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婚這個問題,很多人認為,結得越早,可能對自己往後的人生更加有利。
畢竟年紀輕一點,將來可以共同生活的時間就多一點,更有利於建立更深、更真摯的感情。
這種觀點對嗎?不一定全錯,但也不一定全對。
因為二婚這種事情,裡面牽扯的東西實在太多,不是三言兩語能夠說清楚的,將它想得過於簡單,可能進入之後會發現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在此,咱們來聽聽另外一種不同的聲音:一個女人的真心話:45歲喪偶,十年沒二婚,我慶幸不已!看看能從中受到一些什麼樣的啟發?
01
馮女士,現在55歲,她丈夫過世已經整整十年了,當時她還只有45歲。
照道理來講,如果當時她想再婚的話,應該還是能找到個比較合心意的男人,可是她卻對別人跟她做的介紹全都搖頭說了不。
理由全都是:「我現在不想提這件事,我還沒有從前夫過世的悲痛當中成功走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再嫁,既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別人的不負責。」
說得多了,別人也就不再替她瞎操心了。
與她不同的是,她所住的小區裡面,還有一位比她大幾歲的女人,在丈夫去世後的第二年就再婚了,可是去年又只剩她獨自一個人孤孤單單、悲悲切切地活著,與馮女士「快樂單身漢」的情況截然不同。
聽自己老母親說,這個女人當初之所以急著嫁人,主要就是想找個可以彼此照顧的男人。她害怕一個人生活的那種現狀,認為內心沒有寄託,特別不安全。
誠然,每個人都圖二婚能找個相配的伴走過餘生,但是二婚並非想像的那麼簡單。
此後她在這段關係裡遭遇到的一些情況,遠遠超出自己當實的預計與想像,幸福沒找到,苦頭倒是吃足了。
02
馮女士平日裡叫她丁大姐,丁女士與二婚丈夫相親認識,大約相處了不到三個月就扯了證,之後就搬到了一起生活。
結了婚,她就把工資全都交給丈夫打理,當時好像自己婚前的存款還存在自己的戶頭底下,還是留了點退路的。
當年她還沒退休,除了上班,回家還得給她老公洗衣服、做飯,總之家務活全都承包了。
現在她說自己真的喜歡給自己找不痛快,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兒女不需要自己操心的舒坦日子不過,偏偏要找個男人不計任何報酬給他當保姆。
她算是明白了,想要二婚的中年男人,往往除了找個女人分攤生活成本之外,他還想剝削對方的勞動力,因為照顧不好自己的家庭,所以他們才迫切需要幫手。
除此之外,如果遇到像她二婚老公這樣的男人,可能還會被騙光自己存了半輩子的積蓄。
因為他只要遇到「大事」,就說自己手頭沒錢朝她開口。什麼單位積資啦、入股啦、他老母親住院開刀啦、他弟弟兒子結婚借錢搞裝修啦……
七、八年間,將她婚前自己存的那點老本掏得乾乾淨淨。
如果能走到老也就算了,可是她的命也不好,操勞了這麼久,這個男人居然突然間得了重病,醫治無效,又過世了。
男人走了之後她才知道,他的房子、財產全都轉到了自己兒子的名下,什麼都輪到她沒分,結果白白奉獻了這麼多年,還倒貼了自己所有的養老錢,倒是讓這個男人臨死之前過上了幾年舒服日子。
可她就慘了,被對方家人趕了回來,真正的「賠了夫人又折兵」!
只能說,沒考慮清楚、太過草率的二婚會給自己的下半生埋下隱患,最後或許會一無所有。這一點,處於中年年齡段的女性朋友們一定得引起重視。
03
馮女士的情況就跟她完全不一樣,這十年獨身生活,她50歲之前還需要上班,但除了上班之外,也就可以盡情做點自己喜歡的事情。
比如做做美食、學學繪畫、跳跳交誼舞之類的,還能將自己的形象與氣質打理得更上幾個層次。
50歲退休了之後,她的時間就更加充足了,她的女兒公婆人特別好,孫兒、孫女都放在跟前帶,也無需她這個當姥姥的多費心。
馮女士也挺會做人,拿了一筆錢塞給女兒,讓她拿給親家說是感謝他們的辛苦費,自己有時間就邀齊幾位老姐妹,山南海北到處去遊山玩水,開闊眼界,將年輕時沒能完成的夢想全都實現了一遍。
她與丁女士兩人,只相差三歲多,可她現在看起來只40出頭,對方卻蒼老得如同60多歲的老人。兩人如此大的反差,都拜當年在二婚這個問題上完全不同的選擇所賜。
那麼馮女士就準備這樣獨自過完餘生嗎?
那倒也不是,她是這樣說的:「我個人覺得,在還能出去走走的時候,就不必太看重婚姻。一個人想要擁有高質量的生活方式不止婚姻才能帶來,中年女人可能靠自己反而更實際一點。
要找的話,等到年紀大一點的時候再找一個能彼此陪伴的人,更實際,更單純,也沒有那麼多的麻煩與後顧之憂,也不是不可以。」
婚姻是自己的,人生也是自己的,女人得學會對自己負責。
二婚這種事情,不是那麼簡單,比頭婚要複雜得多,裡面那些特別具體的東西,比如:男人的三觀品性、再婚的想法之類、兒女的實際情況之類的,假如沒有了解清楚,就冒冒失失走進去,一個不小心,就會跟賭徒壓錯了寶一樣,輸得什麼也不剩。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遇到那種本身不懂得經營的婚姻的男人結果更慘,因為這種人不管和什麼人結婚,都不可能為對方帶來幸福與安寧,只會將之前傷害前任的那些手段與方式,又再一次施壓到後面的女人身上。
所以,面對這種人生大事,女人千萬切記得慎重再慎重,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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