行好,放我走吧。」他一聽急了,開口求我道:「老婆別離婚,再給我點時間,我們搬出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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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我生下兒子回歸家庭跟婆婆產生矛盾提出要搬出去租房,他就用這樣一套說辭安慰我,可從來只打雷,不下雨,我也不想再相信他了。我認為這就是他的緩兵之計,身心疲憊的我答道:「說了4年,忍了婆婆4年,請恕我再也忍受不了了。」
我覺得老公的一味姑息與縱容自己的母親,也是導致我現在處境艱難的原因之一。
哪怕他當時答應與我出來租房住,我把自己媽媽接過來幫我們帶孩子,自己也能騰出手來工作,不至於像這樣這邊有老人不帶、那邊有老人願意帶,可是來了沒地方住的局面。
這種拖泥帶水、損耗我人生精力的婚姻我真的再也堅持不去了,最主要是看不到希望,似乎婆婆在世都是這樣一種節奏,太可怕了,不如趁早做出改變,大家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