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子女的終身大事,想必是為人父母最為關切的事情,可是,父母考慮得更長遠,和子女所處的角度也不一樣,得出的結論,也肯定不一樣,那麼這個時候,作為子女,該不該尊重父母的意願呢?
今年已經到適婚年齡的小芳(化名),是浙江人,她的原生家庭條件並不出眾,父母離異(其父已另組家庭),整日和母親相依為命,平時也是在一家私企上班,做做閒職,收入微薄,也許是親戚看著她們可憐,給她介紹了一個挺不錯的相親對象。
約了一個日子,親戚就領著相親對象來家中拜訪。
第一面印象還算可以,相親對象是家中獨子,以她們的目光,也算是富家子弟,和她家的條件,真的是一個天,一個地。
總而言之,相親對象除了矮一些(不足1米7),其它都是可以的。
第二次見面,是在飯店裡,相親對象,對她倒挺照顧,專車接送,臨走時,還給她水果吃。
可第三次見面,她就失望透頂了,相親對象,企圖對她不軌,為了此事,她也和媽媽說了,可媽媽不僅不幫她,反而勸解她,現在男人都這樣,畢竟是相親,合得來就合,合不來人家都不會再來。
為此,她也很鬱悶,不過對於母親,她一直都很孝順,母親這麼說,她也只能繼續和相親對象保持聯繫。
那件事以後,相親對象似乎也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事後不僅給她買東西,請她吃飯,而且跟她一起走在路上,也是刻意保持一定距離。
可她這個人向來都很矜持,那天的事,在她內心已經有陰影了,很難讓她再心平氣和地和對方繼續下去,所以她當天還是委婉地拒絕了相親對象,相親對象也答應了,也沒有問她索還禮物什麼的,可她媽媽,得知此事後,卻是大發雷霆,指責她一點不懂事,人家不嫌棄咱家的條件,就很不錯了。還要她繼續和對方交往,為此,她內心真的是很矛盾,一方面是自己的媽媽,另一方面,她現在並不喜歡相親對象,而且已經回絕對方了,怎麼能夠出爾反爾呢?不知道,各位覺得,小芳應該怎麼做呢?
其實,勉強真的是不幸福,姑娘,就應該堅持自己的想法去找對象,而不是為了所謂的愚忠,給媽媽去「找」個對象,這樣即使結婚,也不會太幸福,條件好的,總是會有的,要相信自己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