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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謝汶青
我記得我上學的時候,班裡的同學在說道這個問題的時候,經過公共談論後非常肯定的得出一個答案:戀愛的時候找個你愛的,但是結婚一定要找個愛你的。
那個時候的我根本就沒有什麼戀愛經歷和生活閱歷,所以我在進入青春期的時候,也經常把這樣的話拿出來複製黏貼。
剛在準備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還翻看了我幾個月前的一篇和這個問題相似的文章《
我們該如何面對愛和被愛?》。
看完後覺得自己現在的感悟和原來的有所不一樣,所以決定寫出來。
結婚對象要找一個你愛的人,原因如下:
我曾經說過,只有結婚的感情,沒有結婚的年齡,我們不管是選擇單身,離異還是結婚,我們的目的都是為了追求幸福。
幸福是一種感覺,它的主人公是你自己,也就是只有你說了算,你覺得幸福那是真的幸福,別人眼中的幸福那只是別人的感悟,
和你是沒有什麼關係的。
假如,你找的結婚對象是你愛的人,你就會發自內心的滋生出切膚的幸福感,你會和他在一起的時候發自內心的充滿著滿足感,
你看他做什麼都是一種享受,你為他做什麼都是自發的,自願的,做的過程別人有可能看著辛苦,但是你卻甘之如飴。
我舉個例子吧:
我很愛我的兒子,只要他說一句要什麼,我立即就會為他準備,想盡一切辦法地滿足他,不管過程多麼的複雜,多麼的費心,
我都心甘情願。
我兒子前幾天無意中說道他想吃薯條和土豆片,我當天就在網上看視頻,然後做筆記進行學習,
第二天我起的可早,就為了給我的兒子炸薯條和土豆片,當炸出的成品端到兒子面前的時候,我用期待的眼神看著他品嘗,
他吃了一口後,對著我豎起大拇指,誇我到:媽媽,五顆星。那一刻我真的無法用言語形容我是多麼的幸福和滿足。
我因為愛我的兒子,我為他做什麼我都能從中獲得幸福的感覺。你可以想一想,假如在婚姻中你和一個你愛的男人在一起,
你每天為他做什麼你是不是也會獲得和我一樣的幸福感呢?
既然結婚本就是奔著幸福去的,我覺得還是要找個你愛的人。
我記得我和我的一個有著很多感情經歷的同事聊過這個問題,她說了一句話讓我很有啟發:
你假如找一個你愛的人你就會對生活有所期待,你就會覺得明白肯定會比今天好,那種美好的感覺會一直牽著你去為明白付出努力。
當時,聽到她說這樣話的時候我其實是沒有多少感悟的。可是今天我再來回想這句話,我深深的覺得她說的是真的很對。
假如你和一個你愛的人在一起,哪怕現在的生活有著怎麼的窘迫,哪怕你們吃糠咽菜,你也會對生活報有期待。
一個人是否對生活有期待,是否有美好的願望決定著他多年以後生活的方向,那麼,你假如和一個你愛的人在一起擁有這樣對生活的期望,
你想一想那是多麼美好的一種感覺。
我有個嫂子當年嫁得人就是她愛的男人,他們那個時候沒有房沒有車,結婚的時候什麼也沒有,
但是,她說她相信他們會變好,她每天都努力的工作,努力的賺錢,幾年後的他們真的過的比一般人都好。
那種對明天會過上好日子的期待激發出了她體內隱藏的潛力,這就是動機的重要性。所以,為了自己以後的生活過得好,
我覺得還是要找個你愛的人,同時還會激發你無形中開發出自身隱藏的潛力,讓你變得更加優秀。
奇葩說中顏如晶說道:
「我會找一個我愛的人,就像勺子,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決定權在勺子身上,如果是我愛的人,代表勺子在我身上,我想給多少就有多少,我想拿多少也有多少,但是如果選擇一個愛我的人,那勺子在他身上,他餵多少我才有多少,決定權在他身上。」
找一個你愛的人,你是主動者,愛的多少掌控在你的手中,你大可放心的給予,如果那一天,你想結束這種關係,
你不再愛他了,呵呵!那也是你說了算,我不給你愛了。但是,假如你找的人是一個愛你的呢?
分手的主動權就掌控在人家手中,人家不愛你,人家可以不再給予你的愛,這就如同一個公司中的撤資。
你看錢在人家手中,人家現在不願意投資了,你該多被動。
為了自己擁有掌控權,我認為還是要找個你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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