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房堂姐大芬今年45歲了,依然單身,自己帶著閨女過日子,平時連生病都不敢,40之前大娘還經常託人找關係給大芬介紹對象,自從過了40歲,大娘都不敢在別人面前提自己閨女沒結婚的事了,怕臉上過不去。
大芬年輕的時候,有一個男朋友志遠,兩人愛情長跑了15年,志遠一直沒有提結婚的事,男方開始以考研為由,讓大芬去他上學的城市陪讀,研究生畢業後,進了一家外企上班,工作經常加班,婚事一拖再拖。
這期間,志遠公司舉辦PART,開始還邀請大芬參加,後來嫌大芬裝扮太土,就不怎麼邀請了,大芬見狀也很惱恨,她還特意去做了微整,儘量迎合志遠的審美。
在後來,大芬在公司表現突出,升職做了銷售經理,志遠明顯不高興了,說銷售這種活,不安全,女孩子做這樣的工作也不體面,就以自己工作好,掙得多為由要求大芬在家享福,自己完全可以養活她。
大芬之前還經常在姐妹中炫耀自己找了個好男朋友,可是她不知道噩夢就從那時開始的。大芬在家購購物,健健身,沒事做了愛心便當給志遠送到公司,開始兩個人都挺享受這樣的生活狀態。
後來,大芬見到志遠的時間越來越少,交流也越來越少,她內心明顯空虛了,害怕了,就想和志遠說結婚的事情,眼看自己都30好幾的人了,人家同班同學孩子都會打醬油了,可是志遠每次都含糊其辭,一拖再拖。
大芬想,是不是有了孩子,志遠就不得不考慮這個問題了,於是她偷偷做了手腳,當志遠得知大芬懷孕後,表現的不鹹不淡,沒有驚喜也沒有後續安排,三緘其口,連產檢都不陪。
大芬終於明白了,志遠壓根沒有結婚的意思,在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後,挺著大肚子默默的回了老家,臨行前沒有和志遠告別,拉黑了所有的聯繫方式。
回家生下女兒後,大娘幫她帶到兩歲,就去給大芬弟弟看孩子了,大芬自己考了教師資格證,在一所私立小學當語文老師,日子清苦。
和大芬聊天的時候,我們姐妹也曾問她,後悔嗎?
她說不後悔那是假的。誰不想有個完整的家,誰不想閨女有個爹來疼愛,可是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走下去,誰讓自己在戀愛的路上迷失了自己。
大芬說如果時間可以倒流,自己想回到17歲,重新遇見愛情,這次她肯定不會迷失了自己。
1.男人最不稀罕的就是你稀罕他的樣子,你越把他當回事,他就越不把你當回事,你越想和他在一起,他越想朝你吐口痰。
2.最渣的男人就是拼命享受你帶來的福利,卻不給你未來的男人。
3.女人不能為了任何人而活,男人的話在說出口的那一刻已經失效了,不要抱著承諾不放,努力活出漂亮的自己,才是幸福的保障。
4.男人天生具有征服欲,他們不喜歡輕易到手的女人,他們更喜歡棋逢對手的感覺。
5.愛情長跑中,被拋棄的往往是女人,因為男人的溫柔是分階段的,初期追你的時候百般的好,中期新鮮感還在的時候,還能耐心聽你訴說心事,和你講道理,等到了後期感情平淡了,你的每個訴求都是太情緒化,無理取鬧。
6.男人從不認為自己渣,他們對自己的魅力很自信,無論多麼糟糕的男人,都善於美化自己。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希望不曾認識他。我想留住17歲那個單純勇敢的自己,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在合適的時間遇見合適的他,大芬說不是後悔,是無力面對現在的結局。
生活就是這樣的奇妙,會遇到一個能讓一顆心悸動的人,後來卻會讓一顆心塵封。很多時候,我不得不相信緣分之說。曾經把頭抬得高高的,為了這次相遇,我曾經把自己高昂的頭低下,最後發現自己大錯特錯,錯的離譜。為了他,改變了自己容貌,放下了自己的驕傲。但是,發現那是一種生活的無奈。
當你執意改變自己的時候,就註定了是種傷害。沒有說再見,沒有道珍重,告訴自己不能再想他了。或許,這個世上任何東西都是沒有答案的。曾經恨自己不爭氣,恨自己的那些眼淚。如果,一切可以重新選擇的話,我寧可一直在自己的世界裡發呆,也不願意選擇認識他。
是的,花姐✿讀懂了大芬的無奈,付出了一切,讓自己變成了一無所有的窮光蛋,掏空了精神,埋葬了自己的愛情,顯得那麼悲壯,女孩請不要在愛情的路上迷失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