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現在有很多年輕人都不滿足於自己的婚姻,覺得自己的伴侶還不夠好,進而發生與他人的戀愛關係,這種方式是極其不好的,甚至會導致現有家庭的糾紛,嚴重的話可能還會給自己帶來傷害。
據揚子晚報報導,來自貴州的李某和林某有一個孩子,今年5月,丈夫李某發現妻子林某竟然出軌,就和妻子進行了一番爭執,後來選擇了原諒。但是沒過多久又發現妻子與多名男子也有染,丈夫非常氣憤,情急之下把妻子殺了。
妻子與多人有染,丈夫暴怒殺妻
丈夫李某發現妻子與其他多名男自己存在不正當關係後,雙方發生了爭執,一怒之下就拿起了旁邊的一把匕首,直接往妻子的頸胸部刺去,導致對方死亡。事發之前,丈夫知道妻子出軌時,雙方就已經發生過類似的爭吵了,但兩人商談過後還是和好了,這次是因為妻子還與多名男子有關係,丈夫一氣之下就沒忍住,最終發生了悲劇。
該起案件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了丈夫的死刑,判刑的結果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規定,對於這種婚姻家庭矛盾而引發的殺人傷害案件是區別於嚴重危害到社會治安的殺人案件,也考慮到被害人是否存在過錯的原因,在判處死刑上還是比較慎重的,最後結合李某犯罪的手段,以及犯罪之後的表現,還有被害人方面存在的責任,才判處了這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目前李某已提出上訴,該起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丈夫懷疑妻子與他人有染,殺妻後自殺未果
社會中像這種以極端的方式處理婚姻關係的例子也屢見不鮮,江西一位王某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純潔關係後非常生氣,就心生殺意,想把妻子殺了之後再自殺。王某拿出準備好的鐵錘朝著妻子砸去,直到對方倒在地上,隨後王某就上吊自殺,不過因為繩子沒系好導致自殺未成功。後來發現妻子沒死,又打了對方好幾下直到再次倒下,然後自己選擇割腕自殺。第二天被路人發現後,連忙將兩人送往醫院治療。
後來經法院判決後,警方認為王某這種行為是使用暴力故意殺害他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但看在他對妻子還留有點良心的份上,沒有導致妻子死亡,這屬於犯罪未遂,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來從輕發落或減輕一些懲罰,目前該案件還在審理中。
根據《刑法》規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很多結了婚的夫妻會因為其中一方出軌或其他行為而做出一些極端的行為。對於這種情況,我們應強烈杜絕,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雙方坐下來就事論事,好好溝通,而不是採用暴力的手段解決問題,這樣給雙方都造成了傷害。
文案丨耕野
編輯丨藍逸飛
(部分參考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