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在億萬人中相識,已經是莫大的緣分,能夠由相識相知到步入婚姻殿堂,那更是值得珍惜的。可是,如此珍貴的婚姻也難免遇到意料之外的波折。
網友「冷冷的雪」來信稱,自己和妻子離婚了,但由於房子的原因,現在仍住在同一個家裡。他發現妻子整夜不歸心裡突然感到很難受,不知道該咋辦?
離婚不離家,這種狀態的確很麻煩。
一日夫妻百日恩,同在一個屋簷下,男子看到前妻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可以理解。
在回答該怎麼辦之前,男方首先要弄明白自己的真實想法。
1,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是不可調和的,而男方又有復婚的打算,那就早點向妻子說明情況,態度要誠懇,有錯要認錯。千萬不要憋著不說,等前妻變成了別人的妻子,一切可就晚了。
2,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可調和,男方只是出於心理因素,不能接受曾經屬於自己的女人投入別人的懷抱。那麼,建議男方早點搬離這個住處,眼不見心不煩。或者男方也要趕快找到屬於自己的新的幸福,用新的情感來淡化眼前的事情。
3,如果只是男方單方面的不甘,女方心意已決的話,還是建議男方學會放手,不行就找心理醫生諮詢一下。最切實有效的還是兩人不要住在同一個房子裡了,那樣遲早會出問題的,對誰都不好。
4,如果雙方有孩子,且並不是因為什麼大問題離婚的,那麼男方想要復婚的話,可以多通過孩子搞好關係。為人父母,誰都不願意看到孩子心裡難受。現實中,我身邊也有過類似的例子,夫妻倆離婚不離家,在孩子的調和下,雙方都認識到了自己身上的錯誤,慢慢都收斂了脾氣,最終復婚了。
總而言之,男方應該先確認自己的真實想法,同時也要考慮女方的真實想法,既然此前能夠離婚,那雙方之間一定是有隔閡或者矛盾的。這個矛盾是否可以調和,隔閡是否能夠消解,都需要客觀看待了,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再讓雙方受到傷害。
具體到細節,男方應該怎樣做呢?
1,如果準備徹底分手的,那就真正徹底一點兒,女方不方便搬離,那男方就先離開此地吧,這樣對雙方都好,最起碼不會再節外生枝,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徹底分開之後,才能更好地展開各自新的生活。
2,如果男方想要挽回這段婚姻,那也不能心急。首先,要態度誠懇地向女方表達自己的歉意,男人這時候就要有風度,無論對錯先退一步。(如果內心不願意承認自己有問題,那就說明男方還是不太願意挽回這段婚姻。)其次,當獲悉女方也有複合意願時,男方再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的誠意,認真反思此前婚姻中自己的問題,該認錯的認錯,該改變的改變。再次,利用孩子或者親朋好友來做助推,促進複合。最終,水到渠成,破鏡重圓。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如果你的心裡還有對方,那就努力爭取吧,不要輕言放棄。