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今年64歲,他和老伴靳女士已經結婚二十多年,郭先生坦言他和老伴的日子過得很有意思,平時老伴買的東西自己從來都不敢吃,基本算是各買各的菜,分得非常清楚,甚至連家裡的洗衣機他都不敢用。原來郭先生和靳女士是再婚夫妻,而郭先生總是認為老伴根本沒有把他當作一家人,兩人之間現在也出現了巨大的裂痕。為此郭先生找到了《第三調解室》,希望能在這裡把夫妻二人的矛盾解決了。
郭先生說自己和靳女士雖然是再婚夫妻,但是婚後兩人的生活一直都很幸福甜蜜,從來沒有出現過任何矛盾,各自的兒女也十分同意兩人在一起,然而這份美好的生活最近卻被家裡的拆遷打破了。郭先生坦言前不久妻子的房子拆遷了,自己和妻子的女兒都屬於被安置人。
拆遷一共分了兩套房子,一套三居室和一套一居室,靳女士把三居室寫到了自己女兒名下,另一套則打算寫夫妻兩人共同的名字。然而郭先生卻認為,剩下的一套一居室應該寫他自己的名字,三居室寫老伴和她女兒的,他要維護自己的利益。
郭先生坦言妻子手裡現在握著拆遷補償款,一分也沒給他,這讓他心裡感到很不舒服,由於拆遷房還沒有下來,所以他們夫妻倆現在在外租房生活,每個月的房租和水電費都是他在掏,不僅如此,兩人還各吃各的,過成了AA制,他認為老伴沒有把他當作一家人,所以極力要求自己單獨得到一套房子,還要拿到拆遷補償款。
但是郭先生這樣做很可能會傷了老伴的心,對此他說這是因為妻子總說他佔了大便宜,還讓他還錢,所以他很擔心自己將來被老伴拋棄,無處可去。同時他認為自己也在拆遷被安置人中,這樣的要求很合理。聽到郭先生這樣說,靳女士不以為然,她說當初丈夫一無所有,還是個外地人,而自己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丈夫和自己在一起戶口都遷了過來,已經得到很多了。
在靳女士眼中,丈夫就是借了自己的光。同時靳女士表示拆遷的房子本來就是在自己名下,丈夫因為和她是夫妻,所以才享受利益,要不然現在還是個分文沒有的人。看的出來,靳女士不會同意郭先生的要求,同時她還表示一居室能寫丈夫的名字就不錯了,但是拆遷款是不會給他的。
隨後專家看到了拆遷安置協議,裡面確實有郭先生的份額,同時應該享有1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專家告訴靳女士兩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不要因為利益影響了彼此之間的感情,應該儘快把拆遷補償款給郭先生,同時告訴郭先生一居室寫兩人共同名字挺好的,不要再要求過多了,要懂得互相包容。可是靳女士還是不同意把拆遷補償款分給郭先生,同時她還說回去後要好好考慮兩人之間的關係,不管怎樣,我們都希望這對半路夫妻能夠消除隔閡,重回往日美好。對此大家又是怎樣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