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
可在40歲的李闖眼裡,
棍棒之下才能出孝子。
李闖自有一套「育兒經」,
從兒子6歲時開始,
就常常逼其練「鐵頭功」,用頭撞牆;
還效仿古人「頭懸梁」,
用長繩高高地束起兒子的頭髮;
甚至用鐵絲捆住兒子的手,
讓其在家裡不停地跑……
直到妻子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
申請了人身保護令。
家教還是家暴?
日前,法院向李闖發出了
為期6個月的人身保護令。
父親信奉「棍棒教育」,兒子遭了殃
自小在家暴中成長的李闖,一直認為打罵教育是孩子成才的好辦法。他認為,孩子要身體結實、孝順父母,就得把孩子「打服」,磨練出孩子的毅力和忍受力。
為此,他讓6歲的兒子小李撞牆練鐵頭功,「頭懸梁」來讀書,還用鐵絲捆住兒子的手,讓他在家裡跑。經常還間歇性體罰兒子,導致兒子面部、背部和腿部等身體多處出現紅腫和淤痕。
李闖效仿古人讓兒子「頭懸梁」,用長繩高高地束起其頭髮。
由於李闖的野蠻教育法,讓兒子心裡產生了極大的恐懼和心裡陰影。孩子的母親擔心兒子會有危險,於是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
每次警察上門,李闖總認為「棍棒底下出孝子」,自己的家庭教育沒有問題,自己從小就是被父母這樣教育出來的。 民警調查後,要求李闖不得再用這種暴力方式「教育」孩子,但效果並不明顯。
家暴貼上「狼爸」標籤,不是一回事
4月23日,在民警建議下,李闖的妻子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當天下午,母子倆忐忑地走進天心區法院,在立案法官的引導下,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員額法官舒智玲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前往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桂花坪派出所進行調查,調取了李闖涉嫌虐童一案的相關《詢問筆錄》。 法院認為,根據相關證據,符合發出人身保護令的條件,於4月28日向李闖發出人身保護令,禁止其在6個月內對申請人小李實施家庭暴力;禁止其恐嚇、辱罵、跟蹤、騷擾、接觸申請人。
為什麼教育自己的親生兒子,
也會遭到公安、法院的幹涉?
自己從小所受的教育方式難道都是錯的?
經過法官的教育與溝通,
李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寫下了保證書,
承諾不會再出現上述行為。
李闖在法官面前寫下保證書。通訊員 供圖
「請不要給家暴貼上『狼爸』『鷹爸』的標籤,那壓根就不是一回事!」員額法官舒智玲表示,小孩的教育,離不開家長的引導、交談、說理、鼓勵,甚至是批評。哪怕是適當的體罰,也應保持在一個合理、合法的限度內,任何以危及兒童身體、心理健康的教育方式都應予以禁止。
來源: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