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仙仙
錢是一個好東西,它可以解決這個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事情,剩下百分之十的事情,錢也能夠緩解。它是我們安全感的來源,也是我們戰勝困難的勇氣。
每個人都想多多擁有錢,無論是否花出去,只要身上有錢,做事、說話都會硬氣很多。
然而學者賀拉斯卻說:「錢財可以為我們服務,但也可以把我們奴役。」
前幾年熱播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有一個小官大貪了好幾個億,甚至把牆裡都堆滿了錢,但是一分錢都不敢花,對母親每個月只給幾百塊,對自己只穿最樸素的衣服,吃最廉價的面。
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有這麼多錢,但我一分都不敢花。」
所以,有些人生活不好,並非是沒有錢,而是沾染了一些不該沾染的錢,最終讓自己生活、工作、甚至是感情都走向崩潰,別不信。
前幾天,和母親出門的時候,聽母親講她的一個閨蜜,這個阿姨我前些年還見過,身份是一個銀行的行長,出門總是衣著華貴,一臉富態,對我們這些小輩也極為大方。
可是母親說她不久前鋃鐺入獄,被判了九年,原因是挪用公款,原本以為短時間投資掙個差價,沒想到卻被套牢,最終東窗事發才被判了刑。
這讓我極為驚訝,這個阿姨從小家境一般,經過十幾年的努力才擁有了現在生活,丈夫也是事業有成,成熟穩重,一對兒女也都到了婚娶的年齡,本來已經到了頤養天年的歲月,卻因為動了歪腦筋,一生努力毀於一旦。
公家的錢,對於個人來說,你只是一個看守的人,並非真正能左右它流向的人,一旦越權使用這些錢,意味著它已經給你的生活埋下了炸彈。
人在做天在看,不屬於你的錢,千萬不要動腦筋,保不齊一次你認為「很穩」的動用,會炸掉你一輩子的努力。
人們總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每個人都天性愛錢,這是寫在人類基因中的東西,無論是文人大儒,還是市井流氓,都愛錢,這並沒有任何錯誤。然而不同點在於,好人把掙錢的目的是為了生活,而壞人把生活的目的為了掙錢。
就比如《人民的名義》中的那個小官,收受利益關係的錢,看似只是順水人情收一些「辛苦費」,可實際上卻是把國家授予你的權利私自運用,謀害了群眾的利益。
即使拿到了很多錢,可一分都不敢用,每天提心弔膽,得不償失。
利益關係的錢,即使再小的錢都不能拿,這些錢就好像絞索一般,私自收受了,就相當於站在獨木橋上把頭伸進了絞索中拿錢,每一步都驚險萬分。
然而無論是否拿到,可是套在頭上的絞索都永遠拿不下來了,一生戰戰兢兢,更別說過好自己的生活了。
高利息貸款的錢來得非常快,可這種錢好借,卻不好還,也許只是幾天,但是利息就已經到了你根本無法想像的地步,也許在你想辦法的時間內,利息又翻了好幾倍。
就好像吸食毒品,一碰觸碰上就很難甩掉,好像蛀蟲一般,會將你的生活啃食得一塌糊塗。
真的急用錢一定要走正規渠道,或者向親戚、朋友借用,或者抵押貸款,但絕不能觸碰到利息的貸款,因為這是同惡魔做交易。
羅蘭說過:「愛錢的人很難使自己不成為金錢的奴隸。多數人在有了錢之後,會時時刻刻為保存既有的和爭取更多的錢而煩心。他的生意越大,得失越重,越難以找回海闊天空的心境。」
我深以為意。
真正好的生活並非天天錦衣玉食,而是平安二字,有一個穩定的家,有丈夫、有妻子、有乖巧的孩子,這種日子也許不富有,沒有錢買很多想要的東西,但是偶爾一件一兩千的「奢侈品」,隔三差五下一趟館子,這種平凡又平安的生活又何嘗不是一種幸福呢。
有多大的能力幹多大的事,屬於自己的一點不含糊,可是不屬於自己的錢也從來不動心。而日子過得不好的人,多半都是沾染了這些錢,別不信。
做人做事,講究一個乾乾淨淨,清清楚楚,錢財雖然好,但是生帶不來死帶不去,夠用就行,安心就成,做金錢的主人,而不是金錢的奴隸,這樣的生活才是幸福且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