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生活,為賺錢,很多年輕人都會選擇離開自己的家鄉,去外地工作,特別是北上廣深這四個地方,更是年輕人們特別青睞的地方。
無數年輕人每年都不斷地湧入我們的首都北京,希望能在這裡發展紮根,讓自己的前途更加的光明。
這些人也被稱作為&34;一族,剛北漂的人往往都是非常辛苦的,很多人為了省一些房租,住在陰暗潮溼的地下室,每天等到最後超市打折的時候才能去買一點蔬菜吃。
後來慢慢地奮鬥出來了一些資本,生活才會變好一些,但是也有無數人一連數年都看不見事業有起色,最後不得不黯然離開。
還有一部分年輕人,年輕的時候在一線城市裡拼搏攢錢,等到年齡不小了的時候帶著這些年的積蓄回到家鄉結婚生子,過安然的生活。
今天我們要來講的這個事例也是關於北漂的姑娘的,但是當她回到自己家鄉想要結婚的時候,卻發現竟然沒有男人願意娶她為妻,是怎麼一回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林女士:
我是一個從小縣城裡出來的姑娘,上學的時候考到了北京,所以畢業了之後也就沒有離開。
本來我是想找一個北京的人嫁了,這樣我就也可以一直在這裡生活了,但是談了幾個男朋友之後都不太合適。
於是後來我就想,年輕的時候我在這裡打拼一下,過幾年就回老家結婚生子,這樣也不枉自己出來這些年。
北京的物價不低,特別是房租也很高,一開始的生活也是挺窘迫的,後來慢慢地工作時間長了,工資也就漲了,每個月能拿到將近七千的工資。
除掉房租水電費平時吃飯等等,也剩不下多少了,剩下的錢也用來跟同事們聚會,買衣服包包化妝品了。
在這裡時間久了,看到身邊的人活得都挺精緻的,耳濡目染自己也就認識了那些大牌子,也經常去逛商場。
所以每個月的工資其實根本就剩不下,經常還會刷信用卡來買東西,就等著下個月發工資還卡。
就這樣,我也一直在這裡待到了27歲,年齡不算很小了,我爸媽也一直催我,於是我也回老家去相親了。
但是相親來的男人一聽我每個月的開銷7000+之後,都紛紛說太多了,還有人直接對我說:&34;
最後也就都不了了之了,但是我也很詫異,每個月這些花銷我覺得並不多,甚至也買不了什麼。
看完這個事例,我想說,其實在消費水平高的大城市裡面,每個月七千多還是可以讓人接受的,畢竟消費也高。
而且在大城市裡,周圍接觸的人都是高消費的人,自己的價值觀、消費觀隨之改變也是正常,但是在小縣城裡面,大部分人的工資也就三四千的情況下,消費七千多也實在是太多了。
而且小縣城裡面也沒有什麼能讓人過分花銷的地方,要知道七千塊錢基本都可以夠小縣城裡一個家庭正常生活兩三個月的了。
而男人也不可能把每個月的工資都交給妻子全部都花掉,一定會攢一部分錢,所以聽到林女士這麼高的花銷被嚇跑也實屬正常。
我覺得林女士如果想回到自己家鄉發展的話,不妨在家鄉去找一份工作,了解一下這裡的人的水平,相信過一段時間,林小姐也就不會花這麼多的錢了。
你們覺得林女士每個月的花銷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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