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房不加女友名字,女友提出三個條件,聽完男子直接加名
我兄弟強子今年已經27歲了,最近因為房子跟彩禮的事情發愁,因為他打算跟交往了一年的女朋友結婚,在彩禮方面女朋友家沒有為難他,可是在房子的時候有了意見。
按照我們當地的規矩,男方要給女方一些彩禮,但是沒有要求要多少,因個人家庭而雙方決定。你朋友也說了,只要他家給了彩禮,結婚之後也會帶回來一部分,而且要的也不多,最後一次決定只要8萬塊,女朋友的善解人意讓強子很感動也感激。
但是在回訪這件事上,牆紙始終不肯退讓,因為他們住在二線城市。當地的房子隨便一套就要幾百萬,強子的房子雖然是和秩序的,但也要100多萬。光是首付就花了60萬。強子家只是普通家庭就因為這套房子花光了他們家全部的積蓄,所以不想在上面加女朋友的名字,畢竟60萬是他們全家人的積蓄。
而女朋友知道他不想加名字,也沒有非要加,但是提了三個條件,強子答應的就和他結婚,不答應就算了。
一,我不買家電家具,也不出錢裝修,畢竟房子沒有我的名字,我也不想花錢在它上面。
二,婚後的所有生活開銷平攤,還要你自己還房貸,跟我沒關係,不能因為這個理由影響到我們婚後的生活。
三,家務活共同承擔,畢竟我們都有自己的工作。我也不是不體諒你,房子沒我份,我也不想獨自付出這麼多。
聽完女朋友的條件之後,強子一直沒有說話,思考了很久。女朋友說的話都有道理,雖然60萬很多,而且女朋友家一分錢也沒有出,不加她名字是合理的。可是房子買了之後,還要裝修買家電家具也是一大筆費用,他不加女朋友的名字,那她也不會分擔這些費用。
而房產證在沒有加女朋友名字的情況下,兩人的關係是平等的。自己沒有理由要求女友多做家務,雖然自己上班累,可他不體諒女朋友,女朋友自然也不會為他考慮。
想通之後,他發現夫妻感情比金錢更重要。要是算的太清楚,反而影響了他們婚姻的本質。後來他還是決定在房產證上加女朋友的名字。女朋友家也答應了,出裝修和一些購買家具家電的費用,以後想兩口一起好好的過日子,畢竟成為一家人了,不能事事都太計較,這樣日子也不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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