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天價彩禮」愈演愈烈,每個地方都有各自標準,明碼標價。
因為彩禮談崩的大有人在,有人說彩禮是陋習不該收,談錢傷感情。
那麼彩禮到底該不該收呢?
我跟老公是同學,戀愛時濃情蜜意。當年結婚,想著是真心相愛,看老公家裡條件不好,我連彩禮都沒要,還自帶30萬現金的嫁妝。
婚後婆婆天天住家裡,因為公公很早去世了,婆婆一人把老公帶大,我很感激也很尊敬。
婆婆不愛做家務,什麼都指使我幹,我做不好還要被念叨,懷孕了還要我做飯,於是我終於爆發了,當天請了阿姨,婆婆又扯了半天,說我浪費,連我老公都有點抱怨!
請阿姨的錢是我掏的,房子也是我家買的,就他家只帶兩個人進來的。
上個月生了個女兒,老公很喜歡,婆婆又暗地裡念念叨叨:還是得要個二胎,如果女孩子都像我這樣倒貼白送上門的,多麼倒黴!
聽完後我當即就想離婚,但是老公下跪求我,說他知道我委屈了,他媽媽就會瞎說話,我心又開始軟了。
我真的恨自己眼瞎,又恨自己當時傻,明明彩禮也是試金石,我卻一門心思奔愛情。
小美經濟獨立,人格獨立,堅持男女平權,結婚時不要彩禮和車房。
剛結婚的時候,婆婆親熱,老公體貼,一家和睦,尤其是婆婆,逢人就誇兒媳婦識大體不圖錢,可這卻是災難的開始。
婚後過日子,因為涉及到柴米油鹽一切瑣碎的東西,小美和老公多次因為錢的問題多次爭吵。
每到這個時候,小美老公就說:「當初看你說自己不物質才娶你的,想不到你是這樣的人?」
小美一時啞口無言,當初就是因為自己清高不在乎物質。後來婆婆提出要她上交工資卡,讓她徹底爆發。
婆婆聽完後還一臉委屈巴巴,說兒媳婦欺負她,以前賢惠都是裝的。
小美本身是個暴脾氣,反正已經鬧開,乾脆就破罐子破摔,火速離婚。
直到現在,小美的前婆婆逢人就說:
「我兒子本來是不要她的,當年不要彩禮不要房的,硬要嫁給我兒子,趕都趕不走嘞」。
我前男友家條件差,所以我只要了3萬彩禮,但是他媽媽卻說是天價彩禮,買衣服時老是拿彩禮指責我,後來我受不了退婚。
一年後遇到現在的老公,工作穩定,沒有外債,我彩禮要了6萬,他沒有絲毫猶豫就給我了。
後期的婚禮擺酒都尊重我的意見,婚後給我買衣服,化妝品,只要我喜歡的都給我買。
老公從來不在我面前訴苦,懷孕後家務都不給我做,把我寵成一個公主。
後來我明白,女人要找一個條件好的人,彩禮試出一個人的真心實意,3萬的彩禮並不是拿不出來,而是思想窮的人不知道這彩禮的意義。
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曹保明說:「彩禮是禮但不能過度。」
第一,彩禮可以收,但是雙方都要有所表示。
結婚是兩人的事情,不應該壓在一方的頭上。男方買房,女方買車,互相配合共同分擔家庭的壓力,日後才能相濡以沫,共同走下去。
收彩禮要有度,它只是一種習俗,雙方表示一下即可,千萬不能借婚姻索取財物,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第二,彩禮的問題不是收不收,而是收多少?
如果是彩禮是10塊錢,那麼這個問題根本不用糾結。之所以糾結,是因為彩禮金額大於你的承受範圍和預期。
如果是大於你的承受範圍,那麼就應該把標準降低,畢竟掏空一個人家底,婚後負債纍纍何談幸福生活?
如果是大於你的預期,那麼雙方協商出一個數字。要做到談錢不傷感情,感情不是買賣,婚後雙方還要共同生活。
第三,從彩禮看人品,收不收不重要。
要彩禮,婚後有兩種情況:
一,媳婦要彩禮,但不妨礙我珍惜她;
二,媳婦是花錢買來的,所以必須給我做牛做馬生兒子。
不要彩禮,婚後也是兩種情況:
一,媳婦不要彩禮,我要好好珍惜;
二,這媳婦不值錢,所以不用在乎。
所以,婚姻幸不幸福跟彩禮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跟人品才有因果關係。
人品在前,彩禮在後,衷心希望各位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你覺得彩禮該不該收?你們當初結婚有沒有收彩禮?歡迎評論發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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